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理 念 篇 公司發展史XX(天津)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系有美國XX公司的香港全資子公司XX亞洲有限公司和XX國際(天津)家居建材大市場聯盟有限公司共同出資成立的合資公司。公司于2000年10月1日在天津濱海新區注冊成立,公司旗下第一個店鋪-XX富力城門店已于2000年11月10日正式開張運營。總經理致辭 作為XX公司的一員,歡迎你選擇XX公司作為自己事業發展的舞臺。XX是一個富有理想和激情的團隊,充滿著追求創新的進取精神和蓬勃向上的朝氣,在探索五金建材分銷的道路上,XX公司將扮演愈來愈重要的角色。XX未來廣闊的發展空間是員工最好的職業平臺。公司致力于為員工提供可持續發展的機會和空間,努力創造公平
2、競爭的環境。只要你付出思考和努力,最終必將會獲得公正的評價,實現自身的人生價值。團隊意識與強烈的事業心、敬業心和責任心是XX公司事業不竭的源泉。在這里,你會發現個人的聰明才智只有融入團隊才會獲得更好的發揮,才能取得更大的成就。我真誠的期待著你,在這和諧、理想而富有激情的環境中快速融入這個集體,喜歡這份工作,一展才華,拓展你的事業,并為之而驕傲。XX的未來就是你的未來!司 訓待人準則:“人人平等,分工有別”。工作作風:不要解釋,只問成績,不問過程,只問結果。員工應具備四“力”:記憶力,分析力,預見力,應變力。七個“對待” 對上級:建議,服從,制約, 對同事:寬容,尊重,信任,協作, 對下屬:傾聽
3、,鼓勵,幫助,督察, 對未了事:追!追!追!問!問!問! 對自己:自律, 對成績:不貪功, 對過失:承認,自檢,分析,杜絕,三個“反對”:反對“差不多”,反對浪費,反對形式主義,三個“不說”:不說“我以為”,不說“盡量辦!”,不說“一半天”, 我們追求:效率,我們的目標:開心,貢獻,賺錢。質量方針累計點滴改進,邁向完美品質。公司理念誠信、務實、創新公司價值觀以顧客為核心;創造更多更好的物質和精神財富,從而實現企業價值和個人價值。誠信 :我們追求高水平的商業道德標準。不撒謊、欺騙、偷盜。正直:體現為我們以公平、正直的方式完成工作的專業精神。追求卓越:我們為高品質而奮斗。任何事爭取第一次就做好,并
4、不斷改進提高。使我們的顧客認識到我們是值得依靠的。 公司員工形象遵紀守法,誠信為本,操守為重,謙遜誠懇,禮貌寬容,機敏聰慧,塌實奮進,公平正直,廉潔奉公。公司目標虛心向國內外優秀企業學習,廣泛吸收國內外新模式、新技術、新思想,用我們卓越的產品和服務使企業成為業界最佳企業。幫助客戶成功是我們最終目標。規 范 篇第一章 權利與義務 基本權利1.依法受勞動法等國家法律法規的保護;2.依照公司規章制度通過自己的勞動付出取得薪酬及各類獎勵;3.按照國家法律和公司規定享有國家及企業規定的各類福利(如社會保險、各類假期等);4.受雙方正式簽定的勞動用工合同的保護;5.參加公司的培訓計劃,通過學習和培訓提高自
5、己業務素質和管理水平。 基本義務1.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勞動用工合同及公司規章制度;2.完成公司及上級主管交辦的工作任務,并自覺接受上級領導的管理,定期接受公司的工作考評;3.遵守職業道德,自覺維護公司的利益和聲譽;4.向公司如實提供與公司工作相關的個人基本資料,保守公司機密;5.具有強烈的事業心、敬業心、和責任心,奉獻XX事業。第二章 員工招聘第一條 公司各部門需要增加人員時,先填寫申請單,經總經理審批后,由人事部組織招聘、面試工作。第二條 員工招聘采取內部選聘和對外招聘兩種方式。第三條 公司崗位出現空缺,優先錄用內部員工,為員工創造公平的發展空間和機會,并鼓勵員工依靠自身的努力和才干,
6、爭取公司提供的機會。第四條 員工選聘由人事部會同用人部門進行考核測評,堅持德才兼備、公正公開的原則。第五條 公司招聘人員注意人的素質、潛能、品格、學歷和經驗,以適合于所應聘職務為原則,各崗位員工聘用的詳細條件,參考XX崗位任職要求。第六條 招聘時須對應聘者基本素質和專業技能進行嚴格測試。基本素質測試側重于對應聘者思想、道德、心理素質等基本要素進行嚴格測試,專業技能測試側重于對應聘者能力、學業等專業技能進行測試,以書面、筆試方式,由人事部會同招聘部門進行。第七條 應聘人員必須如實填寫人事資料,如有虛假內容,不予錄用;已被錄用員工,經核實人事資料中有虛假內容的,自行解除所簽定的勞動合同,予以辭退,
