邊境城鎮立面改造方案(10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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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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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2011年黑龍江省邊境城鎮建筑風貌改造及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方案為進一步提升我省邊境城鎮品位,塑造城鎮形象,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統一部署,決定集中對我省邊境縣(市、區)主城區的主街路建筑風貌和環境進行改造整治和提檔升級,以達到特色鮮明、市容整潔、環境優美、功能齊全的目標。為確保該工作有序推進,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標全面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領導指示精神,按照高起點規劃、高標準建設、大力度整治、跨越式提升的要求,以我省邊境城鎮主街路兩側建筑立面改造和環境綜合整治為重點,集中攻堅,在短時間內大幅度改善我省邊境城鎮形象,形成凈化、綠化、亮化、美化,特色鮮明、整潔有序的城鎮建設面貌。二、工作范圍和任2、務(一)工作范圍1、整治改造范圍包括蘿北縣、綏濱縣、饒河縣、密山市、虎林市、雞東縣、嘉蔭縣、綏芬河市、東寧縣、穆棱市、同江市、撫遠縣、黑河市愛輝區、遜克縣、孫吳縣、呼瑪縣、塔河縣、漠河縣18個縣(市、區)的縣城或市區。2、整治改造重點本次整治改造的重點是徹底解決邊境城鎮“臟亂差”問題,達到凈化、綠化、亮化、美化的目標。對到達口岸和港口途經的主次干路、濱水地段、主要商業街等城鎮道路的綠化和景觀環境、配套設施以及兩側建筑物立面等方面進行綜合整治。(二)工作任務1、沿街建筑立面和節能改造。對上述整治范圍內所有建筑物按照既有建筑節能改造標準進行統一設計和施工改造,拆除屋頂違法建筑,實施屋面及外立面的整3、體改造,解決房屋外部形象陳舊破損、影響市容的問題,達到建筑風貌多樣化和風格特色的和諧統一。2、規整沿街園林綠化和街道設施。對街道兩側建筑紅線之間的街道空間進行整體規劃設計,規整沿街綠化帶、廣場、公園、環島等園林環境,修整、補植行道樹和沿街綠籬,統一規范配置商亭、電話亭、候車亭、指示牌、雕塑、環境小品、郵筒、圍墻、護欄、垃圾箱、公廁等配套設施。3、街道亮化。按照“提檔升級、打造精品、功能良好、設施安全”的原則,統一規劃設計,實施路燈、建筑、燈箱等夜景亮化,形成特色突出、絢麗高雅、節能環保的夜景廊帶。街道亮化倡導采用LED或節能燈進行改造。4、整治廣告牌匾。統一規劃和設計戶外商業性廣告設施,規范廣4、告設置。設置形式新穎、獨特美觀、藝術性強、多樣化的廣告牌匾,清理違規廣告和標識,杜絕任意懸掛布幅廣告,徹底清除“廣告樓”,全面提升戶外廣告和招牌設置的檔次和水平。在開展綜合整治的同時,對一些條件成熟的路段有針對性的進行環境包裝,對廣告設施的設置實行市場化運作。5、道路整治。優化道路斷面,在現有基礎上科學劃分設置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進行改造設計或修補破損路面和交通指示標志,主要生活性干道增設無障礙設施。6、街道環境綜合管理。