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公司叉車使用安全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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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803375
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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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公司叉車使用安全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叉車使用安全管理標準1 范圍本制度適用于所有叉車駕駛員、維修人員及管理人員。2 規范性引用文件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四號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73號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第70號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質檢總局第13號令特種設備質量監督與安全監察規定GB26164、1-2010電業安全工作規程3 目的3.1 為加強內機動車輛的安全管理,提高廠內機動車輛的安全使用狀況,保障作業安全,根據國家有關規定,2、特制定本制度。3.2 本制度所稱叉車,是指使用的生產的型號:CPD15平衡重式蓄電池叉車,江蘇靖江叉車有限公司生產的型號:CPCD30C平衡重式叉車。4 職責4.1 負責確定每年的維保單位和簽訂維保合同。4.2 負責叉車的年度檢驗工作,使用部門配合。檢驗不合格的車輛應由維保單位限期整改。若因維護和監管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的年檢通不過,維保單位和使用部門承擔相應的后果和責任4.3 叉車使用部門負責日常檢查、使用、安全管理,審核維保單位資質,督促維保單位按期有序的進行維保工作,并做好維護記錄,保證車輛的完好和安全使用。5 安全管理5.1 使用部門負責叉車的調用和管理,部門主管要加強對叉車的安全管理,保3、證叉車的安全運行。5.2 使用部門必須使用經勞動行政部門對車輛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核發牌照后的車輛。5.3 使用部門駕駛人員管理。5.3.1 駕駛人員必須經勞動部門培訓并取得駕駛操作證后方能上崗,無證人員嚴禁駕駛。5.3.2 嚴禁酒后駕駛。5.3.3 駕駛員開車時要穿著整潔,衣服等不應有被絞住的部分。5.3.4 駕駛員不準進行其它與駕駛叉車無關的工作。5.3.5 未經公司安排,叉車駕駛員不準擅自教他人駕駛叉車。5.4 使用部門對車輛要逐臺建立安全技術管理檔案,其內容包括:5.4.1 駕駛員登記管理臺賬5.4.2 使用、維護、修理和自檢記錄。5.4.3 安全技術檢查報告。5.4.4 車輛事故記4、錄。5.5 使用部門對車輛要進行年、季、月度及日常檢查。做好記錄。5.6 駕駛規定5.6.1 .駕駛前檢查a) 檢查轉向燈、剎車、喇叭、前燈、和反觀鏡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彎曲、損壞及裂紋產生。b) 檢查燃料系統所有管道、接頭是否有泄漏。c) 檢查燃料油、發動機油、齒輪油、波箱油、液壓油及水箱水位、電池水是否足夠。不足時應按標準要求或標準線增添后方可使用。5.6.2 駕駛時a) 凡使用叉車者,一定要用叉車專用鎖匙,啟動后不允許撥出車匙,更不能用其它非叉車鎖匙啟動叉車,避免損壞車鎖。b) 叉車啟動時,注意觀察周圍是否有其它車輛、行人或障礙物;轉彎時要看倒后鏡及觀察左右側的情況,要亮指示燈,慢行并響喇5、叭;倒車時應先看倒后鏡及回頭觀察情況,無障礙物始能行駛。c) 啟動叉車時,每次啟動不得超過10秒鐘,再次啟動應隔20秒,若連續三次啟動不成功時應間隔分鐘在重新啟動。冬天啟動時,應進行預熱后再啟動。如上述操作都不能啟動時,應及時通知維修人員進行處理,避免造成蓄電池損壞。d) 叉車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駛。叉車出入門口應減速慢行并響喇叭。駕駛時必須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e) 車輛與道路邊緣應保持一定距離,以確保安全。叉車載有物料,在下斜坡時,應倒車行駛并控制好車速。上下斜坡時應慢速行駛,下斜坡時嚴禁空檔滑行。f) 行駛時貨叉應距地面200-300mm,在行進中不允許升高或降低貨物,不得急剎車或6、高速轉彎。g) 嚴禁超速行駛,載物時車速不得超過10km/h;空車不得超過15 km/h以保證安全。h) 在十字路口或其它看不見的地方,請減速慢行,并鳴喇叭;在潮濕、不平的地面行駛及轉彎時,請減速;避免急轉彎,避免在不牢固的物體表面行駛。i) 運輸途中停車時,一定要把手剎掣拉起并掛空檔才能離開叉車。j) 叉車出入門口應注意構筑物的高度,不得盲目駛入或駛出。k) 行車時,非業務需要,一般人員不得坐在叉車司機身邊,更不能用來運人,或進行其它與叉車作業無關的工作。l) 不得在車間或危險品倉庫內擅自接駁蓄電池等叉車電路,以免產生火花。m) 嚴禁超載行駛。n) 叉車使用中發生事故,應立即上報,不得隱瞞。7、謊報或擅自處理后匯報,將按公司相關制度處理。5.7 裝卸規定a) 叉車裝運的貨物不能太高,以免擋住駕駛員的視線,導致事故的發生;除短距離移位外,不得同時運輸兩板的貨物。b) 叉起貨物時,貨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時,應先下降后傾斜。c) 利用叉車升空工作時,一定要站在有底板的卡板上才可工作。不準站立在鏟叉上作業。d) 不要運送松散的貨物以免翻倒,運送前應將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卡板,不易穩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設備、空桶、易滑動之缸體或物件必須綁上繩索,綁緊后方可提升。e) 不準用貨叉直接叉運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f) 停車時,不要將貨叉懸空。禁止叉物懸空時司機離開叉車。g) 無論有無裝貨,貨8、叉下面絕對不可有人停留。h) 卸下的貨物定要井然有序地堆放在無礙通行的地點,貨物或叉車都不得停放在通道口。5.8 停放要求a) 作業完畢將叉車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貨叉平放地面并對車輛進行必要的檢查整理清潔。b) 停放后將方向桿放在中央位置,拉好手剎車。c) 電瓶車充電時應距離明火處5m,并加強通風。5.9 保養規定a) 做好保養工作,駕車前檢查遇有剎車不正?;蚱渌收弦皶r通知維修人員處理。b) 在正常工作中,如發現叉車有異常聲音或出現故障,應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維修人員進行檢修。司機不得私自拆修。c) 每月清洗叉車一次,并將空氣濾清器芯吹干凈。各部位所需的油、水、電池補充加足。d) 每年應進行一次全面的保養和維修工作。6 罰則6.1 任何單位或個人發現不按規定駕駛和使用叉車的人員和行為,有權立即制止并向技術支持部或安全監測與環管理部舉報。6.2 對于無證駕駛行為堅決杜絕,嚴厲制止,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以任何理由進行無證駕駛,發現無證駕駛每次考核2000元。6.3 超速行駛或違章駕駛每次考核100-300元。6.4 將叉車移做他用每次考核200-800元。6.5 維保單位不按規定進行維保每次考核200元。維保后不做記錄或者記錄不全考核維保單位100元/次,叉車使用部門負管理責任200元/次。6.6 因違章違規、違反規定使用叉車導致損壞,責部門承擔全部責任。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