7、并賠償所造成的損失及培訓費用等。第八條 對于經過面試的合格候選人,人事部將相關資料報送公司人力資源委員會審批。人力資源委員會應在2個工作日內予以批復。候選人得到人力資源委員會委員半數以上贊成票方可被公司雇傭,但人力資源委員會主任對人事招聘、任免擁有一票否決權。第九條 被錄用的應聘人員在辦理試用手續時,須向人事部交驗身份證、學歷證明、職稱證明等證件原件,并留存相應的復印件。第三章 員工報到、試用及轉正第一條 員工入司報到手續由人事部辦理,由指定的入職引導人員具體介紹公司、部門的基本情況和工作任務外,還指導員工如何領取辦公用品,使用辦公設備等有關工作的具體事務。第二條 新工報到后即簽訂勞動合同,其
8、試用期一般為1個月,最長不超過3個月,3個月后仍不符合要求者,終止試用。第三條 轉正申請流程1.員工從人事部領取轉正申請表,填寫轉正申請表并附工作總結;2.由上級主管簽署具體意見后轉人事部;3.由人事部呈公司總經理核準;第四章 考勤管理第一條 員工上下班實行打卡制度,不得遲到、早退、曠工。第二條 考勤打卡的基本規則1.辦事處員工每天作息時間為上午9:00-12:00 下午1:005:30。2.商店員工每天作息時間根據店面自行排定的值班表執行,但工時設定不得超過國家勞動法及相關規定限制。3.辦事處員工的考勤卡每天必須有四次打卡記錄,店面員工的考勤卡每天必須有2次打卡記錄,無故記錄不全者視為曠工。
9、4.考勤卡必須由本人親自打卡計時,不得由他人代打,如有發現代人打卡,當事人雙方均視為曠工一天。5.如工作時間在市內辦事,需早上先到公司報到打卡,填寫因公外出申請單,由主管經理簽字后方可外出。如出市或出差需提前一天填報因公外出申請單經主管經理簽字批準后,早上可直接辦事,無需先到公司打卡。公司總部,因公外出申請單交人事部存檔,門店由店內行政主管保存。員工因私事外出,在填寫因私外出申請單時,應僅著名“外出時間”,經主管簽字后轉人事部。“返回時間”需在返回公司時到人事部填寫,如忘記填寫“返回時間”,即按當日未返回處理。6.員工在正常出勤的情況下忘記打卡時,需在下一次打卡前找主管經理說明并簽字,過后不予
10、補記!每月只允許有二次部門經理簽字證明出勤,超過兩次的按事假處理,并由本人補辦事假手續交人事部。如未按要求補辦事假手續的,則按曠工處理。第三條 遲到、早退、曠工的界定1.員工遲于規定上班時間0.5小時內為遲到。一月內遲到3次及以上者計警告處分一次,并扣發工資100元。2.員工于下班時間前,非因公務需要而擅離崗位,即為早退。3.員工無故不到崗或請假未核準,以曠工論處。第五章:工時及超時工作管理公司總部:總部實行標準工時,即早上九點上班,下午5:30下班。每天8小時工作制。每周四十小時。出于關注員工健康考慮,公司原則上不鼓勵員工加班,對于延時加班(每次加班時間超過3小時方被視為加班)予以相應時長調
11、休,對于本月內不能調休的,累加入年假。對于法定節假日加班的員工,當日給予300%的日工資補償。店、倉庫員工:對于門店、倉庫員工實行以年為計算周期的綜合計時,全年累加工作小時為2000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對于延時加班,原則上每天不能超過1小時,最多不能超過3小時;每個月不超過36小時。必須保證員工每周休息一天。對于延時加班,根據公司經營狀況安排調休,不能安排調休的,每年12月份根據加班小時數予以1.5倍工資補償。以下情況不視為加班: 1. 公司在節假日組織的郊游及其他娛樂活動; 2. 公司在非節假日組織的下班后的娛樂活動; 3. 出差時路途所花費的時間; 4. 在非工作時間組織的培訓; 5
12、. 辦公室管理人員,未經上司指派或同意的日工作時間的延長。 第六章 給假管理第一條 員工給假分為扣薪假和給薪假兩大類:1.給薪假:每周公休假、法定節日假、婚假、產假、喪假、工傷假、年休假。2.扣薪假:事假、病假。第二條 各類休假均不含每周公休假日,如遇法定節假日順延。1.法定節假日:指元旦、春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及其他法定節假日,依國家規定給予。2.婚假:男26周歲以下,女24周歲以下享受3天婚假;男26周歲(含 26歲),女24周歲(含24歲)以上為晚婚享受10天婚假。婚假期間工資100%發放。 3.產假:女員工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生育時,如有打算產后仍在本公司工作,應事先以書面形式提出,
