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XX 大型建筑公司公文處理制度大型建筑公司公文處理制度 第一章第一章 總則總則 第一條第一條 為使我司公文處理工作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根據 中建*局總部機關公文處理制度 (建五辦200337 號) ,結合我 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范圍內制發的黨、政、工、團各類公 文。 第三條第三條 公文處理指公文的辦理、管理、整理(立卷) 、歸檔等 一系列相互關聯、銜接有序的工作。 第四條第四條 公文處理應當堅持實事求是、精簡、高效的原則,做到 及時、準確、安全。 第五條第五條 公文處理必須嚴格執行國家保密法律、 法規和其他有關 規定,確保國家秘密的安全。 第六條第六條
2、辦公室/黨委工作部是公文處理的管理機構,主管本機 關并指導下級機關的公文處理工作。 第二章第二章 公文種類公文種類 第七條第七條 根據制發單位分類,公文主要有: (一)黨內文件 請示、報告黨務工作情況和重要人事問題,公 布黨委決定、決議及黨內主要職務任免,批復下級黨委的請示等。 (二)行政文件 對外請示、報告、聯系工作,發布重大決定, 部署、安排重大工作,印發規定、制度,批復、批轉下級重大事項的 請示,轉發帶有普遍指導意義的上級文件,任免司管干部,解除、終 止公司員工勞動合同或勞動關系。 (三)信函式文件 與不相隸屬單位商洽、聯系工作,與上級單 位的一般性業務往來,催要重要材料、報表,以及其他
3、不必、不宜或 不便于正式發文的事項。 (四)專業委員會文件 工會、紀委、團委等特定團體安排本系 統工作。 第八條第八條 根據公文文種分類,公文主要有: (一)決定 適用于對重要事項或者重大行動做出安排,獎懲有 關單位及人員,變更或撤銷下級機關不適當的決定事項。 (二)通知 適用于批轉下級單位的公文,轉發上級單位和不相 隸屬單位的公文, 傳達要求下級單位辦理或需要有關單位周知或者執 行的事項,任免人員。 (三)通報 適用于表彰先進,批評錯誤,傳達重要精神或者情 況。 (四)報告 適用于向上級單位匯報工作,反映情況,答復上級 機關的詢問。 (五)請示 適用于向上級單位請求指示、批準。 (六)批復 適用于答復下級機關的請示事項。 (七)意見 適用于對重要問題提出見解和處理制度。 (八) 函 適用于不相隸屬單位之間商洽工作, 詢問和答復問題, 請求批準和答復審批事項。 (九)會議紀要 適用于記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