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裝、大修或改造后擬投入使用汽車舉升機驗收檢驗工作作業指導書.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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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903615
2024-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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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裝、大修或改造后擬投入使用汽車舉升機驗收檢驗工作作業指導書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發 布: 二XX年X月 本作業指導書適用于汽車舉升機的定期檢驗及驗收檢驗。安裝、大修或改造后擬投入使用的汽車舉升機應當按照本細則對監督檢驗規定的內容進行檢驗。遇可能影響其安全技術性能的自然災害或者發生設備事故后的汽車舉升機,以及停止使用一年以上再次使用的汽車舉升機,應當按照監督檢驗的要求進行檢驗。檢驗中如發現異常或特殊情況,經請示檢驗機構認可,檢驗人員可按照國家有關標準增加檢驗項目。1 準備工作1.1 檢驗人員 現場檢驗至少由2名持起重機2、械檢驗員以上資格證書的人員進行。 起重機械檢驗人員必須熟悉所檢驗的汽車舉升機產品和本作業指導書規定的檢驗方法和要求。1.2 檢驗器具與試驗載荷應符合規定的精度要求,屬于法定計量檢定范疇的,必須經檢定合格,且在計量檢定周期內。1.3 實施現場檢驗時應具備下列檢驗條件: 被檢設備狀態、檢驗現場的環境和場地條件應符合相關標準及使用說明書的要求。 檢驗現場應整潔,不應有影響舉升機檢驗的物品、設施和與檢驗無關的人員。并放置表明正在進行檢驗的警示牌。1.4 安全防護 現場檢驗時,檢驗人員應當配備和穿戴檢驗作業必需的個人防護用品。 對于不具備現場檢驗條件的汽車舉升機,以及繼續檢驗可能造成安全和健康損害時,檢3、驗人員可以終止檢驗并必須書面說明原因。 2 檢驗工作2.1 技術資料 制造單位應提供有效的資質證明、產品出廠合格證、安裝使用維護說明書等隨機文件,必要時提供型式試驗報告。 安裝單位應提供.1 施工情況記錄。.2 安裝過程中事故記錄與處理報告。.3 安裝過程中制造單位同意的變更設計的證明文件。 改造(大修)單位除提供項要求的內容外,還應提供改造(大修)部分的清單、主要部件合格證、改造部分經改造單位批準并簽章的圖樣和計算資料。 使用單位應提供注冊登記和運行管理制度以及設備技術檔案(內容包括隨機文件、維修保養、常規檢查和故障與事故的記錄)等。2.2 金屬結構 主要受力構件不應整體失穩、嚴重塑性變形和4、產生裂紋。整體失穩時不得修復,應報廢;產生嚴重塑性變形使工作機構不能正常運行時,如不能修復,應報廢。 金屬結構的連接焊縫應無明顯可見的焊接缺陷。螺栓或鉚釘聯接不得松動,不應有缺件、損壞等缺陷。2.3 液壓系統 液壓系統應有防止過載的安全裝置。安全溢流閥的調定壓力不得大于系統額定工作壓力的110%,同時不得大于液壓泵的額定壓力,且應動作靈敏可靠。 手動閥應動作靈敏可靠,元件齊全有效。 液壓管路、接頭、閥組等元件不得漏油。 有相對運動的部位采用軟管連接時,應盡可能縮短軟管長度,并避免相互刮磨,易受到損壞的外露軟管應加保護套。軟管不得老化。 液壓油箱應有過濾裝置。 