13、方可享受帶薪產假90天,其中產前可休15天。假期工資為當地當月最低標準工資的80%。 女工產后至嬰兒一周歲為哺乳期,在此期間每人每班兩次喂奶時間,每次30分鐘,亦可晚到或早走1小時,但需書面申請,經店長或主管經理批準后方可執行。有關店面應盡量妥善安排工作,為有需要的女工提供方便。 女職工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時,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意見,給予15天的產假,懷孕滿4個月以上流產者,給予42天產假, 假期工資為該年度月度工資的80%。男員工對于初婚初育者,且妻子年齡超過24周歲者,給予7個工作日的陪產假。假期工資100%發放。對于男員工休陪產假需提前向人事部及所屬部門報備,并提供相應的結婚證明、妻子住院
14、證明及嬰兒出生證明。4.喪假:公司員工直系親屬(指雙方父母、子女及配偶)死亡時,享受連續3天帶薪喪假,對于旁系親屬(指兄弟姐妹、祖父母及外祖父母)給予1天帶薪喪假。 5.工傷假:在工作崗位上受傷后經有關部門確定為工傷,憑醫院休假證明休工傷假,休假期間工資100%支付。6.事假:因私事占用上班時間,需要提前書面申請,說明理由和請假時間,公司將相應扣發日工資(最低記錄時間為0.5小時,不足0.5小時以0.5小時計算)。無故晚到0.5小時內計遲到一次,0.5小時以上需申請事假。 7.病假:員工因病請假,可先通過電話向主管經理請假,然后需提供當日就醫的診斷病歷、藥費收據和休假證明,否則不享受病假待遇。
15、病假期間工資按本人日工資的80%發放。 第三條 請假核準權限 一般員工請假1-2天以內向部門經理申請(部門經理可視情況適當批準5天以內的請假),更長時間的請假需向總經理申請。部門經理有事需向總經理請假。臨時有急事請假,可通過電話向部門經理申請。主管經理經理不在時可直接向人事部申請。返回后補交書面申請由人事部存檔。第七章 工作紀律第一條 每位員工的辦公電腦,不準隨便安裝非辦公軟件,不得上網聊天和長時 間占用辦公電話聊天,一經發現記警告處分一次。第二條 辦公區內禁止吸煙,違者罰款100元!來訪者亦不可在辦公區內吸煙, 如有發現將追究接待者的責任-罰款100元!第三條 早晨9:00以后,不得再吃早點
16、!違者記警告處分一次。第四條 禁止在辦公區內大聲喧嘩,有事商議盡量使用內線電話!第五條 自覺維護辦公區的環境衛生及個人辦公桌的整潔!第六條 自覺、認真的完成好各自衛生責任區的工作!第七條 辦公室內不準存放私人貴重物品、現金及有價證券。特別要求:各部門經理必須承擔起監督本部門人員的職責, 并有權對違紀人 員進行糾正和處罰,視而不見, 故意放任,將被視為瀆職! 第八章培訓 第一條培訓目的 通過培訓,使員工達到并保持在本職工作崗位上進行規范服務的要求。 第二條上崗培訓 1.上崗培訓是指員工到崗后至試用期滿前的業務培訓。 2.上崗培訓內容主要包括: 部門職能與工作目標; 部門崗位結構和崗位職責; 崗位
17、應知應會; 操作技能和工作程序; 本公司和本部門規章制度; 3.上崗培訓由各業務部門組織實施。 4.上崗培訓的考核結果與員工轉正評定相結合。 第三條在崗培訓 1.在崗員工業務培訓由各部門按照年度培訓計劃實施。凡公司出資培訓的,培 訓前員工應根據公司要求簽訂培訓協議。 在崗培訓由各部門組織實施,人力資源部配合。必要時可委托有關單位來公司培訓或組織有關員工參加公司外培訓。 在崗培訓可采取崗位交叉培訓、業務提高培訓、新規范新技術培訓等多種方式。 2.公司每年根據具體情況由人力資源部對現有主管以上人員進行培訓。 對管理人員的統一培訓由人力資源部安排,組織實施。 管理人員統一培訓的內容包括管理理論、管理
