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縣產業集聚區村莊改造房屋征收補償與安置實施方案-4(11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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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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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太康縣產業集聚區村莊改造房屋征收補償與安置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為改善人居環境,提升城市品位,縣委、縣政府決定將對產業集聚區內的村莊進行社區改造,方案如下:一、指導思想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以構建和諧太康、加速產業集聚區發展為目標,以提升城市綜合功能,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加快城鎮化進程為核心,以優化居民居住條件,改變城市面貌,提高居民生活水平為目的,堅持“政府主導、市場運作、合理規劃、利民益民”的原則,樹立“依法改造、和諧搬遷”的理念,統籌考慮村民安置、城市景觀建設和經濟社會發展,將城中村改造成為規范、文明、和諧、可持續發展的城市社區。二、基本原則1、確保產業集聚區又好又快發展的原則2、。2、堅持統一規劃、分步實施的原則。3、堅持群眾利益第一位的原則。4、堅持以法辦事、和諧推進的原則。5、堅持實事求是、統籌兼顧的原則。6、堅持公開透明、陽光操作的原則。三、改造范圍太康縣產業集聚區內所有村莊。四、改造目標利用1-3年的時間,逐步完成村莊的改造搬遷任務,最終實現產業集聚區統籌推進城鄉規劃、產業發展、基礎設施、市場體制、公共服務和管理體制“六個一體化”,使村民變居民,村莊變社區。五、改造模式政府依法組織房屋搬遷,市場化運作建設居民安置小區。六、房屋征收1、縣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對征收方案進行論證,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布,采取召開聽證會、收集書面意見等方式征求公眾意見。2、縣政府在3、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應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通過后,按程序進行。3、縣政府作出書面的房屋征收決定后,應當及時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4、房屋征收可以根據項目規模分期實施,每期征收范圍由政府組織相關部門協商確定;房屋征收范圍確定后,被征收人不得在征收范圍內實施一切不當增加補償費用的行為。5、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征收補償費用應當足額到位、專戶存儲、專款專用。6、房屋被依法征收時,被征收房屋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其土地補償金交村集體使用,用于安排社區公共管理和服務。七、征收補償1、房屋補償實行貨幣補償與房屋安置相結合的方式。2、實施房屋征收應先補償、后搬遷。3、原村莊規劃范圍內的合法4、標準宅基戶,每處宅基戶以200m2的定額建筑面積進行補償;不足200的按200進行補償,超過200以外的不予補償。4、200定額住宅房屋面積每平方米補償金額為500元。5、對沒有合法用地手續和建設批準手續的建筑物,一律不予補償。6、征收臨時建筑物和構筑物,不予補償。7、其它構筑物、附屬物和配套設施等,按照有關標準執行。8、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對被征收人支付搬遷補助費,搬遷補助費按5元/一次性支付每處宅基1000元。9、征收住宅房屋,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向被征收人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臨時安置補助費標準為100元/人月,計算人口時按被征收房屋的合法人口計算。由房屋征收部門提供周轉用房的,不再向被征收人支付5、臨時安置補助費。過渡期限自被征收人騰空交付房屋之日起計算,過渡期限一般不超過18個月(含)。房屋征收部門可以與被征收人在補償安置協議上協商暫定過渡期限,并先行按照暫定期限給付臨時安置補助費。10、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依照本方案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于安置的房屋地點和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補助費或者周轉用房、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補償協議訂立后,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11、房屋征收部門及其委托的征收實施單位應當建立房屋征收補償檔案,并將分戶補償情況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向被征收人公布。12、對被征收人給予補6、償后,被征收人應當在補償協議約定或者征收決定確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13、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縣人民政府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公告3天。被征收房屋有下列情形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縣人民政府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公告3天。(1)產權不明;(2)產權人下落不明;(3)產權人死亡,無繼承人繼承,或繼承人不明確;(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經項目所在地居(村)委會證明,被征收房屋產權人長期居住在外地的,房屋征收部門或其委托的征收實施單位告知其代理人或房屋代管人代為征求意見。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被征收7、房屋產權人不作答復,或無法告知產權人的,房屋征收部門可在公證機構辦理證據保全后先行征收。房屋補償費及有關資料由房屋征收部門辦理提存公證。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14、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執行。八、房屋安置(一)安置區規劃建設堅持高起點規劃、高標準建設,突出特色,立足長遠,科學合理,建設宜居小區。安置區的規劃選址定于產業集聚區中心區域,南臨緯三路,北臨緯一路,東臨銀城南路,西臨陽夏南路,地理位置優越,交通方便,市政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配套齊全。