結合街路凈化、綠化、亮化、美化,強化秩序整頓和管理,加強環境衛生和“三土”的整治,徹底清除綠化超高土,并進行鋪裝,對裸土地面進行硬化,做好人行步道、交叉路口和背街巷5、的硬化,加強工地環境和渣土運輸的管理,整治車容車貌、實行封閉運輸,規范占道經營,清理亂貼亂畫、亂噴亂涂、亂刻亂寫等影響市容環境的“牛皮癬”,拆除違章搭建,顯著提升長效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三、時間及進度安排(一)整治改造時間集中整治時間從2011年1月1日至9月30日,整治結束后轉入長效管理。(二)進度安排1、方案制定階段(2010年12月8日至20日)。形成工作方案,落實資金,明確任務。省住建廳形成省總體方案,市(地)、縣(市、區)兩級分別形成本級工作方案。2、概念設計階段(2010年12月21日至2011年1月5日)。摸清底數,理清工作思路和重點,形成概念設計方案。3、設計階段(2011年1月6、6日至3月31日)。根據概念設計形成街道總體設計方案和建筑立面改造、重要節點等設計方案。方案經縣(市、區)政府和市(地)規劃(建設)部門初審同意后,省住建廳組織縣(市、區)政府和市(地)規劃(建設)部門參與的專家審查會議,經審查通過后,修改完善并進行施工圖設計。縣(市、區)政府應在3月16日之前將經初審并修改后的方案報省級審查會議審查。4、施工組織階段(2011年4月1日至9月30日)。各縣(市、區)根據審查論證通過的方案組織施工,同時進行街路綜合整治。5、工作驗收及整改階段(2011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省政府對工程進行整體檢查驗收,縣(市、區)根據檢查組要求進行整改。四、工作組織領7、導(一)省級領導機構省級工作領導小組設在省住建廳,下設6個工作推進組。組長:楊占報。副組長:莊嚴、楊春青。成員:高立志、張廣坤、王國君、趙景海、王旭、構田濱、李麗、鄧寧、王首良、趙榮國。1、工作推進組的組成省住建廳6個處室組成6個工作推進組。第一組:蘿北縣、綏濱縣、嘉蔭縣,責任處室:建管處。第二組:饒河縣、同江市、撫遠縣,責任處室:村鎮處。第三組:密山市、虎林市、雞東縣,責任處室:科技處。第四組:綏芬河市、東寧縣、穆棱市,責任處室:規劃處。第五組:黑河市愛輝區、遜克縣、孫吳縣,責任處室:城建處。第六組:呼瑪縣、塔河縣、漠河縣,責任處室:設計處。第一、二、五組由楊春青副廳長總負責,村鎮處負責綜合8、;第三、四、六組由莊嚴巡視員總負責,規劃處負責綜合;總體綜合由綜合室、三優辦負責。2、工作推進組的主要職責各工作推進組主要負責與縣(市、區)政府的工作銜接,協調有關事宜,參與實地調研和設計方案的討論,督促檢查工作質量和進度,向省政府報告有關情況并提出政策建議。(二)市(地)、縣(市、區)領導和辦事機構18個邊境城鎮所在市(地)、縣(市、區)都要分別成立領導小組和工作推進機構,建設、財政等各部門都要參與本項工作,負責制定方案、落實配套資金、初審設計方案、督辦檢查和與省住建廳工作推進組的銜接等工作。各縣(市、區)是該工作的責任主體,要成立專門辦事機構,全力推進本項工作。五、責任分工邊境城鎮所在各縣9、(市、區)是本項工作的第一責任主體,負責基礎資料的調研,城鎮改造整治工作的總體思路和概念,委托設計單位,落實改造整治資金,組織施工并對施工質量、安全等進行全程監管。市(地)主管部門負責落實本級政府支持資金,設計方案初審,參與工作督辦等工作。省住建廳負責總體工作方案和工作標準制定,設計把關指導,工作檢查驗收。省政府將與各縣(市、區)政府簽訂責任狀,明確工作考核內容,作為檢查驗收依據。六、規劃設計安排(一)設計要求1、要高度重視規劃設計在提高建設層次和品味中的基礎和核心作用。改造整治工作要體現高標準、富有地方特色、生態低碳、舒適便民、功能合理、利于管理的總體原則。2、綜合整治改造的重點應為到達口岸10、和港口途經的主次干路、濱水地段和主要商業街等。3、省、市(地)在國家各類優惠政策和專項資金的制定和使用上,對本項工作要優先投放、重點傾斜。4、要高度關注城鎮安全,要滿足消防、抗震等防災減災要求,對樓體改造時,要進行必要的安全性技術鑒定。5、本項工作的設計任務須由具有甲級建筑設計資質的省內外設計單位承擔。