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電廠員工人身安全、外出登記管理制度.docx
下載文檔
上傳人:正***
編號:807849
2023-11-15
9頁
20.92KB
1、發電廠員工人身安全外出登記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員工人身安全管理辦法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保障公司全體員工的人身安全,防止意外人身事故的發生,針對公司項目分散、地處偏遠及集中在少數民族地區的實際,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規定了施工現場、車輛及駕駛員管理、生產培訓、辦公管理等環節的員工安全管理。第三條公司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本辦法的相關規定。第二章日常安全管理第四條實行外出登記制度。(一)員工出省辦事、考查、學習等必須征得公司同意,并登記辦事地點、往返時間,如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必須電話告知未返2、回的原因及返回時間。(二)員工在上班期間若因工作需要外出辦事,需征得部門領導同意,并應按時返回。(三)員工若因私事外出,需辦理請假手續,嚴格執行請假制度。(四)員工去工地時,應向部門領導匯報,說明辦事地點、出發時間及返回時間。第五條員工日常安全管理(一)員工去工地(或電站)時,所派車輛應指定帶車人,帶車人應了解司機的狀況及情緒,督促司機出車前對車輛進行檢查。(二)帶車人在路途中,應監督司機行車是否按車輛安全管理辦法執行,若有違反,立即制止。在行車過程中,應提醒司機中間休息,不能疲勞駕駛。(三)員工去工程施工現場后,應嚴格執行“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辦法”,保證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四)員工外出時,不要3、讓不認識的人照看行李;不要與生人接觸;不要湊熱鬧而發生不安全現象。(五)員工外出時不宜過多攜帶現金,做到重要證件及現金不離身,不與陌生人談經濟話題。(六)員工外出時,不要給陌生人帶行李,以免發生不必要的麻煩。(七)員工外出時,晚上不宜出門,不要給陌生人開門。嚴禁與陌生人賭博、酗酒及其它活動。(八)員工上、下班時,不要與機動車搶道,應嚴格執行交通規定,走人行道,不闖紅燈;上、下車應小心,防止被盜、被搶事件的發生。(九)員工下班后不準參與聚眾賭博、酗酒鬧-事,杜絕其它不正當行為的發生。(十)員工不能與不三不四的人員接觸。不能進行任何違法、違紀及不正當交易。第三章施工現場員工安全管理第六條施工現場夜4、間不允許職工外出,特殊情況需經值班領導批準,女工晚上外出時一定要有男員工陪同,不能在外時間太長,員工必須在22:00點之前返回到規定地點。第七條現場安全管理(一)公司各部門(含水電站,一下略)要經常對現場人員進行安全思想教育,每月組織一次安全學習,要求員工熟練掌握相關安全知識。(二)員工在工地檢查工作,必須遵守工地各項安全規定。任何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帶安全帽。(三)起重設備下面嚴禁站人,為防止起重設備吊裝時誤傷人員,起重設備工作時在其周圍裝設臨時遮欄或設立告警標示。(四)生活用電及現場施工用電電源必須有明確標示,應按要求安裝漏電保護器。不準使用明火爐具,不準私自安裝電器和拉接電源線,如有特5、殊需要,電源故障處理時應由兩人進行,嚴禁一人進行帶電作業。(五)在有危險的區域設警示牌,防止人身墜落事故。(六)嚴禁在宿舍聚眾賭博、酗酒,不得帶周邊閑散人員在本單位逗留。(七)公司各部門定期開展安全防火大檢查、防火設施檢查,確保消防設施處于完好狀態。在重大活動或節、假日期間做好防火、防盜安全工作。(八)定期對辦公、生活區進行滅蟲工作,定時檢查食堂衛生,防止食物中毒,保障食品安全。(九)食堂液化氣罐在使用完后,須及時關閉閥門,要經常檢查通氣管的完好性,液化氣罐應存放于太陽不能直射到的陰涼通風處。第四章車輛及駕駛員安全管理第八條車輛的安全管理(一)車輛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6、才能投入使用。(二)公司車隊應建立健全機動車輛的技術檢驗和安全檢查制度,防止交通事故的發生。(三)公司車隊應建立健全車輛的維護、保養、檢修制度。駕駛員每次出車前必須檢查車輛的狀況,做到無故障出車。(四)所有機動車輛必須按規定配置消防器材及警示牌,消防器材必須隨車保存完好,并按規定進行周期檢驗,車上不準存放易爆物品。(五)高速公路應按車道標識的速度區間行車,最高車速不得超過規定的車速。