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塔作業安全專項方案漁業村(15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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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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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堤街鯉魚洲組團漁業村還建房5#、6#、7#樓、幼兒園及地下室工程項目多塔作業防碰撞安全專項方案編制:審核:審批:裕達建工集團有限公司2013年6月15日目 錄1、工程慨況 32、編制依據 33、危險源辯識與分析 44、塔機作業安全技術措施 55、塔機作業安全管理措施 66、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27、安全應急救援預案 148、塔機平面布置圖1、工程慨況本工程位于武漢市漢陽區四新北路,地下一層為車庫,地上4棟,其中5#樓為28層,6#樓為26層,7#樓為28層,幼兒園為3層,總建筑面積約為54628.12m2。幼兒園為框架結構,其他工程結構形式均為剪力墻結構,建筑結構安全等級為二級,抗震等級2、為三級,地基基礎設計等級為甲級,設計使用年限為50年,建筑標準層層高為2.95m。由武漢龍洲置業有限公司投資興建,裕達建工集團有限公司承建,廣州橞科建設監理有限公司監理,根據現場實際條件,擬安裝兩臺塔吊,分別位于5#樓、7#樓,其中5樓為TC6012型, 7#樓塔吊為TC5610型。兩臺塔吊的中心距離為73.2m,兩塔交叉作業為42.7米。為了保證塔吊在配合項目施工作業中的安全生產,有效防止塔吊在作業中可能發生碰撞現象,現特制定該方案。現場周邊無其他建筑物,無電氣線路經過,無其他任何阻礙物。2、編制依據為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按照安全生產法和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3、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特制定本安全專項方案,以杜絕多塔作業中的安全事故和隱患的發生2.1相關規范 和技術文件1 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建設部 2008第號令);2 建筑起重機械備案登記辦法)3 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4 武漢市建筑起重機械備案登記與監督管理實施辦法5 電力設施保護條例實施細則99修正6 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7、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機安裝、使用、拆卸安全技術規程3、危險源辨識與防范措施根據現場塔機布置及周圍環境,分析其在使用過程中存在的危險源及可能導致危險的情形,具體見下表:危險源分析及對應安全措施序號危險源可導致的危險狀況對應的安全措施1多塔作業1.作業過程中,兩4、塔進入交叉作業區域,低塔起重臂與高塔鋼絲繩或吊物相撞。1.制定塔機避讓規定;2.障礙燈配置齊全;3.加強指揮,做好司機上機前的安全交底。2.作業過程中,突然停電,風力可能推動塔機起重臂與鋼絲繩或吊物相撞。1.配備回轉剎車備用電源;2.備用限制回轉的木楔;2臨近建筑物1.塔機作業過程中,低塔可能碰撞擬建建筑物;1.加強塔機指揮,控制低塔向擬建建筑物區域作業中的回轉動作,提前減擋;2.低塔施工任務完成后,及時拆除;2. 塔機作業過程中,可能碰撞已建建筑物;限制回轉半徑,避開已建建筑物3.作業過程中,突然停電,可能碰撞建筑物;1.起用備用回轉剎車電源;2.塞緊備用限制回轉木楔;3臨街作業吊物墜落傷人5、1.嚴禁場內吊物至街面;2.由街面向場內作業時,加強指揮和街面行人的疏導,作業時,垂直起吊到司機視線范圍內后,再動小車回到場內,吊物到場內后,才可作回轉動作。4、塔機作業安全技術措施為了保障多塔交叉作業時的安全,各塔機都必須遵循群塔作業 “五讓”原則,確保塔機運行過程中,不發生塔機相互碰撞或觸碰高壓線及已建、擬建建筑物的事故。4.1多塔作業應遵循“五讓”規定1)低塔讓高塔:在塔機起重臂作業交叉區域內運行時,低塔應避讓高塔。