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員工人事管理規章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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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員工人事管理規章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目錄第一章 總則2第二章 員工聘用3第三章 員工培訓教育3第12條 公司將對每位新進員工進行入職前培訓及廠紀廠規等培訓;3第四章 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3第18條 員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43.1員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公司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43.4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員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4第19條 請假類別與規定:4第五章 獎勵與懲罰55.1工作表現突出,工作效率提升較高者;56.1對節約資源、愛護公物、開源節流有顯著效果者;57.5其它對2、公司有重大貢獻者;6第21條 公司懲罰分為:警告、小過、大過、辭退、開除、降級等;6第六章 績效考核7第25條 考核成績分為:A、B等不同等級進行核定;7第七章 薪酬福利與社會保險7第八章 宿舍與食堂管理9第40條 不在宿舍內賭博、酗酒、吵架及其它不良行為;9第46條 上班前要自覺關燈、關風扇,用水后要自覺關水龍頭;9第49條 必須在食堂內用餐,不得將飯菜端出食堂以外的地方用餐;9第九章 勞動紀律與員工守則9第十章 勞動合同關系管理11第十一章 附 則14第一章 總則第1條 目的:為規范公司員工管理有所遵循,維護公司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其它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公3、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第2條 范圍:本規章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管理,公司各部門的管理和對特殊職位的員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除遵照政府有關法令外,悉依本規章制度執行;第3條 公司簡介:XXXXXXXXXXXXXXXXX第4條 公司機構:XXXXXXXXXXXXXXXXX第5條 公司員工有享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保護的權力及社會保險和福利的待遇,員工有履行完成勞動任務的義務和自覺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義務;第6條 公司負有支付員工勞動報酬、提供勞動及生活條件,保護員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勞動用工權及人事管理權、工資和獎金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等4、權利;第二章 員工聘用第7條 公司聘用員工實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全面考核、擇優錄取、任人唯賢,先內部選用后對外聘用的原則,對特殊工種、崗位、性別或民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不聘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員工。第8條 公司聘用員工時,必須年滿(16)18周歲,身體健康、無案底,符合聘用崗位的條件和要求,公司禁止聘用童工;第9條 應聘人員在公司應聘職位時,必須與其他用人單位依法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系,必須如實正確填寫員工入職登記表,不得填寫任何虛假內容,如有虛假一經查實,視為欺詐,公司有權隨時解除勞動合同關系,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并有權追究法律責任;第10條 員工應聘時提供的身份證、畢業證、計生證等證件必5、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偽造證件欺騙公司。公司錄用員工,不收取員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員工的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第11條 公司對新錄用的員工實行試用期制度,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確定新員工試用期的期限(具體祥解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試用人員如有品行不良、工作效率差、無故曠工等,公司有權隨時停止試用或辭退,不給予任何賠償;第三章 員工培訓教育第12條 公司將對每位新進員工進行入職前培訓及廠紀廠規等培訓;第13條 公司根據員工自身素質和崗位職責要求,實行入職培訓、職業教育和在職在崗深造培訓教育,培養員工的職業自豪感和提升職業技能;第14條 公司關于支付員工職業技能培訓費用的問題和員工違6、約時培訓費用的賠償問題按勞動合同法規定執行;第四章 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第15條 公司實行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度;對特殊崗位的員工,經勞動部門批準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時工作制的另行規定;第16條 公司根據生產需要,可依法延長日工作時間和安排員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但每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不超過3小時,并保證員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第17條 員工加班加點應由部門(主管)安排或經本人申請,由部門(主管)批準;員工經批準加班的,依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第18條 員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1休息日:星期六、星期日;2休假日:元旦1天、春節3天、“五一”1天、國7、慶節3天、清明節1天、端午節1天、中秋節1天(農歷節日如遇閏月,以第一個月為休假日);3年休假:在職員工凡服務滿一年(連續工作滿12個月)享受年休假。