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面工程細部構造施工工藝(20頁).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正***
編號:886894
2024-01-16
19頁
432KB
1、屋面工程細部構造施工工藝1 總 則11適用范圍及要求 本章適且于卷材防水屋面、涂膜防水屋面、剛性防水屋面、瓦屋面、隔熱屋面的天溝、檐溝、檐口、泛水、水落口、分格縫變形縫、排汽管道、伸出屋面管道等防水構造。防水節點應根據建筑結構特點、環境狀況,考慮屋面因材料、結構、溫差、干縮和振動等因素產生的變形,采用節點密封、防排結合、剛柔互補多道設防的做法滿足基層變形的需要,確保節點設防的可靠性。12編制參考標準及規范 (1)屋面工程質量驗收規范 GB 502072002 (2)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 GB 5030020012 術 語 (1)滿貼法:鋪貼防水卷材時,卷材與基層采用全部粘結的施工方法。2、 (2)空鋪法:鋪貼防水卷材時,卷材與基層的周邊一定寬度內粘結,其余部分不粘結的施工方法。 (3)點粘法:鋪貼防水卷材時,卷材或打孔卷材與基層采用點狀粘結的施工方法。3 基本規定 (1)屋面的天溝、檐口、檐溝、泛水、水落口、變形縫、伸出屋面管道等部位均應進行防水增強處理。 (2)用于細部構造的防水材料,雖然品種多、用量少,但其作用非常大,應按照有關材料標準進行檢查驗收。4施工準備41 技術準備做好不同細部構造施工技術措施。42材料要求 (1)用于細部構造處理的防水卷材、防水涂料和密封材料的質量,均應符合設計及屋面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 50207-2002)有關規定的要求。 (2)材料進場后3、,應按屋面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 50207-2002)附錄A、附錄B的規定抽樣復驗,并提出試驗報告;不合格的材料,不得在屋面工程中使用。 (3)進場的防水材料必須存放在通風、干燥處,溶劑型材料存放和施工必須有防火設施。5材料和質量要點51材料的關鍵要求 所用一切材料必須有出廠合格證、出廠材質檢驗報告和現場抽檢復驗報告,嚴禁使用不合格材料。52技術關鍵要求 不同部位的細部構造要求均應滿足設計要求。53質量關鍵要求 嚴格按不同部位細部構造要求做好增強附加層,以及密封收頭工序。54職業健康安全關鍵要求 具體內容同第312章有關內容。55環境關鍵要求 具體內容同第312章有關內容。6細部構造做法 屋4、面防水細部構造做法應由設計單位完成,但當無設計或設計資料不全時,可按下列要求施工。61卷材防水屋面細部構造做法 (1)檐口、天溝、檐溝防水構造應符合下列規定: 1)天溝、檐溝應增鋪附加層。當采用瀝青防水卷材時應增鋪一層卷材;當采用高聚物改性瀝青防水卷材或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時宜采用防水涂膜增強層。4圖61-1檐溝1防水層;2附加層;3水泥釘; 4密封材料2)天溝、檐溝與屋面交接處的附加層宜空鋪,空鋪寬度應為200mm,見圖61-1。 3)卷材防水層應由溝底翻上至溝外檐頂部,天溝、檐溝卷材收頭應用水泥釘固定,并用密封材料封嚴(見圖61-2)。 4)在天溝、檐溝與細石混凝土防水層的交接處,應留凹槽并5、用密封材料嵌填嚴密。 5)高低跨內排水天溝與立墻交接處應采取適應變形的密封處理(見圖61-3)。(2)檐口的防水構造做法:無組織排水檐口800mm范圍內卷材應采取滿粘法;卷材收頭應壓入凹槽并用金屬壓條固定,密封材料封口;涂膜收頭應用防水涂料多遍涂刷或用密封材料封嚴;檐口下端應抹出鷹嘴或滴水槽,見圖61-4。