18、能力、管理技巧、新知識、新技能等等。 對管理人員的專項培訓,由本部門或人力資源部提出專項申請,報總經理批準執行。 3.培訓考核的資料應歸檔保存,作為晉升和獎懲的依據。 第四條待崗培訓 1.待崗培訓是指員工離開原崗位,列入編外,由人力資源部會同有關部門進行 培訓。 待崗培訓的內容為員工手冊、規章制度、法律法規、業務技能等等。 待崗培訓期限一般為三個月,延長期限不得超過三個月。 2.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經教育無效,可列入待崗培訓。 多次違反員工手冊及公司和部門的規章制度,尚不足以辭退; 員工不能勝任本職工作,部門認為應待崗培訓; 績效考核中評定為不合格的; 3.員工待崗培訓按下列程序辦理: 所在部
19、門負責辦理呈批手續;由所在部門主管和人力資源部主管集體討論決定; 店長或總經理批準執行。4.員工待崗培訓期間待遇如下: 待崗期內,發基本工資,停發任何形式的獎金和津貼、補貼。 對延長待崗期三個月的,從延長期的當月起其基本工資逐月遞減20,但最低額不低于地方政府規定的最低生活費標準。待崗培訓員工不享有當年年休假。 5.員工待崗培訓考核合格,原則上安排回原部門,若原部門無法接收,公司將 另行安排崗位,員工工資按新崗位重新確定,若員工不服從分配,公司可與員工終止合同。 6.待崗員工重新上崗后,若再次被列為待崗對象,可勸其辭職或作辭退處理。第九章安全 第一條安全規則 1.禁止在倉庫、賣場及其他工作場所
20、吸煙。 2.禁止將任何東西堆放在安全門及安全通道前,以免阻塞。 3.未經保安部門允許,不得將非公司人員帶入辦公室或倉庫。 4.所有員工必須保證自己及同事的安全,對任何可能引起危險的操作和事件要提出警告;嚴重的應報告部門主管。 5.員工必須熟悉本工作區內滅火裝置的位置以及應急設備的使用方法。 6.員工在進行危險性工作或在危險地區工作,應佩帶公司提供的防護服、防護工具。 7.員工應遵守工具的安全操作說明;非工作執掌范圍,不得擅自使用機器設備或機動車(叉車)。 8.公司禁止員工移動或拆除設備上的安全標識,禁止改裝現有設備。 9.員工在各自的崗位區域內應積極參與處理意外事故,并服從統一調度。10.員工
21、有義務將任何安全事故上報。 第二條火情處理 當火警發生時,應采取如下措施: 1.保持鎮靜,不要驚慌失措; 2.按動最近之火警報警器并通知值班人員和安全部門主管; 3.通知總機,說出火警發生的地點及火勢大小; 4.呼喚最近的同事援助; 5.在安全的情況下,利用最近的滅火器材盡力將火撲滅; 6.切勿用水或泡沫滅火機撲滅因漏電而引起的火情; 7.把火警現場所有的門窗關閉,并關閉所有的電器開關。如火勢蔓延,應及時采取如下疏散措施:1.疏散區按照防火區隔進行劃分,由專人負責其所在區域的疏散工作;2.聽到廣播后應立即組織撤離火警現場; 3.撤離火警現場時,切勿搭乘電梯,必須從消防梯疏散; 員工應參加火警演
22、習,熟記火警訊號、火警通道、出入位置及滅火器具使用方法。 第三條意外緊急事故 1.在緊急或意外情況下注意: 保持鎮靜,立即通知上級領導和保安部門; 協助維護現場; 與同事鼎力合作,務必使公司業務保持正常進行; 2.如果員工在公司內受傷或發生事故,應當注意: 在場的員工應立即通知部門主管或值班經理; 協助救護傷病者; 自覺維護現場秩序; 3.如有人被關在電梯內,員工應立即電話通知安全部門和維修部門,由其操作 電梯緊急程序。 第三條 及時匯報 1.為了保障安全操作,員工應當向部門主管或安全部門匯報所有不安全的實 際操作或事故隱患。2.員工如果在公司內發現任何可疑人員,應當立即向保安人員匯報,以便將
23、其驅逐出商場。第十章違紀 第一條 為維護公司紀律及保證任務的完成,并強化員工敬業精神,特制定本懲罰辦 法。 第二條一般違紀行為 1.以下行為為一般違紀行為: 無故遲到、早退一次; 在工作時間內擅離工作崗位,情節較輕; 浪費公物,情節輕微; 檢查或監督人員未認真履行職責; 攜帶公司規定不得帶入工作場所之物品進入工作場所情節輕微; 因個人過失致工作發生錯誤,情節輕微; 不服從主管人員合理指導,情節輕微; 在公司上班時間內串崗、戲鬧、干私活情節較輕; 上下班無故不打考勤卡;未經允許在工作時間內吃飯; 隨便吐痰、亂扔雜物破壞環境衛生;未經批準使用不屬自己使用之機器設備; 工作態度不認真,發生輕微責任事
