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夯擴樁施工合同書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遵 循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施工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工程名稱:北師大株洲附屬學校 14#樓底層門面加層樁基工程。 二、工程承包范圍工程承包范圍:本工程夯擴樁的所有包工工程。數量為十二根。樁底部以地質勘探 資料(以強風化巖為持力層)為準,樁頂部為地面墊層標高。夯擴樁設備乙方自備。 三、合同工期合同工期:1、計劃開工日期 2009 年 8 月 12 日。計劃竣工日期 2009 年 8 月 14 日。 2、乙方需嚴格履
2、行合同工期。根據合同工期每延誤一天完工,甲方收取乙方違約金每天 500.00 元計算。 四、承包方式承包方式:包施工,包設備進岀場,包質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水泥、粗砂、 礫石、攪拌機、電源、電費等由甲方提供)。 五、結算方式結算方式:直徑350mm 取土夯擴樁及擴大頭總承包綜合價為柒仟元整柒仟元整(¥7000.00 元)。(綜合價包括人工工資、機械費、技術措施費、管理費、因室內層高不足等因素夯機三角 架改裝及不可預見費用等。不含稅金)。 六、工程款支付方式工程款支付方式:工程完工經甲方驗收合格后一個月內一次性付清。 七、工程質量標準工程質量標準:根據國家及地方相關行業驗收標準驗收。質量等
3、級為合格。 八、施工安全施工安全: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嚴格按安全操作規程組織施工,拒絕各類大小安全 事故的發生。若發生任何大小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自行承擔。 九、違約責任違約責任:1、乙方需按甲方要求進行施工,并且保證質量達到國家相關行業要求。 如因乙方原因施工過程中出現質量問題,必須立即采取措施處理,以達到質量合格要求,且 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2、如乙方施工過程中,未按合同約定規程進行,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在此之前所發生的 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工程款結清終止。未盡事宜雙方協商 解決。 甲方 : 乙方: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合同簽訂日期 2009 年 8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