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民生微實事項目實施方案(5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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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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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縣民生微實事項目實施方案 黨史學習教育開展以來,縣委、政府深入踐行以人民為 中心的發展思想,聚焦群眾“急難愁盼”問題,切實解決好群 眾的操心事、煩心事、揪心事,進一步完善基層治理體系提 高基層治理能力,推進社區治理現代化。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堅持發展為民、發 展惠民,始終把增進民生福祉作為落實完善社區治理體系提 高治理能力的根本目的。堅持以基層民生需求為導向,創新 社區治理模式和民生工作方式,以“群眾點菜、政府買單”的 方式開展實施民生微實事項目,快速捷徑解決社區居民身邊 的小事、急事、難事。民生微實事項目堅持民主決策、程序 公開、共建2、共享原則,充分發揮居民議事會作用,全面激發 社區居民參與社區事務管理的熱情,推動社區居民進一步自 我管理、自我服務,做到民生工作尊重民意,體現民愿,服 務民需,不斷增強基層公共服務能力,持續提升社區居民生 活質量,有效提升社區治理水平。 二、實施內容 本方案所稱民生微實事是指社區群眾關注度高、受益面 廣、貼近居民生活、單個項目資金量少于 10 萬元的惠民項目, 主要包括: (一)完善社區安全防護、增強居民安全保障的消除安 全隱患項目; (二)提升社區綠化品質、改善社區居住環境的社區環 境整治項目; (三)健全社區文體設施、豐富居民娛樂生活的文化體 3 育娛樂項目; (四)促進社區融合發展、推動3、社區公共服務的社區治 理營造項目; (五)增強居民自助互助、提升居民綜合素養的居民關 愛公益項目。 三、項目分類 民生微實事項目分為工程類、服務類和貨物類項目。工 程類項目主要推進小區文體設施完善、社區環境綠化美化、 老舊小區環境整治、小區便民設施和公共設施維護提升,包 括建筑物和構筑物的新(改、擴)建、裝修、修繕、拆除等; 服務類項目包括公益性社會服務活動、居民文體活動、與民 生相關的咨詢服務或各類技能培訓,以及與此類服務活動相 關的用于解決居民在社區生活所需的物資購買等;貨物類項 目主要包括一般商品、物品等貨物購買、購置等。 民生微實事項目原則上不含小區物業管理公司等其他社 會主體應承擔職4、責范圍內的項目,有物業維修金的一般不列 入,確需列入的提交民生微實事項目部門聯席會議研究決定。 工程類項目不與在建、擬建的政府投資項目重復,服務類項 目不與各級公益創投項目及其他政府購買服務項目重復。如 屬政府集中采購項目,按區政府集中采購目 錄及標準()執行,已有政策安排或專項資金支 持的項目不列入本實施方案項目范疇。單個項目資金在 1000 元以上至 5 萬元以下的由縣民政局批復,5 萬元以上至 10 萬 元以下的,須經聯席會議研究決定。涉及到公共區域、群眾 共同受益的項目,項目資金原則上全部由政府財政承擔;涉 及到部分公共區域、部分群眾受益的,原則上政府承擔 70%, 群眾承擔 30%;5、涉及到個體受益的,由個體自行承擔。 四、實施范圍 民生微實事項目實施范圍為全縣各城鎮社區(含花馬池 鎮裕興村、北塘村、長城村、溝沿村等地處城鄉結合部的居 民點)。 五、責任主體 縣民政局牽頭,具體承辦民生微實事相關工作,負責制 定工作指引,探索建立符合我縣實際的工作機制。縣發展和 改革局、財政局、審計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文化旅游廣 電局等單位根據部門負責做好指導、監督等工作。 各鄉鎮(街道)為轄區民生微實事工作的組織協調責任 主體,負責制定實施細則,動態跟進項目實施情況。同時, 各鄉鎮(街道)為民生微實事的實施管理責任主體,負責綜 合平衡社區提出的項目和資金需求,審議具體項目,依法依 規做好6、具體項目的實施和管理,并負責對本轄區所有項目進行 驗收。 各社區黨組織、居民委員會為民生微實事項目征集的責 任主體,負責廣泛征集項目意見,組織居民議事會充分討論、 篩選、確定項目并上報鄉鎮(街道)。 六、實施程序 (一)項目征集。各社區黨組織、居民委員會通過多種 方式公開征集社區黨員、居民群眾、駐社區單位、轄區企業 或社會組織的建議項目,會同轄區“兩代表一委員”將收集到 的建議項目,從民生微實事服務類項目庫中挑選出符合社區 居民需求的項目,進行分類整理后篩選出社區備選項目,并 報鄉鎮(街道)。 (二)項目確定。各鄉鎮(街道)每月組織一次民生微 實事項目集中申報評審工作。社區申報項目實施的小區必7、須 成立業主委員會或者推選出業主代表,成立后申報實施項目 兩年之內不聘請物業公司或不進行自治管理的小區,暫停其 申報項目資格。鄉鎮(街道)根據社區提交的備選項目,按 照資金情況和轄區實際,綜合評估后擬定實施項目并報送縣 民政局審核通過,再交由社區居民議事會按照議事規則確定 最終實施。 (三)項目實施。各鄉鎮(街道)按照“日常征集、分批 實施、成熟一批、實施一批”原則,負責項目的實施管理,依 法依規確定項目實施主體。項目實施主體確定后,原則上工 程類項目和貨物類項目應在 1 個月內完工,服務類項目應在 1 個月內正式開展服務。所有民生微實事項目實行合同制管 理,且不納入固定資產投資管理。原則上,8、由鄉鎮(街道) 6 組織實施,社區、業主委員會及社會各界進行監督。工程類 項目的施工單位由鄉鎮(街道)確定有資質的社團(民非)、 法人或企業來實施,服務類項目由鄉鎮(街道)確定有資質的 社會組織來實施。 (四)項目評議。項目實施年度結束前,縣民政局聘請 第三方評估機構開展項目審計決算及評估(群眾滿意度、實 施情況、實施成效)等工作,并在社區內進行公示。如發現 虛假申報、年度評估不合格的社區,暫停該社區 612 個月 的申報資格。出現違法違紀違規的,移交相關部門追究相應 責任。 七、資金安排 民生微實事項目所需資金由縣財政納入年度預算,2021 年安排項目資金 300 萬元。同時,根據運行情況,9、建立逐年 增長的資金運行機制。縣財政每年安排實施民生微實事項目 工作經費 15 萬元,用于民生微實事工作過程中的審計決算、 成效評估、調研、宣傳等方面支出。 八、保障機制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高度重視民 生微實事項目實施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構建各職能部 門、鄉鎮(街道)、社區協同推進的工作機制,全面整合資 源,穩步有序推進。成立以縣委副書記、政府縣長為組長, 縣委、政府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縣委組織部、宣傳部、團委, 發展和改革局、民政局、財政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文化 旅游廣電局等相關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縣民生微實事項目實 施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民政局,縣民政局10、 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建立民生微實事項目部門聯席會議制 度,縣委組織部、宣傳部、團委,發展和改革局、民政局、 財政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文化旅游廣電局等部門為聯席 會議成員單位,縣民政局為聯席會議召集單位。原則上,聯 席會議每月召開一次,研究有關重大問題時,聯席會議可邀 請縣人大、政協有關領導和其他相關部門負責同志出席。各 鄉鎮(街道)要把民生微實事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建立主要 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的工作機制,及時研究解決實 際問題,切實做好政策落實、人員配備等工作,確保工作有 序開展。 (二)強化監督檢查。項目征集要充分體現民意,充分 吸納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意見建議,項目實施全過程 和實施結果要公開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加強常態化監管, 抓好對實施項目的檢查、審議和評估;各鄉鎮(街道)對項 目具體開展、實施成效、資金使用等情況進行嚴格把關,并 對項目實施過程中的所有資料進行保存;各有關部門和單位 要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定期抽查民生微實事項目實施和資金 使用情況。 (三)營造社會氛圍。發揮財政資金引導、杠桿作用, 8 鼓勵和引導項目多元化籌資,采取捐贈、贊助、冠名等方式, 撬動社會資源、整合社會力量共同推進民生微實事項目建設, 激發社區居民家園意識和參與社區治理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