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港口經營項目裝卸機械安全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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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840242
202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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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港口經營項目裝卸機械安全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裝卸機械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為實現安全生產建立適應港口經營的裝卸機械安全管理體制,實施綜合管理,不斷改善和提高裝卸機械的安全功能和人員技術素質,充分發揮裝卸機械效能,提高設備的綜合效率,降低使用成本,盡可能預防事故發生,避免事故損失,促進企業經濟效益。2范圍裝卸機械安全決策、計劃、組織、預防、控制、監督和協調的全部管理活動。3依據設備管理分手冊設備日常管理程序設備維修管理程序4職責與權限4.1技術科4.1.1是公司裝卸機械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門,負責本文2、件的的編制、解釋、指導與檢查監督。4.1.2負責對裝卸機械進行選型、安裝,保證新投入的裝卸機械技術性能良好、安全可靠。4.1.3負責制定裝卸機械的安全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4.1.4負責組織對有關單位裝卸機械安全管理工作的檢查,監督檢查組織措施是否滿足安全生產的需要。4.1.5督促檢查機械單位“冬季四防”(即防凍、防滑、防火、防煤氣中毒)、“夏季四防”(即防臺、防汛、防雷電、防暑降溫)中相關技術措施的落實情況。對大型裝卸機械防風、防臺技術措施進行督促檢查,推廣應用可靠的防風裝置。4.1.6負責機損事故的調查、處理,并對整改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4.2安質科4.2.1檢查裝卸機械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有3、關安全規定的落實情況。4.2.2督促檢查機械單位“冬季四防”、“夏季四防”中相關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對大型裝卸機械防風、防臺安全措施進行督促檢查。4.2.3參與機損事故的調查處理,機損事故造成人身傷害時,按有關規定調查處理。4.3調度科4.3.1對裝卸機械合理組織使用,按照裝卸機械的有關規定、設備的技術性能,選擇合適的工藝流程,不違章指揮。4.3.2本著均衡和合理使用的原則,避免指揮設備疲勞和超負荷作業,保證設備合理的保養時間。4.3.3提供及時、準確的氣象信息和大風警報并及時通知機械單位采取措施。4.4各機械單位4.4.1負責組織對裝卸機械的正常使用、管理、保養、維修,抓好各個環節的安全。44、.4.2組織落實好裝卸機械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有關安全規定。4.4.3落實好“冬季四防”和“夏季四防”工作。4.4.4認真配合技術、安全部門做好機損事故的調查處理,不隱瞞事故。4.5其他單位4.5.1勞務公司的裝卸指揮人員要為裝卸機械操作人員提供正確無誤的指揮信號。4.5.2物資部門要為裝卸機械提供質量合格的配件。4.6設備管理人員的責任4.6.1貫徹執行好裝卸機械管理方面的規定,制定相應措施,使制度能夠落實到位。4.6.2機械單位設備管理人員下達維修保養任務時,要根據具體情況強調安全注意事項和制訂安全措施,并督促落實。4.6.3對裝卸機械的安全技術狀況、維修保養安全、操作安全、安全技術操作規程5、的執行情況等進行經常性的檢查,以保證裝卸機械和人員的安全。4.6.4積極采用新技術,開展小改小革活動,改善和提高設備安全性能。