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公司標準年薪及福利獎勵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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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育公司標準年薪福利獎勵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第一章 總則第 1 條 為維護教育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中高層管理人員利益,形成穩定的經營者團隊,保證事業部的長遠發展,特制定本制度。第 2 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高層管理人員,包括:公司總裁、副總裁、學部校委會成員,及其他董事長和總經理認定可享受年薪制的員工。第 3 條 公司高層管理人員實行聘任制,每屆任期1-3年,可連聘連任。第 4 條 高層管理人員薪酬由以下幾部分構成:1、 基本年薪(下限年薪);2、 考核年薪(上限年薪);3、 獎勵年薪(年終獎金)2、;4、 法定福利和保險;5、 特別福利保險計劃;第 5 條 高層管理人員年薪采取保密制度,公司內部員工不得采取任何方式故意泄漏或取得與年薪額度相關信息。第二章 標準年薪第 6 條 標準年薪由基本年薪和績效年薪組成,總額根據上年績效結果由董事長和有關人員協商達成。第 7 條 基本年薪占標準年薪40%,按月核發,招辦主任如進入年薪制體系,基本年薪占標準年薪的30。第 8 條 基本年薪的初始核定以協定工資、勞動力市場價格、事業部人力資源政策為基礎。第 9 條 特殊情況由總經理批準后可以隨時進行調整。資根據崗位價值確定,是員工勞動價值的體現。第 10 條 新聘(或新晉升)高層管理人員的基本年薪按照事業3、部現行標準進行核定。第 11 條 績效年薪分為上半學年績效年薪和下半學年績效年薪兩大部分,分別根據上半學年和下半學年績效考核結果核發,其比例為40%:60%,均在學期末招生結算工作全面結束后一個星期內核發。第 12 條 績效年薪核發根據學期績效年薪,核發比例如下:優秀良好稱職需改進不稱職核發比例110及以上100-109%90-109%70-89%70%以下具體內容參見績效考核相關制度第 13 條 如在任期間發生重大事故,處理辦法見公司其它規定第三章 超額獎勵年薪第 14 條 超額獎勵年薪基數:在夏季招生核算結束后,根據公司與學部業績核定上學年超出預定目標的收入額,根據一定比例進行提取,作為超4、額獎勵年薪總額。第 15 條 該崗位對比系數*考核系數超額獎勵年薪總額根據各崗位間標準年薪額的對比系數和績效考核系數進行發放,具體辦法如下1、 各崗位獎勵年薪 獎勵年薪總額(對比系數*考核系數)2、考核系數表優秀良好稱職需改進不稱職考核系數100%80%60%40%0%第 16 條 年薪制人員的獎勵年薪,一律延期至寒假前發放,凡發生以下情況者,均考慮停發、緩發或減發。1、嚴重違反事業部政策、規定嚴重者;2、 辭職或辭退者;3、 以往工作中未發現問題,但對當前公司業績帶來嚴重不利影響者;4、 其它總經理認為有必要停發、緩發或減發的情況。第四章 福利及獎勵第 17 條 公司與年薪制員工簽訂正式勞動5、合同,年薪制人員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和保險,其享受內容和享受標準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不能繳納法定福利和保險者,繳納相應數額的商業保險,具體項目及數額見公司其它規定。第 18 條 公司為年薪制員工在任期內提供一定額外商業保險,如交通險、意外傷害險等,具體項目及數額見公司其它規定。第 19 條 在校時間一年以上,業績水平突出的年薪制員工可享有額外帶薪休假,公司總裁每年15天,副總裁與學部校長10天,具體內容方式另行規定。第 20 條 年薪制崗位可由公司選派進行國內外進修:1、 總裁、副總裁任滿一屆,考核結果良好及以上,可享受國內外中長期進修;2、 分校校校長任滿一屆,考核結果良好及以上,可享受國內外短期進修;任滿兩屆,考核結果良好及以上,可享受國內外中長期進修;總經理認為必要者,可不受此規定限制;3、 其它年薪制員工任滿兩屆,考核結果良好及以上,可享受國內外短期或中長期進修;總經理認為必要者,可不受此規定限制;4、 其他董事長(總經理)認定可以享受年薪制的高級教學和專業人員另行規定。5、 以上條件均為必要條件,是否執行根據公司具體情況進行安排。第五章 附則第 21 條 本制度由教育公司人力資源部起草和修訂,經由教育公司董事會、總裁審批后發布。第 22 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第 23 條 本制度由教育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