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建工程總承包管理配合協議書房建工程總承包管理配合協議書 合同編號: 為切實加強總分包管理,保證大學城項目工程建設有序進行,按照廣州大 學城房建工程施工總承包管理辦法 (以下簡稱“總承包管理辦法” )及其他相關 管理辦法,房建七標段施工總承包單位(以下簡稱總包單位)與專業分包單位 (以下簡稱分包單位)簽訂如下協議: 一、 專業分包工程施工內容 專業分包施工工程內容為業主指定分包的專業工程施工任務, 具體以業主與 專業分包單位簽訂的施工合同規定的內容為準。 二、 總分包單位的權利義務 1、基本規定 11、 總包單位按照與業主簽訂的合同及總承包管理辦法在計劃、工期、 質量、安全、現場管理、文明施工
2、、工程技術資料管理等方面對 分包單位進行統一指揮、組織管理和協調服務,分包單位必須無 條件接受,并遵守總包單位現場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 12、 總包單位有權按總承包管理辦法及廣州大學城其他管理辦法的規 定進行各項管理。 13、 雙方均享有與業主簽訂施工合同以及總承包管理辦法所規定的其 他權利,并承擔相應的義務和責任。 2、總包單位一般義務 (1) 井架、塔吊等垂直運輸工具 總包單位應向分包單位無條件提供井架、塔吊等垂直運輸裝置和機 械,包括機駕人員的操作,但進出垂直運輸工具的裝卸貨工作由分包單 位負責。但如分包單位因自身需求要總包單位另行搭設井架、塔吊的, 總包單位有權要求向分包單位收取相應的
3、費用。 (2) 施工腳手架、排柵 在施工腳手架尚未拆除前,總包單位應無條件提供現有的腳手架和 爬梯等設施給分包單位使用。分包單位必須配合工程總體進度計劃要求 提前提出這些設施的使用計劃。 但如分包單位因自身原因未能按工程整體進度計劃要求,在總包單位拆 除腳手架前進行相應工程施工,需總包單位推遲拆腳手架日期或另行搭 設腳手架的,總包單位有權要求向分包單位收取相應的費用。 (3) 軸線與標高 總包單位有義務無條件為分包單位提供軸線和標高的控制點,包括 在每層每房間及必要的位置設有標高控制線,以供分包單位作施工定位 和高程使用。 3、施工場地管理 分包單位進場施工前,應向總包單位提出其施工及材料、設備堆放所需 場地面積、 部位等要求, 以便于總包單位合理安排施工場地。 對于臨建設施, 總包單位按廣州大學城建設項目施工現場管理辦法對專業分包單位提出 統一規格標準搭設的要求,并對現場場容場貌進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