建設工程公司項目竣工驗收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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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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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設工程公司項目竣工驗收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1總則1.1建設工程項目竣工驗收依據批準的立項文件及調整文件,依據設計及修改文件和法律法規及標準規范。引進技術項目還應依據簽訂的技術項目合同和國外提供的設計文件。1.2建設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包括交工驗收、專項驗收、竣工結算與項目審計、檔案驗收。頒發“竣工驗收證書”是建設工程項目通過竣工驗收的標志。1.3建設工程項目竣工驗收應在簽署“交工證書”后12個月內完成。1.4建設工程項目已形成部分生產能力,近期不能按照原設計規模續建的,應從實際情況出發,報項目批準2、部門核準后,對已完的工程組織驗收。1.5建設單位自建設工程項目竣工驗收之日起15日內,將竣工驗收報告及竣工驗收證書報項目批準部門及其它有關部門備案。1.6建設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應接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它有關部門委托的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的監督。2目的竣工驗收是檢查工程建設是否符合設計要求和工程質量的收關環節,對保證工程項目及時投產,發揮投資效果,總結建設經驗有重要作用,為了指導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工作的順利開展,特制定本制度。3管理范圍凡新建、擴建、改建的基本建設項目(工程)和技術改造項目按批準的設計文件所規定的內容建成,符合驗收標準的,必須及時組織驗收,辦理固定資產移交手續。4職責4.1工程3、技術部負責編寫工程驗收計劃;計劃、組織、協調、監督驗收過程,負責專項及竣工備案證明書辦理工作。4.2工程技術部負責監督及參與工程驗收全過程;工程質量的內部評定;制定公司的工程項目質量驗收標準,并定期修訂。5竣工驗收依據5.1批準的設計任務書、初步設計或擴大初步設計、施工圖和設備技術說明書以及現行有關的國家各項規程、驗收規范以及公司有關審批、修改、調整文件等。5.2從國外引進新技術或成套設備的項目以及中外合資建設項目,還應按照簽訂的合同和國外提供的設計文件等資料,進行驗收。6竣工決算的編制6.1所有竣工驗收的項目在辦理驗收手續之前,必須對所有財產和物資進行清理,編制竣工決算,分析概預算執行情況,4、考核投資效果,報上級審查。6.2竣工項目經驗收交接后,應及時辦理固定資產移交手續,加強固定資產的管理。7工程剩余物資處置7.1建設工程完工后,工程部應當對工程剩余物資進行清理,對需處置的剩余物資,工程部經理提出處置建議報公司總經理審批,收入報財務部沖減建設成本。7.2工程項目現場使用的辦公設備清點入庫或移交其他項目。8整理資料工程項目(包括單項工程)竣工驗收結束后,各相關部門應將所有技術文件材料進行系統整理,分類立卷,按照規定程序歸檔留存。9竣工驗收程序根據工程項目的規模大小復雜程度,整個項目的驗收可分為初步驗收和竣工驗收兩個階段進行。規模較大、較復雜的項目,應先進行初驗,然后進行全部項目的竣5、工驗收;規模較小,較簡單的項目,可以一次進行全部項目的竣工驗收。9.1施工單位按照國家規定,整理好文件、技術資料,提出交工報告。施工單位應在竣工驗收時提供以下文件:9.1.1設計文件或設計變更證明文件和竣工圖。9.1.2主要材料、設備、自動化儀表的出廠合格證書和檢驗報告。9.1.3單位工程、分次分部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9.1.4開工、竣工報告,各類隱蔽工程系統封閉計錄,中間驗收單位和竣工驗收單。9.1.5各單機試運轉,系統聯合試運轉的調試檢測記錄。9.2工程部接到報告后組織財務、設計及使用等有關部門進行驗收。9.3經過各單項工程的驗收,確認工程項目全部完成,符合設計要求,并具備竣工圖表、竣工決6、算、工程總結等必要文件資料,工程部負責向上逐級匯報,由總經理最終審批。9.4根據工程規模不同,將工程驗收情況報告報送不同級別政府職能部門進行審批。10特殊情況下竣工驗收的要求10.1工程項目基本符合竣工驗收標準,只是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數非主要設備未按設計規定的內容全部建成,但不影響正常使用,亦應辦理竣工驗收手續。對剩余工程,應按設計留足投資,限期完成。