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XX 大型房產置業公司大型房產置業公司員工離職管理制度員工離職管理制度 1.0目的 為維護公司利益,規范員工離職程序,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2.0范圍 公司所有員工的離職。 3.0術語 4.0職責 4.1培訓部 4.1.1培訓教材回收。 4.2離職員工所在部門 4.2.1離職的審批。 4.2.2本部門的工作文件、資料及職責交接,部門內交接清楚后 由負責人在離職清算表上簽字確認。部門負責人簽字后, 人力資源部將視為該部門所有物品交接清楚。 4.3行政中心 行政專員負責辦公用品、宿舍用品的回收、水電費的清算。 4.4人力資源部 4.3.1離職面談、通知并協助員工辦理相關手續。 4.3.2審查員工
2、本部門、培訓部、管理部工作交接情況。 4.3.3簽字確認除財務部外,其余工作交接完畢,可以進行工資 結算,并確保工資計算準確。 5.0內容 5.1 辭退與辭職管理制度 5.1.1 公司對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辭退: 5.1.1.1連續曠工3日或全年累計超過7日者; 5.1.1.2 員工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錄用標準或不能勝任 本職工作者; 5.1.1.3 營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賄賂者; 5.1.1.4工作疏忽、貽誤要務、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5.1.1.5 違抗命令或擅離職守情節重大者; 5.1.1.6聚眾罷工、怠工、造謠生事、破壞正常的工作與生產 秩序者; 5.1.1.7 仿效領導簽字
3、、盜用印信或涂改公司文件者; 5.1.1.8因破壞、竊取、毀棄、隱匿公司設施及文件等行為致使 公司業務遭受損失者; 5.1.1.9 品行不端、行為不檢、屢勸不改者; 5.1.1.10擅自離職為其他單位工作者; 5.1.1.11違背國家法令或公司規章制度情節嚴重者; 5.1.1.12辦事不力、玩忽職守且有具體事實,情節重大者; 5.1.1.13精神或機能發生障礙或身體虛弱、衰老殘廢等,經本 公司認為不能從事工作者; 5.1.1.14 因員工對所從事工作;雖無過失但不能勝任者; 5.1.1.15 為個人利益偽造證件、冒領各項費用者; 5.1.1.16考核成績連續兩個月不及格,經考察試用仍不合格 者; 5.1.1.17 因公司業務緊縮須減少一部分員工時; 5.1.1.18 工作時期因受刑事處分而經法院判刑確定者; 5.1.1.19勞動合同期滿公司不同意續簽合同者; 5.1.1.20 由于其他類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