(二)基本原則1、要體現“統一規劃、分段實施、因地制宜、綜合改造、配套建設”的規劃設計原則。2、要體現差異性原則。城鎮主色調、建筑墻面、屋面等要體現各邊境城鎮之間風格的差異化,突出特色,避免雷同。3、要突出濱水景觀設計原則,重點塑造濱水區域景觀,體現邊境城鎮區位特性。4、要體現低碳生態設計原則,11、緊密結合節能改造,突出邊境城鎮生態優勢。5、規劃設計應以上層次規劃和已批準的規劃為依據,充分重視道路及沿街建筑在城鎮空間結構形態體系中的定位和職能,弘揚城市環境特色,塑造城市整體美感。(三)設計程序及步驟1、現狀調研和明確思路階段。本階段需要形成以下階段性成果:(1)城鎮道路綜合整治現狀調研報告。對城鎮街路的總體情況進行調研分析,提出擬改造街道名稱、沿街建筑現狀及產權歸屬、沿街現狀綠化和配套設施等,估算出大致的工程量。(2)城鎮主街路綜合整治改造總體概念設計。確定擬改造的街道后,按照“三優文明城市”標準,根據城鎮建設現狀,挖掘城鎮特色,提出各條街路的總體功能定位、交通組織,城鎮建筑總體風格定位12、主色調,體量和高度控制,沿街園林綠化和設施的設計方向等,推薦體現設計意向的示意性設計圖。2、方案設計階段。根據確定的設計思路進行方案設計,主要包括以下成果:(1)街道整治總體城市設計方案。提出設計的整體目標和設計意向圖,劃分各分段地塊及其性質,確定重點地段規劃設計的基本要素(包括業態劃分、地下空間利用、建筑形體組織、開放空間等)。(2)沿街建筑整治設計方案。設計具體的建筑形式、建筑材料、建筑色彩、屋頂屋面處理原則、建筑外部照明,表達出建筑群體的總意向圖。(3)沿街園林綠化設計方案。沿街綠化總體布局形式、綠化配置,重要公共綠地、廣場、雕塑和環境小品及特殊景觀節點等意向性方案。(4)街道設施布局13、及設計方案。根據道路性質及其需求,布局商亭、電話亭、候車亭、指示牌、郵筒、圍墻、護欄、垃圾箱、公廁等配套設施,形成意向性方案。(5)街道亮化總體設計方案。形成整體夜景觀意向,對建筑亮化、路燈、燈箱等夜景觀要素進行方案設計。(6)牌匾廣告意向性設計方案。形成牌匾廣告總體意向,并根據不同功能和景觀要求,設計各類牌匾廣告意向圖。(7)交通組織及道路斷面改造方案。規劃交通動靜態組織、交通節點組織,合理布局車行道、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人行橫道,各類道路鋪裝方案。3、施工圖設計階段。根據經省級審查會議審定通過的方案,按照國家規范要求,進行各項施工圖設計。4、施工現場服務和修正階段。設計單位現場服務,對于不14、能夠體現設計意圖的施工情況及時糾正,對于原設計中不符合實際的出具設計變更。(四)設計單位分工由縣(市、區)政府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負責。(五)設計評審咨詢專家組擬組織規劃設計評審咨詢專家組,專家組成員由省內城鄉規劃、城市設計、建筑設計、建筑歷史、環境藝術、雕塑、道路交通、市政工程方面的專家組成(擬推薦專家組成員詳見附表,根據工作需要,可聘請商務等專業的有關專家參加)。附表 擬推薦專家組成員序號姓名專業職稱單位1張相漢城鄉規劃高級規劃師原哈爾濱市規劃局2郭恩章城市設計教授哈爾濱工業大學3李之春建筑設計高級建筑師原省規劃院4徐蘇寧城市設計教授哈爾濱工業大學5趙天宇城鄉規劃教授哈爾濱工業大學6梅洪元建筑設計教授哈爾濱工業大學7鄒廣天建筑設計教授哈爾濱工業大學8李海波風景園林高級工程師省城市規劃院9陸彤城鄉規劃高級規劃師省城市規劃院10杜立柱城鄉規劃高級規劃師哈爾濱市規劃院11趙偉建筑設計高級建筑師省建筑設計院12陳立巖建筑設計高級建筑師省建筑設計院13裴玉龍道路交通教授哈爾濱工業大學14羅輯道路交通高級工程師哈爾濱市規劃院15趙慶良市政工程教授哈爾濱工業大學16劉大平建筑歷史教授哈爾濱工業大學17林建群環境藝術教授哈爾濱工業大學18王林雕塑教授哈爾濱工業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