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資擔保公司項目經理工作制度及業務流程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項目經理工作制度(一)總則第一條 項目經理責任制是以項目經理為項目的主要審理人和協調人,以評審委員會為項目的最高決策機構,各部門分工明確、協調配合的內部管理制度。第二條 項目經理是公司為客戶提供全程擔保服務的窗口。負責擔保項目的前期受理、調查評審和在保監控,協調風險管理部為客戶及時辦理法律手續,配合風險管理部進行代償后的追償處理工作。項目經理必須遵循獨立、客觀、公證的評審原則,出具項目詳評報告,并對評審報告中全部資料的真實性和可靠性負責。在項目運
2、作全過程中,對于影響公司利益的重大事件,項目經理必須及時做出全面客觀的書面匯報。第三條 評審委員會是公司擔保項目的最高決策機構,負責對擔保項目的可行性做出最后決策;第四條 風險管理部負責公司擔保項目的復審、稽核、追償與風險總控工作,負責為項目經理設計的反擔保方案提供法律咨詢服務,為評審委員會的決策提供法律意見,負責為企業辦理法律手續、負責項目代償后的法律訴訟與追償工作。(二)工作制度第五條 為使評審工作規范化、科學化,項目評審工作實行A、B角負責制度:(1)項目A角是主審人,負責收集、審查項目有關資料,撰寫詳評報告并出具獨立評審意見等;項目B角是副審人,由風險管理部人員擔任。項目B角負責和項目
3、A角共同考察項目,對項目出具獨立意見。(2)項目A角和項目B角對所負責項目的評審工作均享有獨立的評審權,評審委員會對項目有最終裁決權。評審委員會成員對項目有征詢權。(三)業務流程第六條 項目受理階段申請企業到公司咨詢擔保項目事宜時,原則上應直接與項目經理接洽,項目經理要求企業準備所需項目資料,項目經理在向企業提供資料清單和格式范本時,需對填報資料的要求作出解釋和說明,為企業在填報資料過程中遇到的問題提供咨詢和幫助。第七條項目詳評階段(1)項目經理在受理后9個工作日內完成項目詳評的全部工作,項目經理A角撰寫項目評審報告,并提出評審意見,逾期應在評審報告中說明原因;項目B角應對評審報告復核后出具書
4、面復核意見。(2)項目經理將項目全部資料移交風險管理部,同時將詳評報告掛網公布。第八條項目復審階段(1)風險管理部接到項目經理移交的項目資料后,4個工作日內完成項目的初步審查,在此期間風控專員可向項目經理提出問題、要求補充項目資料,項目經理應積極配合。風險管理部本著防范風險的原則,對項目的可行性書面提出獨立意見,并掛網公布。(2)風險管理部組織項目上會,每周四之前準備好相關資料。評審委員會對擔保項目的可行性做出最后的決策。第九條評審委員會(1)項目復審階段結束后,每周六為項目提交評審委員會集體審核的固定時間。(2)項目經評審委員會批準通過后,由風險管理部為企業辦理擔保手續;如項目未經批準,由項
5、目經理通知企業或相關推薦單位。第十條辦理擔保手續階段(1)如項目經評審委員會通過后,由風險管理部出具擔保意向通知書,項目經理通知企業。(2)企業向擔保公司預交項目評審費后,風險管理部風控專員向企業發放擔保意向通知書,剩余的擔保評審費待銀行批準該項目貸款后一并結算。(3)企業自收到擔保意向通知書之日起,在規定的時間內將銀行批準手續辦理完畢,并與公司風險管理部簽署相關合同,落實反擔保措施。第十一條在保監控和追償按公司制定的相關制度執行。(四)責任和監督第十二條項目經理的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考核辦法執行。第十三條項目經理及相關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擔保企業的實物、現金和有償服務等。如違反上述規定且證據確鑿的,公司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處分、開除;如因上述行為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將對責任人進行經濟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投資擔保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