24、故; 下班后不按規定切斷電源; 著裝、儀表、禮儀、言行不符合員工行為規范; 不保持更衣柜內整潔; 不按工作時間表或分派的任務進行工作; 對客戶或其他員工無禮; 違反公司其它規章制度,情節較輕的其他行為; 2.員工如犯有一般違紀行為一次,將受到口頭警告,并要求其簽收口頭警告記錄。 第三條較重違紀行為 1.以下行為為較重違紀行為: 無故連續遲到、早退兩次以上; 曠職半天; 托人打卡或代人打卡; 在公司上班時間內串崗、戲鬧、干私活情節嚴重; 未經許可曠職半天; 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未如期完成或處理嚴重不當且未申報正當理由; 因疏忽致使機器設備或物品材料遭受損害、傷及他人或造成其他損失; 在工作
25、時間內未經主管許可,擅離工作崗位,情節較重; 未經申請許可擅自安排外人進入倉庫或辦公區; 在嚴禁吸煙地區吸煙者; 投機取巧隱瞞蒙蔽謀取非分利益者; 遺失經管的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 拒絕聽從主管人員合理指揮監督,經勸導仍不聽從; 未經上級主管同意,擅自換班、調班; 工作時間喝酒; 未經允許,動用公司機器設備及材料; 未經批準,無證啟動、駕駛公司機動車輛;動用公司車輛辦私事;違反生產操作規程,造成產品質量事故或損壞機器設備; 陽奉陰違,故意消極怠工; 擅配或私配公司的各種鑰匙,即使未造成損失; 因個人原因被客戶投訴并經查實; 向客戶索取物品及小費; 未經許可將任何商品帶出公司,即使是破碎的或損壞
26、的或過期; 故意不服從上級的指示; 未經許可私自更換工衣柜或私自撬開工衣柜的; 提供虛假的醫療證明; 在工作時間持有或企圖帶入公司烈性酒或麻醉劑; 未經許可在布告欄內張貼或移動通知; 在一年內,員工如犯有二次一般違紀行為; 2.員工如犯有較重違紀行為將受到書面警告,并要求其簽收書面警告記錄。第四條嚴重違紀行為 1.以下行為為嚴重違紀行為: 散布謠言,致使公司蒙受嚴重不利而有事證者; 全月累計或連續曠職一日者; 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10天的; 為了自己購買而遮掩促銷條款或私自改動價格; 制造謠言、惡言中傷其他員工、在公司范圍內爭吵、罵架的; 拒絕主管人員合理調遣、指揮并有嚴重侮辱或恐嚇之行為者;
27、違反重大安全衛生規定致使公司蒙受嚴重損失者; 聚眾鬧事,在公司范圍內動手打人或互相毆斗的; 在公司內聚賭者; 無故毀損重要公物或攜帶違禁品如兇器進入公司者; 利用本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者; 泄露或偷竊公司的機密,情節嚴重者; 在明示禁煙區內吸煙引起火災,致使公司蒙受損失者; 工作時飲酒滋事,攜帶毒品者; 在公司內有傷風化行為情節嚴重者; 營私舞弊,侵吞公有財物者; 其他重大過失或不當行為影響公司聲譽或利益,或導致嚴重不良后果者; 擅離工作崗位,滋生變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害者; 隱瞞或偽造履歷者,致公司誤信而受損者; 對公司同仁暴力威脅、恐嚇,擾亂秩序者; 觸犯法律嫌疑重大,被公安司法部門拘留
28、審查有罪或被判有期徒刑者; 偽造、編造或盜用公司印章者; 在外從事于公司利益沖突工作者; 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或做任何有損公司權益者,情節嚴重者; 有貪污、挪用公款或收受賄賂,經查明屬實者; 散播有損本公司的謠言或挑撥勞資雙方感情者; 蓄意策劃及參與罷工的; 把公司財物私藏于更衣柜內; 偷竊或非法占有客戶、公司或其他員工的財物,無論價值多少; 向公司的競爭者或其他任何機構泄漏保密信息; 未經許可在公司內攜帶槍支、炸藥或其它危險物品; 未通過計算機跟蹤而變動價格標簽; 偷竊、涂改、偽造公司檔案、資料、各種原始憑證、原始記錄及重要文件; 污辱、襲擊顧客,工作態度惡劣; 污辱、誹謗、毆打、恐嚇、威脅
29、、危害上級、同事; 故意損壞公司財物、客人財物或他人財物; 聚眾怠工、造謠生事、影響公司正常工作秩序,情節嚴重者; 在社會上違法亂紀,被收容審查或追究刑事責任; 在一年內員工如犯有一次一般違紀行為和一次以上較重違紀行為; 在一年內員工犯有二次以上較重違紀行為; 2.如犯有嚴重違紀行為,員工將被勒令暫停工作二日,在此期間工資不發,公 司將于調查后作出最終決定。 3.如經過公司調查,員工的嚴重違紀行為無正當理由,公司將立即辭退員工, 并不支付任何賠償金。 第四條 失職行為 1.以下行為構成一般失職行為: 在工作時間內談天、擅離工作崗位、躺臥睡覺或其他怠忽職守,而致使生 產工作受到損失者;擅自變更工