4.7設備操作人員的責任4.7.1嚴格執行所操作裝卸機械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有關安全規定,按照正常操作程序和工藝操作。4.7.2做到“三好”、“四會”,按保養規程和有關說明書保養維修好設備,確保保養質量。4.7.3嚴格做好裝卸機械作業前、中、后的檢查。運轉前要進行檢查、試運轉,檢查各部分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滿足安全生產條件;運轉中要隨時注意各儀表的情況,注意各部位有無過熱、異味、異響等異常現象,發現異?,F象后要采取果斷措施,并及時報告;運轉后要做到外部清潔,檢查、排除存在6、問題。4.8設備維修人員的責任4.8.1嚴格執行本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有關規定。4.8.2執行好維修技術標準和維修工藝方案,落實派工人員的安全要求。4.8.3努力提高維修技術水平和質量意識,確保維修質量。5關鍵要求與關鍵績效指標(KPI)關鍵相關方關鍵要求關鍵績效指標公司、員工裝卸機械安全管理及時有效裝卸機械安全管理事故發生次數6管理要求6.1對裝卸機械的安全要求6.1.1裝卸機械投入運行的基本條件6.1.1.1設備外貌整潔,裝備(包括安全裝置)齊全,技術、安全性能良好。6.1.1.2發動機運轉良好,無敲擊異響,無過熱現象,燃潤料消耗正常,機油壓力符合規定,無漏油、漏水、漏氣和漏電現象。6.7、1.1.3電動機(發電機)運轉正常,溫度不超過規定,電氣設備元件、儀器儀表、控制器、限位開關、安全防護裝置配備齊全,工作靈敏可靠,線路和各部絕緣符合規定,符合防雨防潮要求。6.1.1.4操縱機構靈活,自由轉動量不超過使用極限,制動機構性能良好,工作可靠,制動性能符合規定。6.1.1.5傳動機構工作良好,動作平穩,無咬死或異響,無過熱現象,緊固件無松動現象。6.1.1.6液壓系統工作良好,安全閥靈敏可靠,壓力符合規定,接頭無漏油。6.1.1.7結構件無嚴重變形、裂縫、開焊和銹蝕。6.1.1.8鋼絲繩、滑輪、軸承、輪胎、輪箍、輸送帶等運行部件,安裝連接可靠,不跑偏,磨損不越限。6.1.1.9各潤滑8、點潤滑良好,無失?,F象。6.1.1.10消防器材配備齊全、有效。6.1.2對裝卸機械特殊條件下的安全要求6.1.2.1認真落實裝卸機械磨合期及換季保養的特殊規定,確保設備正常磨合和換季。6.1.2.2做好裝卸機械的冬季防凍、防滑和夏季防風、防臺防汛、防雷電工作,要制定相應措施和預案,落實好責任人。6.1.2.3惡劣氣候條件下,應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或停止作業。6.1.2.4特殊作業要嚴格按特殊作業的有關規定執行。6.2裝卸機械的安全檢查6.2.1按照裝卸機械規定的安全性能、有關標準和規定,對裝卸機械存在的不安全狀態和對管理、操作、維修人員的不安全行為進行檢查,目的在于及時發現和消除不安全隱患,保9、證裝卸機械的良好安全狀態,防止事故發生。6.2.2安全檢查內容6.2.2.1查思想認識。主要檢查裝卸機械管理人員、操作人員、維修人員對裝卸機械安全工作的認識和對相關法規、制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及安全規定的理解、熟悉和貫徹情況。6.2.2.2查管理。主要檢查裝卸機械安全管理工作的實施情況,查相關制度是否健全并落實。6.2.2.3查隱患。主要通過深入現場,檢查裝卸機械是否具備運行的基本條件,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操作、維修保養過程中有無違章現象等。6.2.2.4查整改。主要檢查已發現的安全隱患和不安全因素,以及對裝卸機械的機損事故是否已按規定的期限和技術要求采取了有效措施。6.2.3安全檢查的組織形式10、裝卸機械的安全檢查,按照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根據任務大小、港區分布和裝卸機械的數量,決定檢查的具體組織形式。安全檢查分為:(一)日查:操作人員每日對裝卸機械的例行檢查或日常點檢。(二)月查:由機械單位分管隊長和技術人員組織對裝卸機械的安全技術性能進行全面檢查。(三)季查:由技術科主管技術人員對公司裝卸機械安全技術狀況進行檢查。(四)抽查:由技術科主管技術人員不定期對公司裝卸機械安全技術狀況進行檢查。(五)專項檢查:1、季節性的安全檢查:由機械單位組織檢查“夏季四防”和“冬季四防”的落實情況,技術部門進行抽查。