圖61-4無組織排水檐口1防水層;2密封材料;3水泥釘(3)女兒墻泛水的防水構造做法1)鋪貼泛水處的卷材應采取滿粘法。泛水收頭應根據泛水高度和泛水墻體材料確定收頭密封形式;磚墻上的卷材收頭可直接鋪壓在女兒墻壓頂下,壓頂應做防水處理(圖-5);也可壓入磚墻凹槽內固定密封,凹槽距屋面找平層最低高6、度不應小于250mm,凹槽上部的墻體應做防水處理(圖13.6.1-6);混凝土墻上的卷材收頭應采用金屬壓條釘壓,并用密封材料封嚴(圖61-7)。圖61-5卷材泛水收頭 1-附加層;2-防水層;3-壓頂; 4-防水處理圖61-7混凝土墻卷材泛水收頭1-密封材料;2-附加層;3-防水層;4-金屬、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蓋板;5-水泥釘2)泛水宜采取隔熱防曬措施,可在泛水卷材面砌磚后抹水泥砂漿或澆細石混凝土保護;亦可采用涂刷淺色涂料或粘貼鋁箔保護層。 (4)變形縫的防水構造做法 1)變形縫的泛水高度不應小于250mm,防水層應鋪貼到變形縫兩側砌體的上部。 2)變形縫內宜填充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或瀝青麻絲,上7、部填放襯墊材料,并應用卷材封蓋,頂部應加扣混凝土蓋板或金屬蓋板,混凝土蓋板的接縫應用密封材料嵌填,見圖61-812。(5)水落口防水構造應符合下列規定 1)水落口杯上口的標高應設置在溝底的最低處。 2)防水層伸入水落口杯內不應小于50mm。 3)水落口周圍直徑500mm范圍內坡度不應小于5%,并采用防水涂料或密封材料涂封,其厚度不應小于2mm。 4)水落口杯與基層接觸處應留寬20mm、深20mm凹槽,并嵌填密封材料,見圖61-13和圖61-14。 (6)女兒墻、山墻可采用現澆混凝土或預制混凝土壓頂,也可采用金屬制品或合成高分子卷材封頂。(7)反梁過水孔構造應符合下列規定 1)應根據排水坡度要求8、留設反梁過水孔,圖紙應注明孔底標高。 2)留置的過水孔高度不應小于150mm,寬度不應小于250mm;當采用預留管做過水孔時,管徑不得小于75mm。3)過水孔可采用防水涂料或密封材料做防水處理。預埋管道兩端周圍與混凝土接觸處應留凹槽,用密封材料封嚴。 (8)伸出屋面管道的防水構造應符合下列要求 1)管道根部直徑500mm范圍內,找平層應抹出高度不小于30mm的圓臺。 2)管道周圍與找平層或細石混凝土防水層之間,應預留20mm20mm的凹槽,并用密封材料嵌填嚴密。防水層收頭應用金屬箍箍緊,并用密封材料封嚴(圖61-15)。 3)管道根部四周應增設附加層,寬度和高度不應小于300mm。 (9)屋面9、垂直出入口防水層收頭應壓在混凝土壓頂圈下(圖13.61-16);水平出入口防水層收頭應壓在混凝土踏步下防水層的泛水應設護墻(圖61-17)。圖61-17水平出入口防水構造1防水層;2附加層;3護墻;4踏步62涂膜防水屋面細部構造做法 (1)天溝、檐溝與屋面交接處的附加層宜空鋪,空鋪的寬度宜為200300mm,見圖62-1;屋面設有保溫層時,天溝、檐溝處宜鋪設保溫層。圖62-1天溝、檐溝構造1涂膜防水層;2找平層;3有胎體增強材料的附加層;4空鋪附加層;5密封材料 當剛性細石混凝土防水屋面的天溝外檐板高于屋面結構時,應采取溢水措施,見圖62-2和圖62-3。(2)檐口處涂膜防水層的收頭應用防水涂10、料多遍涂刷或用密封材料封嚴,見圖62-4。 (3)泛水處的涂膜防水層宜直接涂刷至女兒墻的壓頂下;收頭處理應用防水涂料多遍涂刷封嚴,壓頂應做防水處理,見圖62-5。 (4)變形縫內應填充泡沫塑料或瀝青麻絲,其上放襯墊材料,并用卷材封蓋;頂部應加扣混凝土蓋板或金屬蓋板,同圖61-861-12。 (5)水落口防水構造應符合本工藝標準31的有關規定及圖62-6的做法。5圖62-5泛水構造1-涂膜防水層;2-胎體增強材料附加層3-找平層;4-保溫層;5-密封材料;6-防水處理圖62-6直式水落口1-找平層;2-密封材料;3-涂膜增強層;4-防水層;5直式水落口63 剛性防水屋面細部構造做法 (1)細石混11、凝土和補償收縮混凝土防水層的分格縫寬度宜為2040mm,分格縫中應嵌填密封材料,上部鋪貼防水卷材,見圖63-1。 (2)細石混凝土防水層與天溝、檐溝的交接處應留凹槽,并應用密封材料封嚴,見圖63-2。 (3)剛性防水層與山墻、女兒墻交接處應留寬度為30mm的縫隙,并應用密封材料嵌填;泛水處應鋪設卷材或涂膜附加層,見圖63-3。收頭做法應符合本標準61中(3)和13.6.2中(3)的規定。 (4)剛性防水層與變形縫兩側墻體交接處應留寬度為30mm的縫隙,并應用密封材料嵌填;泛水處應鋪設卷材或涂膜附加層;變形縫中應填充泡沫塑料或瀝青麻絲,其上填放襯墊材料,并應用卷材封蓋,頂部應加扣混凝土蓋板或金屬12、蓋板,見圖13.6.3-4。(5)伸出屋面管道與剛性防水層交接處應留設縫隙,用密封材料嵌填,并應加設柔性防水附加層;收頭處應固定密封,見圖63-5。 (6)水落口防水構造應符合本標準61中(5)的規定。 圖1363-3泛水構造 1一剛性防水層; 2一防水卷材或涂膜;3一密封材料;4一隔離層圖63-4變形縫構造1一剛性防水層;2一密封材料;3一防水卷材;4一襯墊材料;5一瀝青麻絲;6一水泥砂漿;7一混凝土蓋板;8一鍍鋅鋼板泛水64瓦屋面細部構造做法(1)平瓦的瓦頭挑出封檐板的長度宜為5070mm,見圖64一l;壓型鋼板檐口挑出的長度不應小于200mm,見圖64-2。(2)平瓦屋面上的泛水,宜采用13、水泥石灰砂漿或聚合物砂漿分次抹成,其配合比宜為1:1:4,并應加15%的麻刀;煙囪與屋面的交接處在迎水面中部應抹出分水線,并應高出兩側各30mm,見圖64-3;壓型鋼板屋面的泛水板與突出屋面的墻體搭接高度不應小于300mm,安裝應平直,見圖-4。(3)瓦伸入天溝、檐溝的長度應為5070m(圖64-5)。 (4)平瓦屋面的脊瓦下端距坡面瓦的高度不宜大于80mm;脊瓦在兩坡面瓦上的搭蓋寬度,每邊不應小于40mm。沿山墻封檐的一行瓦,宜用1:25的水泥砂漿做出坡水線,將瓦封固。65隔熱屋面細部構造做法 (1)天溝、檐溝與屋面交接處,屋面保溫層的鋪設應延伸到墻內,其伸入的長度不應小于墻厚的1/2。 (14、2)排汽出口應埋設排汽管,排汽管應設置在結構層上;穿過保溫層的管壁應打排汽孔,見圖65-1。 (3)架空隔熱屋面的架空隔熱層高度宜為100300mm;架空板與女兒墻的距離不宜小于250mm。架空隔熱屋面做于柔性防水層上時,當防水層為高分子卷材或涂膜防水層時,應做20mm厚1:3水泥砂漿保護層,保護層做10001000見方半縫分格,當防水層為其他卷材時,可僅在支墩下做20mm厚1:3水泥砂漿坐墊,見圖65-2。(4)蓄水屋面的溢水口的上部高度應距分倉墻頂面100mm,見圖65-3;過水孔應設在分倉墻底部,排水管應與水落管連通,見圖65-4;分倉縫內應嵌填瀝青麻絲,上部用卷材封蓋,然后加扣混凝土蓋15、板,見圖13.6.5-5。(5)種植屋面上的種植介質四周應設擋墻,擋墻下部應設泄水孔。屋面平面設計應繪制種植范圍、面積、尺寸和布置形式,以及種植土厚度,種植土厚度:草坪為250300mm;花木為300400mm且低于四周擋墻100mm。灌溉用水管可沿走道板溝內敷設。濾水層四周上翻100mm,端部用膠粘劑粘結50高通長;排水層下之鋼筋混凝土保護層用40mm厚C20細石混凝土。配6雙向鋼筋中距150mm,分格不大于6m縫寬20mm內嵌高分子密封膏,見圖65-6圖65-7。圖65-5分倉縫構造1-瀝青麻絲;2-粘貼卷材層;3-干鋪卷材層;4-混凝士蓋板圖65-6種植屋面構造1-細石混凝土防水層;2-16、密封材料;3-磚砌擋墻;4-泄水孔;5-種植介質7 質量標準(1)節點做法應符合設計要求和屋面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 50207-2002)及本標準規定,封固嚴密、不開裂。(2)天溝、檐溝的排水坡度,必須符合設計要求。