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煤廠吊索具安全管理辦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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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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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選煤廠吊索具安全管理辦法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選煤廠吊索具安全管理辦法1 目的及范圍1.1本管理辦法規定了吊索具的管理,以及吊索具的計劃、采購、制作、保管、檢測、使用過程和維修管理等內容。1.2本管理辦法適用于吊具、吊帶和鋼絲繩繩扣及其存放架的管理工作。2 術語及定義2.1吊索具:指生產過程中使用的各種通用或專用的吊具、吊帶,以及用途為吊具的鋼絲繩繩扣。3 職責3.1技術科負責吊索具工藝參數的制訂(含產品重量、外形尺寸和其他吊裝特定的要求),負責吊索具的選型調研,費用預算管理。3.2機電科負責吊索具的計劃2、。3.3安檢科、機電科負責吊索具現場平面定置、使用方法的落實。3.4供應科負責吊索具的采購、制作、保管、檢測、回收及使用過程中的管理,負責吊索具的費用控制。3.5安檢科是吊索具安全監督管理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建立和完善吊索具管理制度。3.6使用單位負責吊索具的日常使用管理,按吊索具的使用及報廢情況提報需求計劃,負責按要求建立本單位吊索具管理臺帳。各車間對于每臺起重設備用得吊索具指派專人(可由班組長兼任)保管、發放、檢查吊索具完好性。4 業務流程及相關規定4.1吊索具的設計與計劃4.1.1吊索具的設計:由使用單位負責組織設計,對專用吊具采取委外設計制作時,必須選擇具有吊索具設計資質的合格供應3、商,專用吊具的設計應遵守相關設計規范。4.1.2吊索具的計劃:使用車間根據吊索具使用情況按需求進行提報,報機電科審核后,供應科進行采購。4.2 吊索具采購與庫房管理4.2.1吊索具的采購與庫房管理由供應科負責,供應科根據需求計劃進行采購。吊索具的采購必須選擇具有相應資質的合格供應商。4.2.2供應科采購入庫的專用吊具需由安檢科組織,技術科、機電科等單位參加,按工藝和使用要求驗收,合格后方可入庫及進行發放使用。4.3 吊索具的使用、檢測、報廢和回收4.3.1 鋼絲繩繩扣應自制或由有資質生產的廠家提供。4.3.2 制作吊索的鋼絲繩應滿足下列要求:a.選用GB1102或GB8918中規定的多股鋼絲繩4、。b.新制造或貯存良好未銹蝕的鋼絲繩。c.在腐蝕性較大環境中采用鍍鋅鋼絲繩。d.在較高溫度環境中采用石棉芯鋼絲繩。4.3.3 鋼絲繩完好性要求:a.插接連接強度不小于該繩最小破斷拉力的70%。b.插接繩股應拉緊,凸出部分應光滑平整,且應在插接末尾留出適當長度,用金屬絲扎牢,插接方法按照起重機械吊具與索具安全規程(LD48-93)的規定。c.制作吊索的鋼絲繩不得沾有泥砂等雜物,且不得用加熱方法進行切割。d.吊索必須由整根繩索制成,中間不得有接頭,環形吊索只允許有一處接頭。4.3.4鋼絲繩吊索,當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應停止使用、維修、更換或報廢:a.無規律分布損壞:在6倍鋼絲繩直徑的長度范圍內,可5、見斷絲總數超過鋼絲繩中鋼絲總數的5%。b.鋼絲繩局部可見斷絲損壞:有三根以上的斷絲聚集在一起。c.索眼表面出現集中斷絲,或斷絲集中在金屬套管、插接處附近、插接連接繩股中。d.鋼絲繩嚴重磨損:在任何位置實測鋼絲繩直徑,尺寸已不到原公稱直徑的90%。e.鋼絲繩嚴重銹蝕:柔性降低,表面明顯粗糙,在銹蝕部位實測鋼絲繩直徑,尺寸已不到原公稱直徑的93%。f.因打結、扭曲、擠壓造成的鋼絲繩畸變、壓破、芯損壞,或鋼絲繩壓扁超過原公稱直徑的20%。g.鋼絲繩熱損壞:由于帶電燃弧引起的鋼絲繩燒熔、熔融金屬液浸燙,或長時間暴露于高溫環境中引起的強度下降。h.插接處嚴重受擠壓、磨損;金屬套管損壞(如裂紋、嚴重變形、6、腐蝕)或直徑縮小到原公稱直徑的95%。i.繩端固定連接的金屬套管或插接連接部分滑出。4.3.5 鋼絲繩起吊重量與直徑關系見附表1:4.3.6 使用吊索具吊裝作業時,用吊索具捆扎吊物的一般要求如下:a.對吊物進行必要的歸類、清理和檢查,吊物不能被其他物體擠壓,被埋或被凍的物體要完全挖出。b.切斷與周圍管、線的一切聯系,防止造成超載。c.清除吊物表面或空腔內的雜物,將可移動的零件鎖緊或擱牢,形狀或尺寸不同的物品不經特殊捆綁不得混吊,防止墜落傷人。d.吊物捆扎部位的毛刺要打磨平滑,尖棱利角應加墊物,防止起吊吃力后損壞吊索。e.表面光滑的吊物應采取措施來防止起吊后吊索滑動或吊物滑脫。f.吊運大而重的物7、體應加誘導繩,誘導繩長應能使司索工既可指揮繩頭,同時又能避開吊物正下方,以便發生意外時司索工可利用該繩控制吊物。4.3.7 進行吊裝作業使用起重機械時,必須嚴格執行起重機管理辦法(股份七選【】11號文),嚴禁違章作業。4.3.8 在使用吊索具進行吊裝作業時,必須嚴格執行起重作業安全管理制度(股份七選【2011】39號文)。4.3.9 吊索具存放架由使用車間負責擺設,并落實使用班組專人負責管理,安檢科負責監督管理。吊索具使用完畢后應及時入架存放,杜絕隨拿、隨用、隨地亂扔和丟失現象。4.3.10 使用單位應建立本單位的吊索具管理臺帳,對發放、使用、維護和報廢進行動態管理。4.3.11 吊索具原則上8、不能跨單位使用,如確需要跨單位使用時必須經機電科認可。4.3.12 使用單位操作人員使用吊索具吊物時,使用前需對其狀態進行確認,按操作規程執行操作,并對所使用的吊索具有維護保養管理職責。如發現已磨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索具(鋼絲繩、吊帶等),要進行報廢處理并及時清除,不得在現場繼續使用。在用索具實行以舊換新制度,舊的索具統一由裝備管理處組織報廢處理。4.3.13 報廢的吊索具由使用單位報機電科審查后,在相應的管理臺帳上進行注銷。4.4 吊索具的維修4.4.1 機電科負責吊索具的維修工作(包括外委維修),使用單位按設備維修報修程序向機電科報修。5 其他本辦法中未盡事項,均按起重機械吊具與索具安全規程(LD48-93)執行。6 本管理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實施選煤廠附表1 鋼絲繩起吊重量與直徑關系表鋼絲繩直徑(mm)6.27.78.79.51112.513151717.5允許起吊重量(KG)320494631752100813021408187524082552鋼絲繩直徑(mm)19.521.52426283032.534.536.539允許起吊重量(KG)3516385248005633653375008802991911102126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