年休假日期的安排一般由本人提出申請,經部門主管核準或部門主管安排員工年休假,年休假原則上不能作跨年度(二年)合并年休假(因工作需要當年不能享受年休假的,經公司領導核準后除外)。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3.1員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公司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3.2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3.3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3.4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員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8、以上的;4婚假:員工本人結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滿25 周歲、女年滿23周歲)增加10天。5喪假: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喪假3天;員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可給予3天以內的喪假;6產假:女員工生育,可享受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實行晚育者(24周歲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產假15天,領取獨生子女優待證的增加產假35天;7婚假、喪假、產假、年假的假期原則上應一次性連續安排休假,假期內遇公休假日的,均不另加假期天數;第19條 請假類別與規定:1請假與休假類別分為:事假、病假、工傷假、婚假9、產假、喪假、年假;2請假與休假規定:員工請假必須提前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且經批準后方可休假。否則作曠工處理。因特殊情況不能提前辦理請假手續的,必須在休假結束后的一天內補辦手續。休假時間超過批準的有效假期的,必須按照請假程序辦理續假,否則視為曠工。提前上班的,必須到人力資源部辦理銷假,否則按請假計算考勤;3請假與休假流程:XXXX第五章 獎勵與懲罰第20條 公司獎勵分為:表揚、嘉獎、小功、大功、加薪、獎金、晉升等;1嘉獎:獎金X元,當月工資發放;2小功:獎金X元,當月工資發放;3小功:獎金X元,當月工資發放; 4表揚、加薪、獎金、晉升根據人員情節給予現金或其它獎勵;5員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記予10、嘉獎:5.1工作表現突出,工作效率提升較高者;5.2制程中能分析產品,及時發現不良,阻止不良產品繼續生產的員工;5.3非本職工作,但發現公司產品有質量缺陷能及時匯報者;5.4對節約成本有較大貢獻者;5.5其它有益于公司之事跡者;6員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記予小功:6.1對節約資源、愛護公物、開源節流有顯著效果者;6.2改良產品,降低成本,實施質量管理提升產品競爭力且卓有成效者;6.3舉發不當行為或有效防止損害工廠利益者;6.4揭發他人舞弊,并能提供證據使公司減少損失者;6.5其它有益于公司且有顯著成效者;7員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記予大功:7.1對工廠管理、技術提出具體方案,經實施有大貢獻者;7.11、2施救災害得宜,因而減少公司重大損失者;7.3檢舉公司人員偷盜公物或貪污受賄有確鑿證據者;7.4對生產制程、財物調度、人力運用等方面有重大改善,因而降低成本或增加收入者;7.5其它對公司有重大貢獻者;第21條 公司懲罰分為:警告、小過、大過、辭退、開除、降級等;1警告一次:罰款X元,當月工資扣減;2小過一次:罰款X元,當月工資扣減;3大過一次:罰款X元,當月工資扣減;4開除:當月扣減工資X元,同時解除勞動關系,不支付經濟賠償金;5員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記予警告:5.1不按公司著裝規定著裝及進出廠門不戴廠牌者;5.2打卡排隊時插隊不守秩序者;5.3工作時間穿拖鞋、涼鞋進入車間者;5.4上班時間聊12、天或有其它偷閑行為者5.5其它情節輕微,尚未對公司安全、成本、管理等方面構成威脅或損害事項;6員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記予小過:6.1品行不良或謊報事實,情節較輕者;6.2不服從主管人員的管理,屢誡不改者;6.3私自帶外人參觀廠區或留宿者;6.4辭工期間工作懶散,影響他人工作者6.5其它情節稍重,對公司安全、成本、管理等方面構成威脅或損害事項7員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記予大過:7.1對公司金錢及帳務未按規定處理,情節重大者;7.2品行不良或謊報事實,情節重大者;7.3委托他人代打卡或代人打卡者;7.4帶物品出廠不接受保安檢查強行帶出廠者;7.5其它情節已對公司安全、成本、管理等方面構成嚴重威脅或損13、害事項;8員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予辭退或開除:8.1泄漏公司業務機密者;8.2違反公司規定或犯其它過失,情節重大者;8.3工作中有重大過失而致他人受傷者;8.4提供虛假資料入職者;8.5撕毀公司公告或公文者;8.6在其它公司就職或威脅或侮辱主管者;8.7在廠區、宿舍內聚眾賭博者;8.8仿效上級主管人員簽字或盜用印章者;8.9未依規定程序或命令行事;私自改動裝備或擅自變更工作方法,以致影響生產或造成公司嚴重損失者其它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之事項;第22條 規違紀經查證屬實,輕者給予警告,重者給予處罰,凡一個月內被處罰2次或一年內被處罰累計4次者,公司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且無須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14、。第六章 績效考核第23條 試用考核:員工試用期間,由試用部門主管負責考核,期滿考核合格者,部門呈報試用考核記錄表,經有關領導核準,方可正式聘用(轉正);第24條 平時與年度考核:各部門主管對于所屬員工應就其操行、學識、經驗、能力、工作效率、質量成本控制等作嚴正考核,凡有特殊功、過者,應及時給予書面獎、懲記錄。