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同分級授權管理規章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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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904642
2024-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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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司合同分級授權管理規章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公司合同分級授權管理制度第一條 為規范企業合同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效能,防范控制合同管 理法律風險,健全企業法人治理結構,保護企業、股東的合法權益, 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企業及所屬各公司對外簽訂、履行的建立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各類合同或協議。第三條 本制度所稱授權管理是指:(1) 股東大會對董事會的合同管理授權。(2) 董事會對董事長、總經理的合同管理授權。(3) 企業在具體經營管理過程中的必要合同管理授權。第四條 本企業合同管理的授權原則是:2、在保證股東權益的前提下, 提高工作效率,使企業經營管理走向規范化、科學化、程序化。第五條 股東大會是企業的最高權力機構,股東大會依法行使企業 章程規定的以及董事會權限以上的職權。股東大會就專門事項通過 決議對董事會授權。第六條董事會有權決定下列收購或岀售資產、資產抵押、對外長期 投資、貸款、對外擔保及關聯交易等合同事項:(1 )審議企業在一年內購買、出售重大資產不超過企業最近一期經 審計總資產30 %的合同事項。(2 )單項不超過企業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30 %的對外投資合 同。(3)審議企業在一年內貸款金額不超過企業最近一期經審計的資產 負債率50 %的合同事項。(4 )企業與關聯人達成的關3、聯交易總額不超過3 000萬元人民幣 或不趕過占企業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5 %的關聯交易。第七條 董事會應當建立嚴格的審查和決策程序,在實施重大合同項 冃作出決定前,必須按照企業制定的投資決策程序,組織有關專家、 專業人多進行評審。第八條董事長作岀的上述決定應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及時向董 事長報告并備案。企業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有權決定下列合同管理事 項:(1 )單項不超過1 000萬人民幣的交易合同。(2 )單項不超過3 000萬元人民幣的對外投資合同。第九條企業總經理主持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 決議,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并向董事會報告工作。企業 日常經營管理中的各項4、支出所涉合同,除涉及董事會及監事會的費用 支出外,金額在五萬元以下(不含五萬元)的,由總經理審批;金額 在五萬元以上的,由總經理審核后,報董事長審批;企業年度費用預 算方案,市董事會批準。第十條總經理有權決定單次投資合同金額不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 計合并會計報表凈資產的5 % ,并且年度累計投資金額不超過最近 一期經審計合并會計報表凈資產10 %的與主業相關的對外投資合同。 總經理應就相關事宜在事后向董事會報備。第十一條企業資產報廢清理(包括盤虧和壞賬處理)或削價變賣交 易合同,一次性價值在十萬元以內(不含十萬元),由公司總經理審 批;一次性價值在十萬元以上(含十萬元)三十萬元以下(不含三十 5、萬元)的,由公司董事長審批;一次性價值在三十萬元以上(含三十 萬元)的,報公司董事會審批。第十二條 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合同金額在200萬元以下(不含 200萬元)的,由公司總經理審批;金額在200萬元以上(含200萬 元)1000萬元以下(不含1 000萬元)的,由總經理審核,報公司 董事長審批;金額在1000萬元以上(含1000萬元)的,由公司總 經理、董事長簽署意見后,報公司董事會審批。第十三條企業董事長、總經理必須嚴格在授權范圍內從事經營管理 工作、堅決杜絕越權行事。若因此給企業造成損失或嚴重影響時,應 對主要責任人提出批評、警告直至解除職務。第十四條本制度未盡事宜,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其他規范性 文件以及企業章程的有關規定執行。本制度與有關法律、法規、 其他規范性文件以及企業章程的有關規定不一致的,以有關法 律、法規、其他規范性又件以及企業章程的規定為準。第十五條 木制度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并修訂。第十六條本制度經企業股東大會審核批準后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