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公司員工工資薪酬及福利管理制度.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職z****i
編號:980654
2024-09-03
9頁
49.57KB
1、科技公司員工工資、薪酬及福利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遵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按照公司經營理念、管理模式,為對公司工資福利制度進行規范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本制度為基本規范,其它與薪酬、福利有關的制度均須在本制度的規定范圍內制定,并不得超出此規范范圍。第二章 指導思想及原則第三條 薪酬制度實行崗位價值評價與員工能力評價相結合的薪酬支付原則。第四條 實行定崗、定薪的原則。員工崗位變更,工資也應做相應變更(不變、增長或降低情況)。第五條 實行工資與公司經濟效益掛鉤的原則,即根據2、公司經濟效益進行整體工資調整(增長、不變或降低)。第六條 工資福利實施時應堅持公平、公正、競爭、激勵、合法的原則。第三章 工資福利結構第七條 本規范所指工資福利包括工資、獎金、補助、國家法定福利和公司激勵福利等(見表一)。第八條 公司的工資福利結構,由公司人事行政部和財務管理部在參考公司當年經營目標計劃預案的基礎上完成,由董事會或授權機構審批。公司上年無銷售收入則直接審批預算額度。第四章 工資的確定第九條 工資是根據崗位、行政職務、專業技術職務等方面客觀地對每個員工進行評價,最終確定的一種體現崗位價值和員工能力的固定性工資(即薪值)。公司的薪值設有“薪級”“薪檔”,其中薪級共12級,每級共303、檔,根據級差、檔差不同,形成共360個薪值(表二),各級薪值存在部分重疊。第十條 通過崗位價值評價和專業技術職務評審,確定員工崗位、專業技術職務以及所處職級,再根據職級與薪級的對應關系確定薪級。職級與薪級的對應以專業技術職務職級、薪級對照表(表三)為標準。第十一條 根據員工專業技術職務任職標準,確定員工在薪級范圍內的薪值。應主要考慮行政類、市場類、技術類(開發、非開發),以及員工本身具有的不同特質因素,通過員工的實際能力與職類所選擇特質因素進行評定。第十二條 專業技術職務任職標準和員工能力評價是確定員工薪級、薪值的基礎,根據專業技術職務評審管理制度參照專業技術職務設置表(見表四)進行評審。第五4、章 基本工資第十三條 基本工資=薪值百分比例。其中,百分比例根據專業技術職務、崗位職能確定,取值范圍為:50%80%之間。第六章 績效工資第十四條 根據員工工作表現(核心能力要求)和工作結果(目標完成、職責承擔),并依據薪值給付員工的一種浮動性工資。第十五條 績效工資=薪值百分比例績效成績。其中,薪值(見表二);百分比例由職級確定,與基本工資占薪值的百分比對應,兩者之和應為100;績效成績評定辦法參見績效管理制度。第十六條 績效工資實行“年考年發”、“季考月發”、“月考月發”的辦法,其中“年考年發”只適用于行政職務為副總經理、總經理、副總裁、總裁的員工,“季考月發”與“月考月發”的適用范圍根據5、績效管理制度規定。第七章 其它福利單項獎第十七條 主要針對個人或團隊在公司生產經營活動中做出的突出成績或表率作用的一次性獎勵。第十八條 單項獎勵參見公司相關獎懲制度或相關文件有關條款。無相關條款的,由公司視情況進行申請審批。實施辦法(預案)和實施結果報公司人事行政部備案。津貼第十九條 主要針對個人在公司生產經營活動中做出的突出成績和表率作用所發放的一種工資外補貼。津貼應以定額形式發放。第二十條 津貼具體實施辦法按公司頒布的相關制度或有關條款執行,無相關制度、條款的,由公司視情況進行申請審批。補助第二十一條 補助是公司對員工的特殊技能和在特殊勞動條件或工作環境下的特殊勞動給予的合理補償。公司現有6、交通、通訊、出差津貼,針對部分職級的不同員工,參見相關文件或制度(費用報銷管理辦法)。國家法定福利第二十二條 公司為所有員工辦理工傷保險、失業保險、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非城鎮員工按國家規定辦理。公司實行代繳代扣方式,在工資中扣除個人應繳納部分。相關制度遵照國家有關法規執行。其中繳費基數、比例參見公司相關文件或通知執行。商業保險第二十三條 公司可根據經濟效益和公司實際需要設立商業保險,其方案必須報公司審批。若公司有相關文件,參照相關文件執行。有薪休假第二十四條 即工傷假、喪假、產假、婚假、探親假或年休假,有薪休假必須按規定審批,實施辦法參見員工手冊。第二十五條 員工因病、非因公負傷停工7、醫療期待遇。基本工資按比例發放,無績效工資。實施辦法參見員工手冊。學習與培訓第二十六條 員工參加培訓應堅持“對自已負責、自我管理”的理念。培訓內容形式主要有三種,即內訓、外訓、自學。第二十七條 費用承擔:內訓,由公司承擔費用;外訓,分“公司全承擔,公司與個人各承擔50%,個人全承擔”三種形式。(一)因國家政策指令性要求的外部培訓,由公司指定專人參加。一般委派入職半年以上的人員參加,費用由公司支付。(二)受訓人員享受出勤工資及路費報銷待遇,培訓住宿費按公司出差標準執行,但不享受出差補貼。