第九條駕駛員的安全管理(一)駕駛員必須有通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考試合格,領取駕駛證,方準駕駛機動車輛,駕駛員不準駕駛與駕駛證不相符合的車輛。(二)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各種規章制度及交通法規,嚴禁違章駕駛。(三)新調7、入公司的駕駛員,須經全面考核合格,方能調入。(四)駕駛員在出車前必須系好安全帶,副駕駛座位也需要系好安全帶,做好一切安全防護措施。(五)駕駛員在出長途期間必須每日及時向辦公室匯報,辦公室應做到及時了解車輛動態,以保證各種突發事件的應變處理。(六)駕駛機動車不得有下列行為:1、在車門、車廂沒有關好時行車;2、在機動車駕駛室的前后窗范圍內懸掛、放置妨礙駕駛人視線的物品;3、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4、下陡坡時熄火或者空擋滑行;5、向道路上拋撒物品;6、連續駕駛機動車超過2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于20分鐘。7、在禁止鳴喇叭的區域或者路段鳴喇叭。第五章生產現場的安全管8、理第十條生產運行管理(一)生產運行單位員工必須熟練掌握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變電站和發電廠電氣部分)的有關部分及發電廠有關規程規定。(二)作業現場的生產條件和安全設施等應符合有關標準、規范的要求,工作人員的勞動防護用品應合格、齊備。(三)任何人發現有違反電業規程及規章制度的行為,應立即制止。工作人員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發現直接危及人身、電網和設備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或者在采取可能的緊急措施后撤離作業場所,并立即報告。(四)運行人員必須熟悉電氣設備。單獨值班人員或運行值班負責人還應有實際工作經驗。(五)現場工作,運行人員不得單獨移開或越過遮欄進行工作,若有必要移開遮9、欄時,應有監護人在場,并符合安規規定的安全距離。(六)經本單位批準可以單獨巡視高壓設備的人員巡視高壓設備時,不得進行其它工作,不得移開或越過遮欄。(七)水電站運行部門必須嚴格執行“兩票三制”。工作人員工作時應有保證安全的三大措施。(八)雷雨天氣,需要巡視高壓設備時,應穿絕緣靴,并不得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針。(九)廠內進行操作時應嚴格按工作票執行,若有疑問時停止操作,等疑問解決后才能繼續操作。(十)所有電氣設備標志清晰、明確,編號齊全。(十一)在電站工作,不論停電與否均需填寫工作票,不允許無票進行任何工作。(十二)防止人身高空墜落事故。檢查水電站所有井口封蓋,前池、尾水池等危險的地方應設警示牌。(十10、三)在電氣設備上工作必須完成以下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停電、驗電、裝設接地線、懸掛標示牌和裝設遮欄。(十四)送出線路停、送電均應按照值班調度員或線路工作許可人的指令執行。嚴禁約時停、送電。(十五)工作場所的照明應該保證足夠的亮度。在操作盤、重要表計、主要樓梯、通道、調度室、機房、控制室等地點,還應設有事故照明。(十六)發電廠遇有電氣設備著火時,應立即將有關設備的電源切斷,然后進行救火,消防器材配備應齊全。(十七)高處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凡在離地面2M及以上的地點進行的工作,都視為高處作業。(十八)使用梯子應堅固完整,梯子不易綁接使用。第十一條培訓期間的安全管理(一)培訓期間學員必須嚴格遵守勞動紀11、律。遵守公司有關規章制度。嚴禁吸毒、販毒等危害社會行為的發生,一經發生立即開除并移交司法機關。(二)學員必須嚴格遵從培訓單位的工作安排和課程安排,遵守工作紀律,不能以任何理由與培訓單位領導、師傅吵架,更不能打擊報復。(三)嚴禁從事或參與酗酒、聚眾賭博、打架鬧-事等違法犯罪活動。若發生上述行為,公司可依據本管理辦法,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辭退。(四)學員進入水電站進行實際技能培訓時,必須遵守本電站各種規章制度及規定。聽從培訓負責人的統一指揮,不準隨意走動。(五)學員在電站學習期間,只能參加指定的工作,不能獨立進行任何與運行設備有關的工作。(六)學員外出必須請假,嚴格執行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七)學習期間,不準隨便亂動設備,不得擅自進行任何操作。(八)若在現場發現異常情況,立即報告當值值班長,不得自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