人力資源部應將員工假、勤、獎、懲記錄,作為員工年度考核參考;第25條 考核成績分為:A、B等不同等級進行核定;第七章 薪酬福利與社會保險第26條 員工試用期工資不低于本公司相同崗位最低工資的80%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本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第27條 公司實行結構工資制,員15、工的工資總額包括員工的基本標準工資(基本標準工資指正常8小時工作時間的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獎金。工資的決定、計算、增減等事項另行規定;第28條 員工的加班加點工資以員工的基本標準工資作為計算基數;員工的正常日工資 =基本標準工資21.75天,小時工資 = 基本標準工資174小時;加班加點工資是正常日工資或小時工資的法定倍數。公司每月發放給員工的獎金、津貼、補貼及所有福利、報銷費用,以及季度獎、年終獎等項目均不屬于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或稱基本標準工資),上述所有工資構成均不作為計算加班費的基數;第29條 按勞動法的規定,平日加班,支付基本標準工資的150%的加班工資;休息日加班,支付基本標準工16、資的200%的加班工資;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標準工資的300%的加班工資;第30條 臨時性、特定性或計件等工作人員待遇,另按“臨時、計件人員薪酬管理辦法”辦理;第31條 休息日安排員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員工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第32條 公司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員工工資,每月X日發放前一個月的工資;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X日內一次性付清員工工資和依法享有的經濟補償金;第33條 因員工原因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員工賠償,并可從員工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3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依公司規章制度對員工進行處罰的罰款可以在工17、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單項和當月累計處分金額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30%,且對同一違紀行為不得重復處分;第34條 員工依法享受法定節日休假、年休假、婚假、喪假和產假,法定假期期間,工資按基本工資標準照發。員工因私事請假,公司不予發放工資;第35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減發員工工資而不屬于克扣工資:1代扣代繳員工個人所得稅;2代扣代繳員工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3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4扣除依法賠償給公司的費用;5扣除員工違規違紀受到公司處罰的罰款;6勞動合同約定的可以減發的工資;7依法制定的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減發的工資;8經濟效益下浮而減發的浮動工資;9員工請事假18、而減發的工資;10法律法規規定可以扣除的工資或費用;第36條 公司根據經濟效益逐步改善和提高員工的各項福利待遇,改善員工的食宿條件和工作條件,增加各項津貼和補貼;第37條 凡入職員工如遇原崗位職務有變動(晉升、降職),公司根據同工同酬的原則,有權將該員工的工資和職務(待遇)進行調整或變更;第八章 宿舍與食堂管理第38條 遵紀守法,嚴格遵守宿舍管理的有關規定,自覺維護宿舍公共設施和財物;第39條 內宿員工必須服從宿舍管理員的安排,原住宿人員不得拒絕宿舍管理員安排新人員入住與配宿;第40條 不在宿舍內賭博、酗酒、吵架及其它不良行為;第41條 要保持宿舍公共環境衛生,不隨地吐痰、亂丟果皮、紙屑、煙頭19、等。垃圾統一放在指定位置,不在宿舍內養寵物;第42條 遵守作息時間,自覺維護宿舍區的安靜,在休息時間不使用高音器材、不大聲吵鬧,以免影響他人休息;第43條 注意安全,預防火災,不帶刀具、易燃易爆、有毒化學品等危險品及違禁物品進入宿舍。不私自安裝電器和拉接電源線,嚴禁在宿舍內存放高功率電器(電飯鍋、電磁爐、熱的快等);第44條 保持宿舍清潔衛生,不得亂丟果皮雜物,不得亂倒飯菜,不得往樓下倒水、拋物;第45條 未經宿舍管理人員批準,不得私自調換床位,不準留宿外人;第46條 上班前要自覺關燈、關風扇,用水后要自覺關水龍頭;第47條 晚上12時前必須回到宿舍休息,并且12時準時熄燈。不準在宿舍喝酒、吵20、架、打架、賭博,嚴禁異性同宿;第48條 遵守秩序,文明就餐,自覺排隊,不得插隊擁擠,不得吵鬧喧嘩;第49條 必須在食堂內用餐,不得將飯菜端出食堂以外的地方用餐;第50條 愛護公物,講究衛生,不得故意損壞餐桌、炊具、餐具,不隨地吐痰,不亂倒飯菜,注意節約糧食,不要浪費飯菜;第九章 勞動紀律與員工守則第51條 本廠員工應忠于職守,自覺遵守公司所有規章制度,服從領導工作安排和調配,保守公司商業秘密,不做任何有損公司聲譽的事情,誠實守信;第52條 公司設打卡機時,必須按公司規定時間打卡上、下班,不得代人打卡,違者視程度給予警告處理;公司實行每周五天四十小時工作制;第53條 因公外出、漏打、錯打等特殊原21、因未能打卡的,必須由本部門經理或主管在考勤上簽名方能有效;第54條 員工有事、有病必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請假,不得無故曠工;第55條 員工請假必須事先填寫請假單,并附上相關證明(病假應有醫生證明),在不得己的情況下,應提早電話或委托他人請假,上班后及時補辦請假手續;第56條 一次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的,應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第57條 上班時間有事需履行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禁止無故曠工,曠工三天,作自動離職處理。第58條 本廠員工試用期為X-X個月不等,試用不合格者,公司有權辭退,不給予任何賠償。第59條 員工離職需提前30天書面通知公司,試用期員工須提前3天書面通知公司,經權責22、主管批準,工作交接后準予離職。第60條 員工辭職由部門主管批準,并辦理相關工作移交手續后到人力資源部辦理相關離職手續。第61條 所有員工在公司范圍內(不論是否上班)一律要佩戴廠證,并應妥善保管,不得借給他人使用。第62條 上班應整齊穿工衣(保持整潔),不得穿拖鞋;嚴禁在廠內吸煙,賭博、嬉戲、追逐、吵鬧、酗酒,違者視程度給予警告或解雇處理。第63條 公司可依據生產需要安排員工加班,因事不能加班者,需由主管批準,不服從工作安排者將給予警告處分。第64條 本廠員工絕對服從公司領導及直屬主管的合理安排,上班時不得睡覺,私自閱讀及故意怠工,違者視程度給予警告或解雇處理。