舉升機工作環境溫度為0-40,全行5、程連續舉升額定舉升質量20次,油溫不得高于60。 將125%額定舉升質量,舉升到 900mm高度,停放5min后測試,在10min內舉升臂的下沉量不得大于2mm。2.4 舉升鋼絲繩安全系數不得低于5,鋼絲繩應有產品合格證,鋼絲繩頭和鋼絲繩頭固定裝置的破斷拉力值,應達到額定負載的4倍以上。 2.5 舉升鏈條安全系數不得低于5,且必須有產品質量合格證。2.6 材料理化性能不低于GB699中的30號鋼,硬度應達到HB327-255。2.7 減速器與聯軸器 地腳螺栓、殼體聯接螺栓不得松動,螺栓不得缺損。 工作時應無異常聲響、振動、發熱和漏油。 齒輪嚙合應平穩,無裂紋、斷齒和過度磨損現象。 零件無缺損,6、聯接無松動,運轉時無劇烈撞擊聲。2.8 電氣 舉升機供電電源應設總電源開關,該開關應設置在靠近舉升機地面人員易于操作的地方,開關出線端不得連接與舉升機無關的電氣設備。 構件應齊全完整,機械固定應牢固、無松動;傳動部分應靈活、無卡阻;絕緣材料應良好、無破損或變質;螺栓、觸頭、電刷等連接部位電氣連接應可靠,無接觸不良。 額定電壓不大于500V時,電氣線路對地的絕緣電阻,一般環境中不低于0.8M,潮濕環境中不低于0.4 M。 舉升機上允許用整體金屬結構做接地干線,金屬結構必須是一個有可靠電氣連接的導電整體。如金屬結構的連接有非焊接處時,應另設接地干線或跨接線。舉升機上所有電氣設備正常不帶電的金屬外殼7、穿線金屬管槽、電纜金屬護層等均應與金屬結構間有可靠的接地聯接。 當舉升機供電電源為中性點直接接地的低壓系統時,整體金屬結構的接地型式應采用TN或TT接地系統。2.9 安全防護裝置 起升機構應設起升高度限位器。 舉升托臂回轉角度鎖定裝置,應鎖定可靠。 鏈條或鋼絲繩的斷裂或過分伸長,舉升機應自動停止運行。 舉升機上外露的有傷人可能的活動零部件均應裝設防護罩。露天作業的舉升機的電氣設備應裝設防雨罩。2.10 各項試驗 在空載狀態下各運行機構運行三次以上。各安全裝置工作應可靠有效,各機構運轉正常、制動可靠,操縱系統、電氣控制系統工作應正常。 額定載荷狀態下各種運行狀態運行不低于10min,舉升機金屬8、結構不應有裂紋、聯接松動、構件損壞等影響性能及安全的缺陷。3 填寫原始記錄3.1 檢驗記錄應采用規定的術語、用語、書寫應規范、清晰。3.2 檢驗(含復檢)項目中要求記錄檢測數據的,其原始記錄上應記載所采用的儀器裝備、數據、計算過程和結果。3.3 記錄應當有檢驗人員的簽字和檢驗日期,并應當有校核人員的校核簽字。4 簽發整改通知書對要求整改的項目,應及時一式三份下達整改通知書,其中一份交使用單位,一份交修理(或改造)單位(必要時),一份由使用單位簽收后返回檢驗單位存檔備查。5 簽發檢驗報告5.1 檢驗報告書中有測試數據要求的項目,應在“檢驗結果”一欄中填寫實測或經統計、計算處理后數據;無測試數據要9、求但有需要說明或特殊情況的項目,可在“檢驗結果”一欄中簡要說明。“結論”一欄中只填寫“合格”、“不合格”、“/”(無此項時)等單項結論。5.2 檢驗報告中只允許使用“合格”、“不合格”、“復檢合格”、“復檢不合格”等四種檢驗結論。5.3 驗收檢驗判定條件:重要項目全部合格,一般項目不合格不超過3項(含3項)時,可以判定為合格。5.4 檢驗結論必須有檢驗、審核、批準人員的簽字和檢驗機構檢驗專用章。 5.5 判定為“不合格”或“復檢不合格”的汽車舉升機,檢驗機構應將檢驗結果報當地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以便及時采取安全監察措施。5.6 檢驗報告書一式三份,由檢驗機構、使用單位和修理(或改造)單位(必要時)分別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