30、作方法和程序致使公司蒙受較大損失者; 泄露商業秘密; 丟失或找回物品而未及時匯報; 在售貨區、倉庫、洗手間、更衣室或接待室吃任何食物; 未經許可啟動或操作公司的車輛、機器或設備; 員工損壞或遺失公司財物,拾到物品不處理、不上交,據為己有; 上班時服裝或制服不整潔; 管理人員的失職行為(如對下屬的過失行為不處理、不報告被檢舉揭發); 當班睡覺、下棋、玩牌、玩電腦游戲; 重要崗位工作時違反崗位職責、工作程序,即使尚未釀成事故; 無故脫崗達一小時以上; 遺失公司重要資料及物品; 與上述條款性質類似的其他過失; 員工違反從業常識造成損失或違反財務制度、人事制度、崗位職責造成公司成本、利潤、資金財產等損
31、失; 其他因過失而損失公司財產的行為; 2.以下行為構成嚴重失職行為: 凡上述一般失職行為造成公司損失額達到1000元或以上,構成重大損失; 凡營私舞弊或個人過失造成公司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 3.一般失職行為給予口頭警告或書面警告。 4.嚴重失職造成公司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公司可以予以辭退,并保留進一步追究責任和要求賠償的權利。 第六條懲處程序 1.任何違紀處分,都必須按規定的程序進行。 口頭警告,由部門主管決定,并填寫“違章違紀單”,交人力資源部留存。 書面警告,部門主管及人力資源部決定。 辭退決定,由部門主管及人力資源部作出,由店長或總經理批準。 如對員工進行書面警告以上紀律處分,應及時將
32、所有的證據材料交人力資源 部審核。 如對本員工手冊中未作直接規定的違紀行為進行處分,不論該行為的嚴重性如何,應事先征求人力資源部的意見。 2.員工在受到第一次違紀處分后,12個月內如再有處分,則受到累計升級的處分如下:一般違紀+一般違紀較嚴重違紀; 一般違紀+較嚴重違紀嚴重違紀;可立即辭退員工,并不支付任何賠償金; 較嚴重違紀+較嚴重違紀嚴重違紀;可立即辭退員工,并不支付任何賠償金; 3.每項違紀處分都應當通知受處分員工,并要求該員工簽收,員工有權對處分提出意見。如員工對工作不滿意或對上級的任何指示、決定不服,可按照本條規定提出意見,但是員工不得以此為理由停止進行工作或履行職責。 員工應首先將
33、其意見告知其直接上級。 如直接上級無法解決或員工對該上級的意見仍不滿意,則應將其意見書面遞交二級主管,并抄送人力資源部主管。 如果員工覺得未充分聽取其意見或未采取有效措施,則有權將問題直接提交人力資源部主管,人力資源部主管將協調各方解決。 最終處分決定一旦作出,員工必須在處分決定上簽字確認,如員工不簽字,部門主管及人力資源部人員將以掛號信或其他法定形式送達員工,處分自送達之日起生效。 4.任何處分決定均須歸入員工在企業的內部檔案中,并可根據員工的表現決定是否歸入人事檔案。第十一章解聘 第一條終止合同 1.勞動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2.勞動合同臨近期滿,公
34、司提前30天通知欲繼續錄用者,雙方商談續訂合同。 未接到公司通知者,其勞動合同按期終止。本合同期滿前30日內,若任何一方未提出續定意向,合同期滿時自動終止。 3.除雙方在勞動合同中另有約定外,以下條件為勞動合同終止條件: 不符合錄用條件者,通過隱瞞實情獲得轉正; 政府規定持證上崗的工種如司機、財務人員等其持證資格喪失; 本公司合營期滿; 4.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終止合同,但應以書面形式提前30天通知員工: 被證明不符合任職資格的; 績效考核連續兩次不合格的; 有重大隱瞞及虛假申報的; 不能或不愿服從公司正常調動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員工可以終止合同,但應以書面形式提前30天通知
