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煤礦從業人員安全生產培訓課件(31頁).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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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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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露天煤礦從業人員安全生產培訓,露天煤礦發展現狀,露天開采特點,采掘空間直接敞露于地表,需要剝離巖土。露天開采是采煤和剝離兩部分作業的總稱。,優點:1)生產規模大;2)建設速度快;3)勞動效率高;4)生產成本低;5)資源采出率高;6)作業空間不受限制;7)材料、電力消耗少;8)安全,勞動條件好;,缺點:1)占用土地多;2)污染環境;3)受氣候影響大;4)對礦床賦存條件嚴;5)初期投資大;,一、煤礦安全生產方針的內容及含義 煤礦安全生產方針是黨和國家為確保煤礦安全生產而確定的指導思想和行動準則,即“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1996年12月1日起實施的煤炭法明確規定:“煤礦企業必須堅持安全第2、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2002年6月29日通過、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安全生產法,也明確了“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安全第一”,是強調安全、突出安全、安全優先,把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是應該長期堅持的原則。“預防為主”,是實現安全第一的前提條件。要不斷地查找隱患,謀事在先,尊重科學,探索規律,采取有效的事前控制措施,防微杜漸、防患于未然,把事故消滅在萌芽之中。“綜合治理”,就是綜合運用經濟、法律、行政手段,采用人管、法治、技防多管齊下,并充分發揮社會、職工、輿論的監督作用,實現煤礦的安全生產。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是目標原則和手段措施的關系。不堅3、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很難落實;堅持安全第一,才能自覺地或科學地預防,達到預期目的;反之,只有堅持預防為主,才能減少事故、消滅隱患,才能做到安全生產。,第一章煤礦安全生產方針與法律法規第一節煤礦安全生產方針,堅持管理、裝備、培訓并重的三并重原則 這是我國煤礦安全生產實踐經驗的總結,也是貫徹落實煤礦安全生產方針的基本原則。只有堅持管理、裝備、培訓并重的原則,才能真正落實好煤礦安全生產方針。“三并重原則”安全生產方針的貫徹與落實 1、堅持煤礦安全生產方針標準 在當今安全生產等各項法規逐漸完善,生產技術進一步發展的形勢下,這些標準還應不斷充實完善。2、堅持各項行之有效的措施 為了深入貫徹安全生產方針,4、必須堅持以下各項措施:一是要強化安全法律觀念。二是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三是建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四是認真組織安全生產檢查。五是加大煤礦安全監察力度。六是加強安全技術教育培訓工作。七是關口前移,做好事故預防工作。八是做好事故調查和處理工作。九是加大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罰力度。,二、安全生產三并重原則,一、主要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煤礦安全法律法規體系已經形成。主要有四個部分:一是全國人大及其常務委員會頒布的關于安全生產的法律;二是國務院頒布的關于安全生產的行政法規;三是省(自治區、直轄市)級人大及其常務委員會頒布的關于安全生產的地方性法規;四是國務院有關部委、省級人民政府頒布的關于安全生產的規章和地5、方規章。我國煤礦安全法律法規體系主要內容有: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簡稱安全生產法)這是一部綜合性法律于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第二節 煤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2、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簡稱礦山安全法)與1993年5月1日施行。立法目的:保障礦山生產安全,防止礦山事故,保護礦山職工人身安全,促進采礦業的發展,制定的法規。一共八章五十條,主要是調整勞動關系中關于保護勞動者在采礦生產過程中安全與健康的關系,有關國家機關和社會團體監督、檢查礦山安全法規貫徹、執行性狂所發生的關系準則。若礦山企業、事業單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門(或法人代表)不履行本法規定,本法的執行部門可以直接或請求有關機關依6、法強制其履行。因此,它是現階段我國礦山企業在安全生產中必須遵循的大法。3、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簡稱煤炭法)于1996年12月1日起施行立法目的:為了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煤炭資源,規范煤炭生產、經營活動,促進和保障煤炭行業的發展。,4、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簡稱勞動法)立法目的: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調整勞動關系,建立和維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勞動制度,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主要內容:勞動者的主要權利和義務;勞動就業方針政策及錄用職工的規定;勞動合同的訂立、變更與解除程序的規定;集體合同的簽訂與執行辦法;工作時間與休息時間制度;勞動報酬制度;勞動衛生和安全技術規程;女職工與未成年工的特殊7、保護辦法;職業培訓制度;社會保險與福利制度;勞動爭議的解決程序;對執行勞動法的監督、檢查制度以及違反勞動法的法律責任等。