2)后塔讓先塔:在塔機起重臂作業交叉區域內運行時,后進入該區域塔機應避讓已在該區域作業的塔機;3)動塔讓靜塔:在塔機起重臂作業交叉區域內運行時,需運轉的塔機應避讓處于靜止狀態6、的塔機;4)輕車讓重車:兩塔或多塔同時運轉時,空載塔機應主動避讓負載塔機。5)客塔讓主塔:進入相鄰的其他工地或本工程其它塔機的主作業區時應主動避讓他方塔機。4.2塔機作業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十不吊”準則1)被吊物體超出本機機械性能允許范圍不吊;2)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負荷不吊;3)光線陰暗看不清不吊;4)指揮信號不清不吊;5)零散物件無容器、散物捆綁不牢或物料裝放過滿不吊;6)吊物上站人、吊物下有人不吊;7)吊、索具不符合規定、重物邊緣鋒利無保護措施不吊;8)斜掛斜拉、埋在地下的物體不吊;9)六級以上強風不吊;10)機械安全裝置失靈或帶病作業不吊。4.3其它作業要求1)調試塔機回轉限位,控制塔機在限7、制工作區域內作業。3號塔機限定回轉角度約300度,1號塔機限定回轉角度約260度。2)增設回轉剎車備用電源(蓄電池),工作中突然停電時,自動啟動備用電源。3)每臺塔機預備四塊木楔,遇停電情況,除利用備用電源制動回轉外,還應及時將回轉齒圈與回轉小齒輪,用木楔楔緊。來電后,再恢復常態。4)兩臺塔機非工作狀態中,設置地錨,司機下班時,及時將塔機與地錨錨固到位。5 塔機安全運行管理措施5.1參建各方安全職責建設單位安全職責依法發包給兩個及兩個以上施工單位的工程,不同施工單位在同一施工現場使用多臺塔式起重機作業時,建設單位應當協調組織制定防止塔式起重機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安裝單位、使用單位拒不整改生產安8、全事故隱患的,建設單位接到監理單位報告后,應當責令安裝單位、使用單位立即停工整改。安裝單位安全職責:(一)按照安全技術標準及建筑起重機械性能要求,編制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并由本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二)按照安全技術標準及安裝使用說明書等檢查建筑起重機械及現場施工條件;(三)組織安全施工技術交底并簽字確認;(四)制定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五)將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安裝、拆卸人員名單,安裝、拆卸時間等材料報施工總承包單位和監理單位審核后,告知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使用單位安全職責:(一)根據不同施工階段、9、周圍環境以及季節、氣候的變化,對建筑起重機械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二)制定建筑起重機械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三)在建筑起重機械活動范圍內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對集中作業區做好安全防護;(四)設置相應的設備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的設備管理人員;(五)指定專職設備管理人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檢查;(六)建筑起重機械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的,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隱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監理單位安全職責:(一)審核建筑起重機械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制造監督檢驗證明、備案證明等文件;(二)審核建筑起重機械安裝單位、使用單位的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和特種作業10、人員的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三)審核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四)監督安裝單位執行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專項施工方案情況;(五)監督檢查建筑起重機械的使用情況;(六)發現存在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要求安裝單位、使用單位限期整改,對安裝單位、使用單位拒不整改的,及時向建設單位報告。