35、公司: 公司調動員工的工作地點,員工難以接受的。第二條協商解聘 1.經勞動合同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2.如員工首先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公司不給予經濟補償;如公司首先提出解除 勞動合同,公司將根據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給予員工經濟補償。 第三條辭退性解聘 1.員工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權單方解除與其的勞動合同,并且不向其 支付經濟補償金: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任何形式的欺騙;無論何時何地泄露、談論本人及他人薪金待遇;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公司規章制度的;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勞動教養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提前
36、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本人后,可以解除與其的勞動合同并按國家有關規定向其支付經濟補償金: 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3.因公司縮減業務范圍或因公司經營條件或管理方針變化而產生冗員,公司有權依法裁減員工人數。 第四條辭職性解聘 1.在下列任何情況下,職工可提出辭職并解除勞動合同: 在試用期內的; 職工被公司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的; 公司未
37、按照薪酬政策支付員工薪金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2.員工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對負有保守公司商業秘密的員工,如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6個月 通知公司。 不遵守以上程序員工,賠償公司本人離職當月一個月工資。情節嚴重的屬“未經批準擅自離職”,公司將其行為記入其人事檔案。 凡員工未辦理完畢離職手續者,該月合同工資暫不發給,待離職手續完成后予以補發。 3.辭呈一經提出,除當年年休假之外,公司不再有其它給假。當年年休假視提辭者當年工作時間長短酌情考慮。提辭者如已休滿合同規定的年休假,應將多休的天數的工資退還公司;如未休夠截至準辭日應休的年休假,則公司用工資予以補足。 4.員工
38、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否則公司將以曠職處理。并保留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 在勞動合同中與公司就出資培訓、分配住房等有服務期的約定,且服務期未滿的; 被有關國家機關依法審查尚未結案的; 第五條退休解聘 員工男60歲、女55歲,無論合同是否到期,均按國家規定辦理退休,并 按國家規定享受退休待遇。年齡已到,但仍可勝任工作,經店長或總經理特別批準者例外。第六條:終止合同、解聘、辭退流程 無論何種形式的終止合同、解聘、辭退,均應由本部門提出申請,并由本部門主管會同人事部共同約談當事人,并將約談結果記錄在案。第七條 移交手續 1.員工無論何種原因與公司解
39、除勞動合同時均應辦理移交手續。 員工在離職前應就下列事項分別造冊辦理移交,并填寫“離職手續表”交人力資源部: 所經營的公司財物(含公司發給個人的裝備和工具等); 向公司借取的個人預支款; 應辦未辦及已辦未了的事項; 所經辦業務項目之辦事細則; 所經辦業務之各項資料(包括公文、圖書、技術資料等); 移交應親自辦理,如有特別原因,經核準可指定他人代為辦理移交,所有一切責任仍由原移交人負責。 員工之移交注冊應一式三份,由交接雙方及監交人各執一份。2.逾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導致公司財物缺少、損壞,以及使公司蒙受其他損失者應負賠償責任及違紀責任。 第十五章爭議 第一條爭議處理的原則 1.員工因勞動權利和勞
