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員工離職、辭退程序及薪資結算管理細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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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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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員工離職程序及薪資結算管理細則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員工離職管理細則一、目的為規范本公司員工離職流程,保證公司人員相對穩定、維護正常人才流動秩序,避免出現員工辭職期間內消極怠工或離職后因工作交接不清楚,接任人無法勝任工作等狀況,特制定本細則。二、適用范圍本細則適用于公司任何原因離職的員工。三、離職定義1.辭職:公司員工根據個人原因申請辭去工作的行為。2.辭退:公司根據相關的規章制度、管理規定,事先不必征得員工同意而單方面決定終止與員工的聘用關系的行為。3.自行離職:員工未經公司批準而擅自離開崗位三天以2、上的行為。四、員工辭職1.員工辭職必須提前30天提交辭職申請表(試用期提前3天),經部門經理、行政經理、總經理簽準后,辦理相關手續,不得委托他人辦理。2.員工到行政部領取員工離職會簽單,按表中項目逐項辦理,經手人簽字齊全后方可離開公司。4.薪資核算。按照有關規定,核算應發而未發薪資、未休假期薪資、各項違約賠償等。5.行政部根據離職通知單于當日即行辦理封存檔案、注銷工號和人事信息。6.行政部應視情況約談離職人員,并將面談結果填入離職人員檔案。7.離職員工若需“離職證明書”,可到行政部索要(行政部據實寫明)。五、辭退員工根據制度辭退員工的,需各部門上交書面辭退申請,寫明原因,經行政部確認核準后方可3、辭退。具體操作辦法見員工辭退管理制度。六、離職程序及薪資結算1.離職申請經核準后,離職的員工(包括正式、試用期、短期聘用),于離職當日將填寫的會簽單送交行政部,以辦理離職會簽,并繳還其個人保管之文具、用品。薪資結算:員工離職,薪資結算至停職日(不含),交接時間不計薪資。2.試用期辭職的員工凡不滿15天的不予發放工資,超過15天的按實際發放。員工辭退管理細則一、目的為加強公司勞動紀律,提高員工隊伍素質,增強公司活力,促進本公司的發展,特制定本細則。二、辭退原則公司對違紀員工,原則上經勸告、批評、教育或行政處分后仍不改者,有辭退的權利。三、辭退形式辭退的形式包括辭退、開除。四、辭退條件符合下列條件4、之一的員工,部門主管可提出辭退建議。1.試用期未滿,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或能力較差,表現不佳,不能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的。2.工作態度差,工作缺乏責任心和主動性的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公司規章制度的。5.不服從公司的正常崗位調動,在規定的到崗時間不予報道的.6.嚴重失職、營私舞弊、貪污腐化或有其他嚴重不良行為,對公司利益或聲譽造成損害的。7.滋事干擾公司的管理和業務活動的。8.對公司存在欺騙行為。9.散布謠言,致使同事、主管或公司蒙受損失的。10.泄露商業或技術秘密,使公司蒙受損失的。11.其他情形。五、辭退員工的操作流程1.部門主管根據公司規定的辭退條件,實事求是地對照員工的現實能力、表現或5、某特定的事實提出辭職建議,填寫“員工辭退建議及評審報告單”(以下簡稱“報告單”)。2.部門經理接到“報告單”后,調查了解相關情況,進行條件審查,如果符合辭退條件則簽署意見并報行政部審核。3.行政部接到“報告單”后,必須與擬辭退員工談話,了解擬辭退員工的思想反映和意見,根據事實情況確認是否需要辭退。如確認需辭退的,管理部負責人簽署辭退意見;如屬不應辭退的,并與有關部門經理溝通后,協商安排工作。4.如果擬辭退員工為試用期員工,應將“報告單”送交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在收到“報告單”后,需進行適當的調查和確認,與擬辭退員工談話,了解情況,如確認需要辭退的,簽署意見后送人力資源部經理核查,再送報總經理6、(或其授權人)審批;如屬不應辭退的,人力資源部與相關部門經理溝通,協商解決辦法。5.總經理批準辭退建議的,由人力資源部通知相關部門;總經理為批準辭退的,由人力資源部及相關部門與員工談話,視情況對其工作崗位作適當的調整。6.被辭退人員的處理結果要經人力資源部備案。7.部門經理通知被辭退員工辦理辭退手續。8.完成以上流程的時限要求:(1)部門主管收到“報告單”后,在兩個工作日內作出明確答復(2)部門經理收到“報告單”后,在三個工作日內作出明確答復,相關人員聯合簽署意見并報送人力資源部(3)人力資源部收到“報告單”后,在三個工作日內調查確認(4)公司總經理簽署意見后,人力資源部在五個工作日內協調解決問題9.辭退申訴擬辭退的員工有權按公司規定的申訴渠道進行申訴,但不得擾亂正常工作秩序以及公司領導的工作。六.違反上述規定的處理辦法1.如果管理者未按公司規定而隨意辭退員工,經人力資源部查證后,提出對管理者的考核意見。2.符合公司規定的辭退條件而部門主管不及時提出辭退建議,造成不良后果或不良影響的,相關人員要承擔相應責任。七.本制度自簽署之日起效,此前與本制度相抵觸的條款自動失效八.本制度有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和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