5、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簡稱職業病防治法)自2011年12月31日起施行。立法目的:為了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勞動者健康及其相關權益,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新修訂的職業病防治法有如下特點:一、明確了監管部門的監管職責。修改后的法律將原來“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統一負責全國職業病防治的監督管理工作”修改為“由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衛生行政部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依據本法和國務院確定的職責,負責全國職業病防治的監督管理工作。”國家層面的職業衛生監督管理8、職責分工得到明確,安監部門的監管主體身份得到法律的確認,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部門明確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衛生部門主要提供技術服務,一是組織制定并公布國家職業衛生標準;二是組織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和專項調查,對職業健康風險進行評估;三是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鑒定、救治;四是對醫療機構放射性職業病危害控制的監督管理等。二、確立了地方首長負責制,提高了監管力度。根據修訂后的法律規定,職業病防治工作按照防、治、保三個主要環節分別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衛生部門、勞動保障部門負責。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統一負責、領導、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的職業病防治工作,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工作體制、機制,統9、一領導、指揮職業衛生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加強職業病防治能力建設和服務體系建設,完善、落實職業病防治工作責任制。三、職業病診斷鑒定程序得到完善,勞動者權益得到有效保護。新法明確了職業病防治施行“用人單位負責、行政機關監管、行業自律、職工參與和社會監督”的機制,圍繞職業病診斷、鑒定環節如何獲取相關資料,制定了有章可循的法律程序,并規定當事人可以就職業病診斷、鑒定提請相關部門進行調查仲裁。,6、煤礦安全監察條例煤礦安全監察條例于2000年11月1日審核通過,2000年12月1日起開始施行。全法共由五章,共計50條所組成。立法目的:保障煤礦安全,規范煤礦安全監察工作,保護煤礦職工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7、10、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為了嚴格規范安全生產條件,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對礦山企業、建筑施工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產企業實行許可證制度。,8、煤礦安全規程(簡稱規程)規程制定的目的,就是保障煤礦安全生產和職工人身安全,防止煤礦事故。其意義就是規范煤礦工作,加強管理和監察執法,遏制重大、特大事故、保護職工安全和健康,保證和促進我國煤炭工業健康發展和煤礦安全狀況穩定好轉,為國家步入小康社會作出應有貢獻。規程的主要內容共有四編751條。第一編總則,規定煤礦必須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程、標準和技術規范,建立各類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職工有權停止11、違章作業、拒絕違章指揮;第二編井工部分,規定開采、“一通三防”管理、提升運輸、機電管理,以及爆破作業涉及的安全生產行為標準;第三編露天部分,規范了采剝、運輸、排土、滑坡和水火防治、電氣及設備檢修標準;第四編職業危害,規定必須做好職業危害的防治與管理工作和職業衛生勞動保護工作,使職工得到健康保護。,9、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簡稱特別規定)自2005年9月3日起施行,為了及時發現并排除煤礦安全生產隱患,落實煤礦安全生產責任,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發生,保障職工的生命安全和煤礦安全生產,制定了本規定。煤礦有下列重大安全生產隱患和行為的,應當立即停止生產,排除隱患:(1)超能力、超強12、度或者超定員組織生產的;(2)瓦斯超限作業的;(3)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未依照規定實施防突出措施的;(4)高瓦斯礦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統和監控系統,或者瓦斯監控系統不能正常運行的;(5)通風系統不完善、不可靠的;(6)有嚴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7)超層越界開采的;,(8)有沖擊地壓危險,未采取有效措施的;(9)自然發火嚴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10)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設備、工藝的;(11)年產6萬噸以上的煤礦沒有雙回路供電系統的;(12)新建煤礦邊建設邊生產,煤礦改擴建期間,在改擴建的區域生產,或者在其他區域的生產超出安全設計規定的范圍和規模的;(13)煤礦實行整體承包生產經營后,未13、重新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和煤炭生產許可證,從事生產的,或者承包方再次轉包的,以及煤礦將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維修作業進行勞務承包的;(14)煤礦改制期間,未明確安全生產責任人和安全管理機構的,或者在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變更采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煤炭生產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的;(15)有其他重大安全生產隱患的。