10.2工程部分單項已經實際使用,近期不能按原設計規模續建的,應從實際情況出發,可縮小規模,報公司批準后,對已完成的工程和設備,盡快組織驗收,辦理固定資產的移交手續。9.3國外引進設備項目,按合同規定完成負荷調試,設備考核合格后,進行竣工驗收。其他7、項目在驗收前是否要安排試生產階段,按各個行業的規定執行。11竣工驗收文件11.1竣工驗收報告:竣工驗收報告應對建設工程項目進行全面、全過程的概括總結。11.2竣工驗收證書;竣工驗收證書應對建設工程項目做出評價編制:王府帥竣工驗收管理制度第一章總則第一條建設工程項目竣工驗收依據批準的立項文件及調整文件,依據設計及修改文件和法律法規及標準規范。引進技術項目還應依據簽訂的技術項目合同和國外提供的設計文件。第二條建設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包括交工驗收、專項驗收、竣工結算與項目審計、檔案驗收。頒發“竣工驗收證書”是建設工程項目通過竣工驗收的標志。第三條建設工程項目竣工驗收應在簽署“交工證書”后12個月內完成。8、第四條建設工程項目已形成部分生產能力,近期不能按照原設計規模續建的,應從實際情況出發,報項目批準部門核準后,對已完的工程組織驗收。第五條建設單位自建設工程項目竣工驗收之日起15日內,將竣工驗收報告及竣工驗收證書報項目批準部門及其它有關部門備案。第六條建設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應接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它有關部門委托的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的監督。第二章目的第七條竣工驗收是檢查工程建設是否符合設計要求和工程質量的收關環節,對保證工程項目及時投產,發揮投資效果,總結建設經驗有重要作用,為了指導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工作的順利開展,特制定本制度。第三章管理范圍和職責第八條凡新建、擴建、改建的基本建設項目(工程9、)和技術改造項目按批準的設計文件所規定的內容建成,符合驗收標準的,必須及時組織驗收,辦理固定資產移交手續。第九條工程技術部負責編寫工程驗收計劃;計劃、組織、協調、監督驗收過程,負責專項及竣工備案證明書辦理工作。工程技術部負責監督及參與工程驗收全過程;工程質量的內部評定;制定公司的工程項目質量驗收標準,并定期修訂。第四章竣工驗收依據第十條批準的設計任務書、初步設計或擴大初步設計、施工圖和設備技術說明書以及現行有關的國家各項規程、驗收規范以及公司有關審批、修改、調整文件等。第十一條從國外引進新技術或成套設備的項目以及中外合資建設項目,還應按照簽訂的合同和國外提供的設計文件等資料,進行驗收。第五章竣10、工決算的編制第十二條所有竣工驗收的項目在辦理驗收手續之前,必須對所有財產和物資進行清理,編制竣工決算,分析概預算執行情況,考核投資效果,報上級審查。第十三條竣工項目經驗收交接后,應及時辦理固定資產移交手續,加強固定第十四條資產的管理。第六章竣工驗收程序根據工程項目的規模大小復雜程度,整個項目的驗收可分為初步驗收和竣工驗收兩個階段進行。規模較大、較復雜的項目,應先進行初驗,然后進行全部項目的竣工驗收;規模較小,較簡單的項目,可以一次進行全部項目的竣工驗收。14.1施工單位按照國家規定,整理好文件、技術資料,提出交工報告。施工單位應在竣工驗收時提供以下文件:14.1.1設計文件或設計變更證明文件和11、竣工圖。14.1.2主要材料、設備、自動化儀表的出廠合格證書和檢驗報告。14.1.3單位工程、分次分部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14.1.4開工、竣工報告,各類隱蔽工程系統封閉計錄,中間驗收單位和竣工驗收單。14.1.5各單機試運轉,系統聯合試運轉的調試檢測記錄。14.2工程部接到報告后組織財務、設計及使用等有關部門進行驗收。14.3經過各單項工程的驗收,確認工程項目全部完成,符合設計要求,并具備竣工圖表、竣工決算、工程總結等必要文件資料,工程部負責向上逐級匯報,由總經理最終審批。14.4根據工程規模不同,將工程驗收情況報告報送不同級別政府職能部門進行審批。第七章特殊情況下竣工驗收的要求第十五條工程12、項目基本符合竣工驗收標準,只是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數非主要設備未按設計規定的內容全部建成,但不影響正常使用,亦應辦理竣工驗收手續。對剩余工程,應按設計留足投資,限期完成。第十六條工程部分單項已經實際使用,近期不能按原設計規模續建的,應從實際情況出發,可縮小規模,報公司批準后,對已完成的工程和設備,盡快組織驗收,辦理固定資產的移交手續。第十七條國外引進設備項目,按合同規定完成負荷調試,設備考核合格后,進行竣工驗收。其他項目在驗收前是否要安排試生產階段,按各個行業的規定執行。第八章竣工驗收文件第十八條18.1竣工驗收報告:竣工驗收報告應對建設工程項目進行全面、全過程的概括總結。18.2竣工驗收證書;竣工驗收證書應對建設工程項目做出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