(3)天溝、檐溝、檐口、水落口、泛水、變形縫和伸出屋面管道的防水構造,必須符合設計要求。8 成品保護 (1)屋面節點施工過程中應防止損壞已做好的保溫層、找平層、防水層、保護層。 (2)屋面施工中應及時清理雜物,不得有雜物堵塞水落口、斜溝等。 (3)變形縫、水落口等處防水層施工前,應進行臨時堵塞;防水層完工后,應進行清除,保證管、縫內暢通,滿足使用功能。9安全環保措施同本工藝標準第17、3章第6章的相關內容。10 質量問題 (1)屋面的天溝、檐溝、檐口、泛水、水落口、分格縫、變形縫、排汽管道、伸出屋面管道等部位,是屋面工程中最容易出現滲漏的薄弱環節,據調查表明有70%的屋面滲漏都是由于節點部位的防水處理不當引起的。所以,對這些部位均應進行防水增強處理,并作為施工控制重點。 (2)用于細部構造的防水材料,由于品種多、用量少而作用非常大,所以對細部構造處理所用的防水材料應嚴格把關,嚴格按照屋面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 50207-2002)附錄A、附錄B的規定抽樣復驗,并提出試驗報告;不合格的材料,不得在屋面節點中使用。 (3)天溝、檐溝與屋面的交接處、泛水、陰陽角等部位,由于構件18、斷面的變化和屋面的變形常會產生裂縫,對這些部位應做防水增強處理。 (4)天溝、檐溝與屋面的交接處的變形大,若采用滿粘的防水層,防水層極易被拉裂,故該部位需做附加層,附加層宜空鋪,空鋪的寬度不應小于200mm。屋面采用剛性防水層時,應在天溝、檐溝與細石混凝土防水層間預留凹槽,并用密封材料嵌填嚴密;天溝、檐溝的混凝土在擱置梁部位均會產生開裂現象,裂縫會延伸至檐溝頂端,所以防水層應從溝底上翻至外檐的頂部。為防止卷材翹邊,卷材防水層應用壓條釘壓固定,涂料防水層應增加涂刷遍數,必要時用密封材料封嚴。 (5)檐口部位的收頭和滴水線是檐口處理的關鍵。檐口800mm范圍內的卷材應采用滿粘法鋪貼,在距檐口邊緣519、0mm處預留凹槽,將防水層壓入槽內,用金屬壓條釘壓,密封材料封口。檐口下端用水泥砂漿抹出鷹嘴和滴水槽。 (6)磚砌女兒墻、山墻常因抹灰和壓頂開裂使雨水從裂縫滲入磚墻,沿磚墻流入室內,故磚砌女兒墻、山墻及壓頂均應進行防水設防處理。女兒墻泛水的收頭若處理不當易產生翹邊現象,使雨水從開口處滲人防水層下部,故應按設計要求進行收頭處理。 (7)因為水落口與天溝、檐溝的材料不同,環境溫度變化的熱脹冷縮會使水落口與檐溝問產生裂縫,故水落口應固定牢固。水落杯周圍500mm范圍內,規定坡度不應小于5%以利排水,并采用防水涂料或密封材料涂封嚴密,避免水落口處開裂而產生滲漏。 (8)變形縫寬度大,防水層往往容易斷裂20、,防水設防時應充分考慮變形的幅度,設置能滿足變形要求的卷材附加層。 (9)伸出屋面管道通常采用金屬或PVC管材,溫度變化引起的材料收縮會使管壁四周產生裂紋,所以在管壁四周的找平層應預留凹槽用密封材料封嚴,并增設附加層。上翻至管壁的防水層應用金屬箍或鋼絲緊固,再用密封材料封嚴。 (10)天溝、檐溝的排水坡度和排水方向應能保證雨水及時排走,充分體現防排結合的屋面工程設計思想。如果屋面長期積水或干濕交替,在天溝等低洼處滋生青苔、雜草或發生霉爛,后導致屋面滲漏。 (11)屋面的天溝、檐溝、檐口、泛水、水落口、分格縫、變形縫、排汽管道、伸出屋面管道的防水構造,是屋面工程中最容易出現滲漏的薄弱環節。對屋面工程的綜合治理,應體現“材料是基礎,設計是前提,施工是關鍵,管理維護要加強”的原則。因此對屋面細部的防水構造施工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12)質量記錄 屋面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 50207-2002)第3O12條規定了細部構造根據分項工程的內容,應全部進行檢查,并做好相應的質量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