5.2塔機安全運行組織機構及崗位職責塔機安全運行組織機構圖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公司設備管理部門項目部經理項目部生產經理項目動力部門項目部安全總監項目安全部門塔吊負責人、指揮、司機及專業維修電工5.3塔機安全運行崗位職責項目經理(黃學文)1項目經理對塔機施工運行全過程中的安全負面領導責任;2負責本方案11、安全技術措施的組織落實工作,組織督促機電工長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設施設備驗收制度的落實;3領導定期對塔機進行安全檢查,發現施工中的不安全問題、組織制定整改措施及時解決。生產經理(楊彬)1 對塔機作業安全負直接領導責任,協助項目經理落實相關規范、標準和管理制度;2 塔機作業安全技術措施、方案的實施工作;3 組織塔機安全作業的宣傳教育工作,并制定相應的培訓實施辦法,制定實施措施方案,并負責組織實施;4 配合項目經理定期組織對塔機進行安全檢查,負責檢查的組織、監督工作和安全隱患整改“三落實”的實施工作;5 發生傷亡事故時,負責事故現場保護、職工教育、防范措施落實,并協助做好事故調查分析的具體組織12、工作。安全員(湯展勇)1 在項目經理的領導下履行塔機安全作業管理與監督;2宣傳貫徹相關方針政策、規章制度,推動本組織保證體系的運行;3對塔機作業管理制度的貫徹與落實情況進行檢查與指導;及時發現問題或失控部位,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并跟蹤復查;4參加機電工長或機電負責人組織塔司、指揮安全例會。機電工長(劉興友)1 本方案經審批后,機電工長應召開會議,對所有塔機作業人員進行培訓,并就方案對每位塔機作業人員進行交底;2 每半月召開安全教育會議,對塔機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傳達國家及公司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并就日常作業中出現的問題進行通報;3 每月對塔機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應對存在特殊危險的13、專項作業應做專項技術交底;4 定期對塔機垂直度進行測量;5 嚴厲制止違章操作、違章指揮現象,并給予相應的處罰;6每周對塔機進行一次安全檢查 ,如存在不合格項應及時發放整改通知單要求塔機出租單位整改;存在嚴重不合格的須立即停止作業,并上報公司。塔吊司機1塔司應熟悉作業環境,全面了解塔式起重機的構造原理、正確的使用方法、保養、維修和基本知識和安全規程,并能熟練地進行操作使用。2塔司應愛護機械,認真作好日常維護保養,精心操作,努力提高塔式起重機的生產效能,延長使用壽命。3塔司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的各項規定,拒絕執行違反操作規程的指揮,保護機上各種安全限位裝置靈敏有效。4 塔司隨機進入施工現場后,應主14、動熟悉工程概況、工程環境及施工條件、服從指揮,遵守現場有關安全技術的各項規定,不擅離職守,不帶非機組人員登機,認真填寫機械運轉記錄。5 在操作塔式起重機時,如突然發生機械故障或事故時,應立即停機進行搶修,并及時報項目動力部門協助處理。6 夜間群塔作業,必須開啟夜間防撞指示燈,進入交叉區范圍前必須先留意其他塔機的動態,確認安全后方可緩慢進入。7及時填寫交接班和運行記錄,定期交機電工長歸檔。塔機指揮1 起重吊裝的指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禁止酒后作業和疲勞作業。2指揮應對施工隊伍吊轉物料及時給予協調和解決,作業時應與操作人員密切配合,執行規定的指揮信號。3 地面指揮與塔司應加強溝通,語言應明確、精練、15、清晰;發音盡量標準,語調盡量平和。4塔司及地面指揮應積極主動、熱情配合項目施工,不得無故刁難、消極怠工,嚴禁吃拿卡要,嚴禁脫崗,需離開工作崗位時,不得將對講機交由無證人員指揮。5地面指揮應到吊物掛鉤、摘鉤處相距5m范圍內進行指揮,不得站在高處、遠處進行“遙控”指揮。5.4塔機附墻、加節審批制度、審批人塔機附墻、加節頂升時,由總監審批,同時告知其它各塔機,并根據各塔機的運行狀況進行合理安排,項目部與安裝公司共同確認附著位置及加節高度后,填寫附著升節報批表,報監理單位項目總監審批,同意后方能實施安裝作業。