縣政府通過招標引入有實力的投資商,8、按照經濟適用房的建設模式,政府劃撥土地后,由投資商籌資代建安置小區,建設周期為15個月,竣工合格交付使用后縣政府在三個月內按成本價進行回購。開發建設小高層住宅精品社區,充分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優化居住條件,改變城市面貌。主要以小高層住宅樓為主,集商業、居住、娛樂為一體的多元化特色社區。每戶建筑面積必須在70以下(實際面積以建成后核定面積為準)。規劃設計按照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進行編制,合理確定各項用地指標和建筑標準;合理規劃公共綠地、停車場、健身場等公共設施;合理配套道路、給水、排水、燃氣、供熱、環衛、照明等基礎設施;合理布局社區管委會、幼兒園、游樂園、衛生服務站、公廁、垃圾收貯中轉站、物流中9、心等服務設施。指標要求:容積率3.0;建筑密度29%;建筑高度60米;綠地率35%。(二)安置辦法1、安置標準:被征收人按照合法戶籍人口數量以人均住房30m2/人的標準進行選擇安置房戶型面積。2、安置房的價格為每平方米700元,超過30/人的以外的面積按建設成本價進行購買。結算方法為樓房動工時先繳3萬元定金,樓房主體完成再繳3萬元,入住交鑰匙時交齊剩余房款。3、安置是按照搬遷順序,誰先搬遷、誰先選房。4、堅持統一規劃、分步實施,安置區建設分兩期進行,第一期建設祥瑞花園,建筑面積約13.9萬平方米,主要安置四橋四路和建設南路等被征收戶;第二期建設祥和花園(以少數民族為主),第三期建設祥福花園,安10、置集聚區內其他被征收戶。5、安置小區的物業后勤管理由社區委員會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管理。小區商業用房租金和物業費收入作為社區委員會管理費用。九、獎勵措施1、被征收戶在規定搬遷期限內自行拆除房屋的,房屋舊料等物品歸本人所有。由政府組織拆除時一切房屋舊料等物品均統一運走。2、被征收戶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搬遷的,可優先選擇安置房。3、戶籍:凡是搬遷戶全部轉為非農業戶口。4、培訓:對在法定勞動年齡內(即16周歲以上)的失地農民,可免費參加縣勞動就業培訓中心舉辦的就業培訓,并發放就業培訓卡。5、就業:符合就業安置條件的被征收戶,每戶安置就業人員一名。6、養老保險:對60歲以上失地農民每月發放養老金60元。7、醫11、療保障:失地農民已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仍可享受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策,農轉非后可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8、最低生活保障:對已辦理農轉非符合城市低保的失地農民可申請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符合條件的予以安排。9、對符合條件的失地農民,可優先安排公益性崗位。10、對已農轉非的失地農民,可享受城鎮居民下崗失業人員在就業的優惠政策。十、工作步驟(一)準備階段(2011年5月2011年6月)1、利用電視臺、政府網站等新聞媒體開辟專欄,組織宣傳車、印發宣傳冊、懸掛標語等形式,對城中村改造工作進行深入宣傳,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2、制訂城中村改造的相關政策及方案。3、由住建、國土、財政、鎮政府、管委會12、等部門展開摸底調查工作,對被征收人的基本情況進行登記造冊、錄相、照相備案,并由當事人簽字認定。4、相關部門聯合對村內的在建工程進行封停。5、根據摸底情況,對征收面積進行匯總,初步算出投資概算,擬定改造方案。(二)征收補償階段(2011年7月2011年9月)1、依照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規定,按程序實施征收。2、妥善對被征收人進行過渡安置。3、解決群眾生活和就業問題。縣人事勞動部門負責與本縣企業溝通,在招工時優先錄用符合用工條件的拆遷戶;與開發商溝通,新區建成后,由鎮政府引導組織成立物業管理公司,安排符合招工條件的搬遷戶村民參與保潔、門衛、保安、水電等工作。4、國土資源局負責集體土地向國有土地轉換;13、公安局負責農轉非戶籍;民政局負責為符合條件的居民辦理生活保障。5、做好建設的各項前期工作。(三)全面建設階段(2011年7月2012年9月)按照基本建設程序進行勘察設計、招標投標、開工建設、管理等,確保被房屋的群眾按時入住。十一、組織機構為確保產業集聚區內村莊改造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的順利實施,縣政府抽調精兵強將,組成一支強有力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隊伍。經縣政府研究決定,成立太康縣產業集聚區村莊改造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指揮部。指揮部下設置十個工作組。1、宣傳報道組:主要負責房屋征收與補償政策宣傳,新聞報道、影像資料拍攝等。2、政策法規組:主要負責制訂各種操作性強的實施方案,按照法定程序完善各種合14、法手續和證件,并與被征收房屋所有人簽訂協議書,協作辦理征收與補償中的案件調解、行政訴訟、強制執行申請等。3、群眾工作組:主要負責被征收房屋所有人的思想工作。4、信訪穩定組:主要負責信訪接待、協作處理信訪案件,認真做好穩定工作。5、征收管理組:主要負責被征收房屋的摸底、調查、認定、登記、匯總,核算補償金額,組織實施房屋拆除等。6、安置管理組:主要負責安置房的分配、選房、入住及手續辦理等。7、補償兌付組:主要負責各種補償資金的兌付和管理等。8、規劃建設組:主要負責安置區規劃、基礎配套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的建設等。9、社會保障組:主要負責失地農民和被征收房屋所有人的社會保障、醫療保障、安置就業,農轉非15、辦理等政策的落實和辦理。10、紀律監察組:主要負責整個工作的監察、監督工作。十二、保證措施1、加強領導,落實責任成立建設改造領導小組和指揮部,根據工作實際,召集相關部門人員,對照有關政策,召開專題會議,制定服務城中村改造優惠政策,研究、出臺實施措施,保證改造工作順利進行。2、村民自治,民主監督讓廣大村民直接行使民主權利,依法辦理自己的事情,實現村民群眾對村莊搬遷改造的參與權;在民主監督中,實行村務公開,村民有權監督村委會工作和干部的行為,實現村民群眾的知情權和評議權。3、領導分包,化解任務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四大班子領導實行責任分包,一人一村,組織相關單位,深入一線;各相關單位主要領導親自掛帥,靠前指揮,推動工作全面展開。4、廣泛動員,營造氛圍組織專門宣傳人員隊伍,深入村中進行宣傳。組織黨員、群眾代表、村民組長和兩委成員學習討論相關政策、方案。通過多種途徑、多種形式做好群眾的宣傳解釋工作,深入被征收戶家中,宣傳城中村改造的大政方針,激發群眾支持和參與城中村改造。5、完善措施,狠抓落實各相關單位要深入基層,調查存在的問題,采取有效措施,齊心協力,各司其職,共同做好改造建設各項工作。十三、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執行,以前有關規定與本方案不一致的按本方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