,10、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為了規范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和調查處理,落實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全文共六章四十六條。11、工傷保險條例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獲得醫療救治和經濟14、補償,促進工傷預防和職業康復,分散用人單位的工傷風險。,1、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2001年4月21日頒布施行,主要目的:為了有效地防范特大安全事故的發生,嚴肅追究特大安全事故的行政責任,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2、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簡稱處罰辦法)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為了制裁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規范安全生產行政處罰工作,依照行政處罰法、安全生產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生產經營單位及其有關人員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違反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規程的違法行為(以下統稱安全15、生產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二、煤礦安全生產相關法規,3、煤礦安全監察行政處罰辦法2003年8月15日頒布施行,為了制裁煤礦安全違法行為,規范煤礦安全監察行政處罰工作,保障煤礦依法進行生產,根據煤礦安全監察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煤礦安全監察行政處罰辦法規定:行政處罰包括:責令停止生產、責令停產整頓、罰款、責令改正、吊銷生產許可證、追究刑事責任等。4、煤礦安全生產基本條件規定2003年8月1日起施行,為了規范煤礦安全生產工作,防止煤礦生產安全事故,根據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有關規定和煤礦安全規程。煤礦應當依法取得采礦許可證、煤炭生產許可證和營業執16、照。煤礦礦長須經培訓考核,依法取得礦長資格證和礦長安全資格證。,5、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自2009年5月1日起實施,為了加強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發展。6、防治煤與瓦斯突出規定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制定目的:加強煤與瓦斯突出的防治工作,有效預防煤礦突出事故,保障煤礦職工生命安全。7、煤礦防治水規定主要是為了適應當前煤礦水害防治工作的新情況、新變化,進一步規范煤礦防治水工作,有效防治礦井水害。8、煤礦安全培訓規定為了加強和規范煤礦安全培訓工作,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素質,防止和減少傷亡事故,本規定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一)煤礦常見的違法17、行為:(1)安全設施和條件不符合國家安全標準、行業安全標準、煤礦安全規程和行業技術規范。(2)未使用專用器材設備,或使用不符合國家安全標準或行業安全標準的設備、器材、儀表、防護用品;(3)未按規定搞安全培訓和教育。(4)煤礦作業場所的有毒有害氣體、粉塵濃度超標。(5)“三違”(6)超能力生產等,三、法律責任,1、重大責任事故罪: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 工廠、礦山、林場、建筑企業或者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的職工,由于不服管理、違反規章制度,或者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18、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條 工廠、礦山、林場、建筑企業或者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的安全生產設施或者安全生產條件不符合國家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二)安全生產相關的犯罪,3、危險物品肇事罪刑法第一百三十六條 違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蝕性物品的管理規定,在生產、運輸、使用中發生重大事故,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4、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條 