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安 全全 技技 術術 交交 底底 工程名 中國鐵建 國際城三 期 5#樓 施工單位 中鐵二十一局集團 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分部工程 安全 分項工程 塔吊 交底內容:交底內容: 一、交底日期:2014 年 3 月 15 日 二、交底內容 1起重吊裝的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作業時應與指揮人員密切配 合,執行規定的指揮信號。操作人員應按照指揮人員的信號進行作業, 當信號不清或錯誤時,操作人員可拒絕執行。 2.起重機作業前,應檢查軌道基礎平直無沉陷,魚尾板連接螺栓及 道釘無松動,并應清除軌道上的障礙物,松開夾軌器并向上固定好。 3起動前重點檢查項目應符合下列要求: 1)金屬結構和工作機構的外觀情況正常
2、;2)各安全裝置和各指示儀 表齊全完好;3)各齒輪箱、液壓油箱的油位符合規定;4)主要部位連 接螺栓無松動;5)鋼絲繩磨損情況及各滑輪穿繞符合規定;6)供電電 纜無破損。 4送電前,各控制器手柄應在零位。當接通電源時,應采用試電筆 檢查金屬結構部分,確認無漏電后,方可上機。 5作業前,應進行空載運轉,試驗各工作機構是否運轉正常,有無 噪音及異響,各機構的制動器及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確認正常后方 可作業。 6起吊重物時,重物和吊具的總重量不得超過起重機相應幅度下規 定的起重量。 7應根據起吊重物和現場情況,選擇適當的工作速度,操縱各控制 器時應從停止點(零點)開始,依次逐級增加速度,嚴禁越擋操
3、作。在 變換運轉方向時,應將控制器手柄扳到零位,待電動機停轉后再轉向另 一方向,不得直接變換運轉方向、突然變速或制動。 8在吊鉤提升、起重小車或行走大車運行到限位裝置前,均應減速 緩行到停止位置,并應與限位裝置保持一定距離(吊鉤不得小于 1m,行 走輪不得小于 2m) 。嚴禁采用限位裝置作為停止運行的控制開關。 9 動臂式起重機的起升、 回轉、 行走可同時進行, 變幅應單獨進行。 每次變幅后應對變幅部位進行檢查。允許帶載變幅的,當載荷達到額定 起重量的 90及以上時,嚴禁變幅。 10提升重物,嚴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時,可采用慢就位機構或 利用制動器使之緩慢下降。 11提升重物作水平移動時,應高出其跨越的障礙物 1m 以上。 12對于無中央集電環及起升機構不安裝在回轉部分的起重機,在 作業時,不得順一個方向連續回轉。 13裝有上、下兩套操縱系統的起重機,不得上、下同時使用。 14作業中,當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