第65條 愛崗敬業,勤奮工作,服從23、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調動和工作安排;第66條 工作時間外出時,應持核準的放行單,否則保安不予放行;外拿物品需自覺出示給保安檢查。第67條 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第68條 平時養成良好、健康的衛生習慣,要文明禮貌,不隨地吐痰,不亂丟雜物,保持公司環境衛生清潔,公司廠區嚴禁吸煙,嚴格遵守“6S”管理制度;第69條 愛護公物,不得損壞公司的公共設置和工具設備,凡因個人行為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個人必須給予公司經濟賠償。第70條 提倡增收節約,節源節流,節約用水、用電、用氣,嚴禁浪費公物和公物私用;第71條 搞好公司內部人際關系,注重公司的團隊精神,團結友愛,不得無理24、取鬧、打架斗毆、造謠生事;第72條 關心公司,維護公司形象,敢于同有損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為作斗爭;第73條 生產主管和領班要做好機器設備的保養、維修和用前檢查工作,在確保機器設備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第74條 操作機器設備的人員必須經培訓合格后才能上崗。嚴格遵守技術操作規程,保證產品質量,維護設備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第75條 設備使用過程中,如發現異常情況,操作員應及時告知領班和相關技術機修人員處理,不得擅自盲目處理;第76條 發現直接危機到人身和機械安全的緊急情況,要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并及時將情況向領班或部門部長(主管)報告;第77條 工作場所和倉庫的消防通道,必須時刻保持暢通,不得25、放置任何物品;第78條 對消防設備、衛生設備及其他防護設備,不得有隨意移動、撤走及減損其效力的行為,如發現有異常情況應及時向相關管理部門或責任人報告;第79條 維修機器、電器、電線必須斷電或關機操作,并由相關專業技術人員或電工負責作業;第80條 非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不得隨意操作機械設備;第81條 危險物品必須按規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隨意亂放;第82條 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險物品進入公司和宿舍;第83條 下班時要整理機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確認火、電、氣的安全,關好門窗、上好門鎖;第84條 注意個人衛生及公共環境衛生,不得亂拋垃圾及隨處吐痰、要節約用電、安全用電及節約用水;第826、5條 不準到他人崗位動用設備工具、材料,違者由當事人承擔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第86條 愛護公物,損壞須照價賠償,情節嚴重者,須追究相關責任;第87條 如違反以上規定,按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警告、小過、大過、辭退、開除、降級等處分,情節特別嚴重者移交公安機關處理;第88條 公司鼓勵員工追求向上,在提升工作效率等方面有具體事項者,將依據給公司作出的貢獻大小分別給予表揚、嘉獎、小功、大功、晉升等獎勵;第十章 勞動合同關系管理第89條 公司招用員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從員工入職之日起30日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員工入職之日起30日不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公司有權解除勞動關系,除支付已上班的工27、資外,無須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第90條 勞動合同統一使用參照勞動局印制的勞動合同文本的內容或由公司與員工共同擬定,勞動合同必須經員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的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公章方能生效;第91條 勞動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成立并生效,勞動合同對合同生效時間或條件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第92條 本公司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的員工,應當與公司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但員工不同意續簽勞動合同的除外;第93條 勞動合同期滿,公司提前維持續訂勞動合同,員工不同意續訂的,公司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第94條 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法支付員工經濟補28、償金(按本規定第32條支付);由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變更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勞動報酬、違約責任等;第95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具體詳解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2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5被勞動教養的;6員工同時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或經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7員工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公司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29、動合同的;8勞動合同期滿員工不同意續簽勞動合同的;第96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書面通知員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具體詳解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的;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第97條 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依法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按本規定第32條支付);依本條第一款第(1)項解除勞動合同,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30、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同時還發給不低于六個月工資的補助費。