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設計分承包方選擇控制程序 1.目的 擇優選定設計分承包單位,確保設計工作能夠保質、保量、按時完成。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所屬工程項目的設計工作分承包。 3.引用文件 無。 4.定義 無。 5.職責 5.1 總經理負責: a.設計分承包合同的審批; b.設計結算付款審批。 5.2 監事長(或監事)負責參與設計招投標的評標。 5.3 主管副總經理負責: a.設計分承包計劃書的審批; b.設計投標單位的審批; c.設計招標書的審批; d.設計投標書的評審; e.設計分承包合同的審核; f.設計結算付款審批; 5.4 工程部設計副經理負責: a.設計分承包計劃書的審核; b.設計投標單位的審核;
2、c.設計招標書的審核; d.設計投標書的評審; e.設計分承包合同的審核; f.設計結算付款審核; 5.5 工程部項目設計負責人負責設計分承包的各項監理工作。 6.資格或培訓 執行本程序無須特別的資格或培訓。 7.程序 7.1 設計分承包計劃的提出 7.1.1 工程部設計副經理根據工程項目的大小及內容任命工程部的項目設 計負責人及項目設計各專業負責人。項目設計負責人負責設計分承包的各項事 務。 7.1.2 項目設計負責人根據工程的項目總體進度計劃提出設計分承包 計劃書 ,內容包括設計的起止時間、工作內容、工作質量、分承包范圍、控制 原則。 7.1.3 項目設計負責人將 設計分承包計劃書 上報工
3、程部設計副經理審核, 工程部經理審核,公司主管副總經理審批。 7.2 設計單位資質審查與投標單位確定 7.2.1 項目設計負責人根據設計分承包計劃書的要求對具有相應設計資 質的單位進行調研,核實其資格、人員設備實力、質量保證體系、工作質量、 社會信譽,建立設計單位資質檔案,選擇具有相應資質和能力的三個或三個以 上單位做為擬投標單位,形成設計單位資質審查報告 。 7.2.2 項目設計負責人將設計單位資質審查報告及擬投標單位資質證明 材料報工程部設計副經理。由工程部設計副經理召集項目設計負責人、其它相 關人員和工程部經理,主管副總經理進行會審,確定投標單位。 7.3 設計招投標 7.3.1 設計招投標一般通過設計方案招投標確定設計分承包方。 7.3.1 項目設計負責人根據政府部門批準的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 設計 分承包計劃書和項目開發部經理提出的項目定位書確定的設計時間、工 作內容、工作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