附墻、加節審批人:項目總監6 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制度6.1作業前,塔司應對塔機進行空載運轉,試驗16、各工作機構是否運轉正常、有無異響、各制動器及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確認正常后方可作業。6.2塔司應對設備勤檢查、勤保養,有問題早發現,不得因維修不到位而發生突發性故障。設備出現故障,塔司須及時報修,嚴禁讓設備帶病作業。維修保養后應及時清理平衡臂上的雜物,需用的物品必須放回工具箱內鎖好。6.3指揮人員班前、班中、班后應對吊繩吊具檢查,如有損壞及時更換。6.4指揮人員應掌握常用材料的重量和吊運就位方法、構件重點位置,能估算非標準構件和材料的重量;作業時須正確選擇吊點的位置,合理穿掛索具,試調無誤后方可吊運,并應督促掛鉤工人及時裝、卸料,掛、摘鉤,必要時給予一定援助。6.5指揮人員作業時必須指揮到位17、,長、大物資注意綁扎牢固,短小物資應用料斗裝好;隔物起吊時應放慢速度,注意物體周圍是否有障礙物,完全離開障礙物才能快速運行。6.6駕駛室嚴禁用明火取暖,并應配備完好的滅火器;駕駛室的玻璃要經常擦拭以保持視線清楚,人離機時必須關閉取暖器。6.7塔司、指揮人員應相對固定;信號指揮一律使用對講機,一經統一調頻后應鎖定頻率,不得隨間調換。6.8有六級及以上大風或大雨、大雪、大霧、雷電頻繁等惡劣天氣時,應停止起重吊裝作業,并切斷總電源開關。雨雪過后作業前,應先試吊,確保安全。7 安全應急救援預案為提高項目重大安全事故的處理能力,保證在事故或緊急情況時有效、正確地實施現場搶救和其他各種救援措施,最大幅度的18、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本工程特點,特制定本預案。7.1應急救援指揮小組成員成立安全事故救援指揮小組,由項目經理及相關班組負責人組成。組 長:黃學文副組長:湯展勇組 員:楊 彬、楊 騰、黃學嵩、劉順華、徐登、吳飛組長職責組長任總指揮,其主要職責為:1 決定是否啟動指揮、協調應急行動。2 決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緊急事故,決定是否要求應急服務機構提供幫助,并實施場外應急計劃,決定是否啟動上一級預案,在不受事故影響的地方進行直接控制。3 復查和評估事故可能發展的方向,確定其可能的發展過程。4 決定應急撤離,最大限度地保證現場人員和外援人員及相關人員的安全,確保任何傷害都能得到足夠的重視。5 19、負責確定救援工作的終止6 負責上報事故。副組長職責1 保持與總指揮的直接聯絡,協助總指揮組織應急救援工作。2 評估事故的規模和發展態勢,向應急總指揮提出應急反應對策和建議。3 事故現場實行管制,協助場外應急機構開展服務工作。、4 組織實施搶險行動方案,不斷加以改進。5 監督、指導應急救援指揮部各小組的行動。6 在緊急狀態結束后,控制受影響地點的恢復。7.2 危險源的防范與監控針對存在的危險源,落實應對措施,并由專職安全負責人袁清波負責記錄針對危險源的應對措施的落實情況。進一步完善危險源辨識工作,從技術和管理上加強重大事故危險的監控,防止重大事故的發生。7.3應急響應程序施工過程中施工現場或駐地20、發生無法預料的需要緊急搶救處理的危險時,應迅速逐級上報,次序為現場、項目部。由項目部質安部收集、記錄、整理緊急情況信息并向小組及時傳遞,由小組組長或副組長主持緊急情況處理會議,協調、派遣和統一指揮所有車輛、設備、人員、物資等實施緊急搶救和向上級匯報。事故處理根據事故大小情況來確定,如果事故特別小,根據上級指示可由施工單位自行直接進行處理。如果事故較大或施工單位處理不了則由施工單位向建設單位主管部門或其他上級政府部門進行請示,請求啟動建設單位的救援預案,建設單位的救援預案仍不能進行處理,則由建設單位的安全管理部門向市安監站或政府部門請示啟動上一級救援預案。7.6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如果塔機在作業21、時相撞,造成塔機倒塌、重物墜落等意外事故,在造成人員傷亡的情況下應緊急采取如下措施:應盡量在短時間內切斷電源,以防電纜漏電造成事故的進一步擴大。由 劉興友 負責。如有人員傷亡,緊急采取應急救援措施,立即報警請求120急救中心救助。由 楊彬 負責。封鎖事故現場。由 湯展勇 負責。如果塔機相撞,由于外界撞擊力造成塔身或塔臂交形,應立即停止使用,上報廠家及有關部門(公司工程部、公司技術部、設備租賃公司等)對其進行處理,由 楊騰 負責。組織事故調查小組,分析事故原因,研究處理方案,總結經驗教訓,由 吳飛 負責。7.7 相關人員及救援物質聯系方式50噸汽車吊100噸汽車吊 火警:119 救護:120 匪警:110附件:多塔作業平面布置圖裕達建工集團有限公司201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