2、重點檢查:機械單位根據某些裝卸機械的重點或關鍵部位的安全狀態,或根據同類裝卸11、機械事故發生的情況,有針對性地組織對某些部位、機構的安全狀態進行檢查,防止事故的重復發生。(六)專業檢查:1、各級安全檢查組對裝卸機械的安全狀態、不安全行為進行的檢查。2、有關機構進行的對裝卸機械的安全檢測檢驗。6.3大型裝卸機械的防臺防風安全管理6.3.1嚴格執行交通部大型港口機械防陣風防臺風管理規定和公司防臺防風的安全管理制度。6.3.2使用單位應對大型裝卸機械的防臺防風裝置應進行經常性和定期檢查、保養,使其完好并具備抗臺抗風能力。6.3.3各相關機械單位要強化職工的防臺防風意識,正確使用防臺防風裝置,制定防臺防風預案,對動態防臺防風要做出重點安排,落實好責任人。6.3.4機械單位在接到調12、度部門的大風警報后,要及時采取有效措施。6.4裝卸機械機損事故的調查和處理6.4.1機損事故定義裝卸機械在運行、維護、修理、吊運或停放過程中遭受非正常損壞,造成停機或性能下降甚至報廢時的損壞事故。6.4.2機損事故的等級劃分6.4.2.1按釀成事故原因分為:1、責任事故:由于企業內自身原因造成的事故。2、非責任事故:責任事故以外的事故。6.4.2.2按機損事故損失大小分為:1、輕微機損事故:設備原值不高于30萬元,損失值在xx元到6000元之間;設備原值高于30萬元,損失值在6000元和設備價2%之間。2、一般機損事故:設備原值不高于30萬元,損失值高于6000元、不超過90000元;設備原值13、高于30萬元,損失值高于設備價2%、不超過設備價30%。3、重大機損事故:設備原值不高于30萬元,損失值高于90000元;設備原值高于30萬元,損失值超過設備價30%。4、特大機損事故:按國家特大事故規定。6.4.3事故調查與分析人員的組成:(一)輕微與一般機損事故,由公司技術部門和安監部門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和分析。(二)重大機損事故,由集團公司設備主管部門組織同級安監等有關部門和公司的技術部門、安監部門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分析。(三)特大機損事故:按國家有關規定,由政府有關部門組織調查分析。(四)機損事故造成人身傷害時,由安監部門按企業職工傷亡事故有關規定處理。6.4.4公司成立設備機損事14、故管理領導小組組長:經理副組長:技術副經理、生產副經理成員:技術部門負責人、安監部門負責人、各機械隊長技術部門為領導小組辦公室。6.4.5機損事故報告程序及處理辦法6.4.5.1機損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除口頭報告外,需在24小時內填寫“機損事故報告”,上報技術部門。如機損事故造成人身傷害,事故發生單位應及時報告安監部門進行調查處理。6.4.5.2輕微和一般機損事故:當班負責人必須立即到現場了解情況,1小時內報告公司技術部門和安監部門,技術部門和安監部門派人會同發生事故的有關單位進行調查,做好詳細記錄,召開事故分析會,拿出事故處理意見,并將事故處理意見報公司領導。6.4.5.3重大事故和特大15、事故:除特殊情況(如救人、救火等)外,必須保護現場,當班負責人必須立即報告公司領導、技術部門、安監部門,上述部門立即派人到現場與有關單位共同作出詳細記錄,并按照程序向上級部門及時匯報。6.4.5.4視機損事故損失大小和情節輕重,經公司機損事故管理領導小組決定,對責任人或責任單位處以事故直接損失35%的罰款。6.4.5.5隱瞞不報,上升一個等級處理。6.4.5.6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本著實事求是的精神,認真嚴肅地處理每一起機損事故,認真總結經驗教訓,防微杜漸,預防事故的重復發生7測量、分析與改進7.1技術科定期組織對本文件所涉及的關鍵績效指標進行監測,作為實施改進的依據之一。指標名稱裝卸機械安全管理事故發生次數指標編號指標等級公司/員工指標類別關鍵行為指標所屬過程裝卸機械安全管理制度文件號EGSSSZY02負責部門技術科指標定義期內裝卸機械安全管理故發生次數設立目的杜絕類似事故發生計算公式數據收集與核對技術科統計周期每年數據來源安全檢查記錄統計方式定量標桿標桿值7.2技術科組織各相關單位對裝卸機械安全管理工作的日常監督檢查,根據監督檢查結果開展改進工作。各單位提出改進建議時,由技術科根據實際情況及時開展改進工作。7.3公司及第三方開展的體系內外部審核與評價發現的本體系改進空間由技術科按照審核與評價要求及時改進。8輸出結果(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