第98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據本規定第24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但可以依據本規定第23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具體詳解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被確認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3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4應征入伍,在義務服兵役期間的;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第99條 公司與員工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違反勞動合同的31、服務期和其它限制的違約責任,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及合同規定,應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則。員工違反法律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應賠償公司下列損失:1員工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但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2員工違反競業限制規定,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4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第100條 非公司過錯,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知悉公司商業秘密的員工,勞動合同或保密協議對提前通知期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不超過6個月);員工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尚未32、處理完畢的,不得依前兩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員工自動離職,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本規定第26條第三款的規定賠償公司的損失;第101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合同終止(具體詳解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1勞動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訂的;2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3員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4公司依法解散、破產或者被撤銷的;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6終止勞動合同,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第102條 員工在規定的醫療期內,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的期限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滿為止(本規定第33、23條的情形除外);第103條 勞動合同期滿公司需要續簽勞動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員工,并在30日內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不再續簽的,在合同期滿前書面通知員工,向員工出具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并在合同期滿后3個工作日內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第104條 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向員工出具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并在合同解除后3個工作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第105條 經濟補償金按員工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員工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具體詳解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第106條 凡解除勞動合同的員工,在三日辦理完畢部門(工作)交接手續,憑交接手續清單辦理個人工資結算,在規定的期限內不予辦理的,視為放棄個人權利;第十一章 附 則第107條 本規章制度是與根據員工勞動合同相互配套的補充規定,規章制度與勞動合同有抵觸的,以勞動合同為準;第108條 本規章制度是勞動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的具體化,本規定與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規章有抵觸的,以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第109條 本規章制度未盡事宜參照公司(部門)具體規定和細則,法律法規有更新時,通過通知/通告的形式補充或更新;第110條 本規章制度自XX年X月X日起施行并執行;第111條 本規章制度解釋權屬本公司。制定: 審核: 批準:日期: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