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19、違國家規定,降低工程質量標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后果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二)安全生產相關的犯罪,5、不報謊報事故罪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條之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六)第4條:在安全事故發生后,負有報告職責的人員不報或者謊報事故情況,貽誤事故搶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二)安全生產相關的犯罪,一、農民工的保護1、煤礦農民工的特點2、煤礦農民工的勞動保護二、女職工勞動保護1、就業保護2、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工作崗位3、女職工享有的特殊勞動保護三、20、未成年工勞動保護1、未成年工禁忌從事的工作崗位2、未成年工的老的勞動時間3、未成年工的身體健康檢查,第三節 農民工、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保護,一、勞動保護我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勞動的權利和義務。國家通過各種途徑,創造勞動就業條件,加強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并在發展生產的基礎上,提高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國家對就業前的公民進行必要的勞動就業訓練。”勞動保護的內容包括:勞動安全、勞動衛生、工時休假和女職工及未成年工保護。,第四節 勞動保護和勞動合同基本知識,勞動法對勞動合同做出了明確規定:“勞動者到用人單位工作,用人單位吸收新員工,雙方必須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1、勞動合同種類:固定期21、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2、勞動合同訂立的原則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建立勞動關系,應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符合法定程序的原則。,二、勞動合同基本知識,(5)勞動紀律;(6)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7)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此外,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但最長不超過6個月。4、勞動合同的解除5、違反勞動合同行為的處理,3、勞動合同的內容指的是合同中要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及相關事項,包括法定條框和約定調款兩部分。勞動法十九條22、規定: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并具備以下條款:(1)勞動合同期限;(2)工作內容;(3)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4)勞動報酬;,一、煤礦從業人員安全生產的權利:享受工傷保險權和傷亡求償權危險因素和應急措施知情權安全管理批評檢控權拒絕違章指揮權和強令冒險作業權緊急情況下的停止作業和緊急撤離權建議權獲得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勞動用品的權利獲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權利,第五節 煤礦從業人員安全生產的權利和義務,二、煤礦從業人員安全生產的義務1、煤礦從業人員應當遵章守規,服從管理2、從業人員要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3、煤礦從業人員應當接受安全教育培訓,掌握安全生產技能4、煤礦從業人員在發現事故23、隱患時應當及時報告和處理的義務,1、填空1、“安全第一”是指 強調安全、突出安全、安全優先,把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4、煤礦安全監察行政處罰辦法規定:行政處罰包括:責令停止生產、責令停產整頓、罰款、責令改正、吊銷生產許可證、追究刑事責任等。2、單選1、礦山安全法自(B)年5月1日。A、1983 B、1993 C、2003 D、19982、重大責任事故罪情節特別惡劣的,處(A)有期徒刑。A、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B、一年以上三年以下C、五年以上 D、十年以上3、煤礦作為特殊行業,禁止招用未滿(B)周歲的未成年人。A、14 B、16 C、17 D、184、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應保證勞動者每周最少休息(24、A)日。A、1 B、2 C、35、煤礦職工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B)。A、工作安排 B、強令冒險作業 C、參與搶險 D、教育培訓,考試模擬題,3、多選(30分,共10題,每題全答對得3分,否則不得分)1、煤礦安全生產方針是()、()、()。A、預防為主 B、完成任務 C、安全第一 D、綜合治理4、判斷(15分,共15題,每題1分)1、“預防為主”是實現“安全第一”的前提條件。()2、煤礦安全設施和條件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不屬于違法行為。()3、煤礦企業可以自己選擇各類設備、儀器、儀表和防護用品。()4、煤礦企業可以對部分人員進行培訓教育。()5、不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事故,屬于違法行為(),考試模擬題,5、問答1、勞動法的主要規定內容包括那些?答:(P3倒85行)主要規定了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工資、勞動安全衛生、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職業培訓、社會保險和福利、勞動爭議等方面的內容。2、什么是勞動保護?答:(P13倒86行)就是依靠科技進步和先進的管理,采取技術和組織措施,消除勞動過程中危機人身安全和健康的不良行為和條件,防止傷亡事故和職業危害,保障勞動者在勞動時的安全和健康。,考試模擬題,本章 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