(三) 如果是因國家政策指令性要求的特殊崗位上崗證書類的培訓(如安全員證、建造師、項目經理等),公司沒有現成的8、持證人員或難以招到的專業人員,由公司指派本人同意后,培訓費由公司和個人各承擔50%,培訓期間按正常出勤對待但不享受其它待遇。第二十八條 培訓服務協議。員工參加由公司支付部分或全部費用的培訓前,須與公司簽訂服務協議。服務協議中規定的服務期應根據培訓金額與員工協商確定。節假日、體檢、其他第二十九條 節假日安排按有權部門相關規定執行。公司可視經營情況增加相關福利項目,并另行文件通知。 第八章 其他工資核算辦法實習生第三十條 實習生指尚未畢業而到公司工作或為完成畢業設計、為盡早進入社會希望有一個氛圍環境的在校學生。根據實習生本人申請性質不同,即是否承擔工作任務,分有補貼實習和無補貼實習。對具備一定工作9、能力,并承擔一定工作任務的學生,按有津貼實習對待;對為完成畢業設計、為盡早進入社會希望有一個環境的在校學生,按無補貼實習對待。第三十一條 實習生補貼金額由各承接實習生的公司根據其能力確定。兼職、顧問、臨時工第三十二條 指在某單位已有工作或無工作的情況下,只為完成一定工作任務并獲取報酬的形式。報酬由人事行政部制定,報公司總經理審批。第九章 調整與變動第三十三條 新入職員工。入職時按對應薪值起薪,可先約定試用期工資,試用工資可低于轉正后工資(但不得低于轉正工資的80),轉正后根據業務能力再進行工資調整。試用期內績效工資根據相關考核規定核發。第三十四條 臨時調整。根據員工個人情況進行薪值調整,薪檔調10、整通過呈批件審核,薪級調整需根據專業技術職務評審管理制度之規定執行。第三十五條 集中調整。根據專業技術職務的職級任職時間(原則是在年度考評后或董事會后,與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同時進行)對員工工資進行一次集中調整。(一)薪檔調整針對全體員工,根據所聘專業技術職務的職級任職時間進行薪檔調整,原則上每次調整一檔。資深主管、專家級工程師、資深經理做薪檔調整;(二)薪級調整應根據專業技術職務評審結果進行(實施辦法參照專業技術職務評審管理制度進行,調整幅度6至12,上限不超過兩個薪級間的級差;(三)如董事會做出其它規定的應服從其規定。第三十六條 調整起算方法。薪值變動調整審批之日至當月薪酬核算截止日天數多于當11、月半數,當月即按調整薪值執行,否則次月按調整薪值執行。第三十七條 日工資、小時工資。日工資=(基本工資績效工資)/21.75天,小時工資=日工資/8時。扣減項第三十八條 罰款、5險1金、個人所得稅、個人欠款等在工資發放時根據公司相關文件、通知和國家相關法規在工資中扣除。核算時間及發放第三十九條 依據“按時核算、按月發放”的原則進行工資核算,工資核算期與考勤期一致。工資(含基本工資等并扣減相關項目后)在考勤結束后15日內發放,有相關通知的按相關通知執行。第四十條 單項獎于當月現金領取,不計算入工資發放。年終獎在董事會(或股東大會)結束后規定時間內發放,在發放日之前離職的,視為放棄,不予發放。第四12、十一條 轉正、變崗、調動、調薪而引起的薪值變動,調整審批之日至當月薪酬核算截止日天數多于當月半數,當月即按調整薪值執行,否則次月按調整薪值執行。第四十二條 各控股子公司之間調動的支薪方確定按調動審批之日至當月薪酬核算截止日天數多于當月半數,當月即在新單位發放,否則在原單位發放的原則實施。第四十三條 離職員工的工資按實際工作天數、日工資標準計算發放。第四十四條 工資擬訂審批。員工工資的核定由其直接上級按專業技術職務評審管理制度擬訂方案,報人事行政部主管予以建議,由公司總經理或其授權人審批。工資單由出納根據人事行政部部相關報表擬訂,報公司人事行政部主管和財務負責人審核,公司總經理或其授權人審批。第13、四十五條 工資知達。部門主管及以上管理人員有權查詢其下屬員工工資詳單,但禁止同級查閱。員工本人有權查詢個人的工資詳單。第四十六條 非常支付。員工遇結婚、生育、死亡、生病、意外災害等特殊情況且急需資金時可提前申請領取已工作時間的工資。員工被解聘或辭退時,可申請提前支取工資,主動離職員工等待正常核算時間發放。非常支付須申報審批。第四十七條 最低工資。在員工正常上班(滿月)并完成正常工作前提下,其工資低于本地政府規定最低工資標準的,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如發生非員工個人原因一個月以上停工,公司要保證支付給員工不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第四十八條 計時計件工資。適于采用計時計件工資的另行擬訂計時計件工資制度執行,不再采用本規范。第四十九條 派駐借調。公司派駐下屬公司或參股公司的員工工資由派駐方公司支付,短期借調人員的工資由借入方公司支付,或由雙方協商確定。工資保密第五十條 工資、獎金為公司要求保密事項,因泄密或相互打聽工資造成負面影響的,一經核實,對當事人工資降級或辭退處理。第五十一條 員工對工資產生疑義、或因計算錯誤或業務過失造成工資與實際金額不符的,員工有權力或責任立即與相關部門或人員聯系,申請薪酬復核。第五十二條 本規范視公司經營情況及行業變化需要進行修訂,由人事行政部組織擬訂或修訂、決策委員會討論審批。本規范由人事行政部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