40、動義務與公司發生的勞動爭議必須以合法的形式予以 解決。員工不得借故鬧事、破壞正常的工作秩序、停止進行工作或履行職責。 2.如果員工以勞動爭議為理由停止進行工作或履行職責的,將視為嚴重違紀。3.如果員工以勞動爭議為理由借故鬧事或者破壞正常的工作秩序的,公司有權將其立即辭退。第二條爭議解決途徑 1.爭議發生后,員工應首先同其直接上級主管人員進行口頭或書面的溝通, 以促進爭議的協商解決。 如直接上級主管人員無法解決或員工對該上級主管人員的意見仍不滿意或者爭議涉及該直接上級主管人員,員工有權將爭議直接提交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將協調各方予以解決。 如果員工不滿意人力資源的處理結果,可要求公司人力資源委
41、員會協商解決。 2.如果爭議通過上述方式仍不能得到解決的,員工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公司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第十二章 員工福利第一條 年休假:凡進入XX公司工作的員工在試用期滿后享有年假待遇。第一年的基數為5天,根據入職月份的不同,享受不同天數的帶薪年假。具體計算辦法為:5/12個月*(12-進司月份)。如員工甲6月份進入公司工作,該員工享受帶薪年假的天數為:5/12*(12-6)=2.5天。以后,每工作累加一年,增加一天帶薪年假。享受年假的員工,可連續休,也可累計休。如需連續休假時,需提前15個工作日向主管經理打報告,得到批準后方可休假。如私事需要休假,應先抵扣年假,扣滿
42、年假后,將按事假處理。對年末未休滿年假的員工,年終時公司按本人日工資的1.5倍支付未休年假補貼。對全年未有任何休假和缺勤記錄的員工,年終公司將給予全勤500元嘉獎。第十三章 員工行為規范 著裝規范1.進入公司必須佩帶識別證(即胸牌,胸牌是公司的財產,員工在結束雇傭時,必須交還人力資源部,否則將賠償五十元人民幣)。 2.下列衣服不適合工作時或商業拜訪穿著: *休閑T恤 *吊帶衫 *運動鞋 *拖鞋 *任何顏色的牛仔褲 *緊身褲 *運動服 *熱身或慢跑服 *短褲 *任何過于緊、透、露的衣服。 穿著不適合的衣服來上班將被要求回家更換,多次發生將被處以紀律處分。 3.手指甲要修剪整齊、并保持干凈。頭發干
43、凈整齊。女士化妝要保守、不夸張。男士不可蓄須,赤腳穿涼鞋,戴耳環。 日常工作行為規范第一條 每一個員工應對自己的言論和行為負責,并應牢記個人的言論和行為代表著公司的形象。第二條 每一個員工如果察覺到有不合法、不道德以及其他危害公司合法利益的行為時,應主動將自己所了解到的情況報告公司。第三條 員工應維護一個健康、安全和高效率的工作環境。公司不允許有任何歧視、騷擾、誹謗、脅迫、暴力、非經公司同意的錄像、使用或販賣國家禁止的物品等行為存在。第四條 員工的個人隱私將受到公司的尊重和保護。員工的私人物品等不應存放在公司的辦公場所內。第五條 每一位員工都有責任保護公司的所有資產安全,包括公司交給員工個人使
44、用的資產以及其他有形資產和無形資產。第六條 員工絕對不允許在未經公司授權許可的情況下泄露公司機密。無論員工是在有意或無意的情況下泄露公司機密,都將受到處分包括除名。第七條 公司員工在與公司簽定合同期間所開發的知識資產的權利和利益歸公司所有。知識資產包括與公司現在和未來業務或研發有關的構想、發明、計算機程序、技術文件等。第八條 如果員工因故離開公司(包括退休),必須歸還所持有的公司財產,包括文件以及任何含有公司信息的媒體或介質,員工離職后不能泄露和使用公司信息,切在職期間的創作和知識產權的所有權仍歸公司所有。第九條 公司保留對違反規定的員工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對外執行公司業務規范 第一條 員工
45、在對外執行業務時,誠信的態度對維持穩定而持久的對外合 作關系極為重要,絕不能向任何人士做錯誤的說明或不實的稱述。 第二條 在執行采購任務選擇供應商時,員工應毫無偏私地衡量所有的決定 因素。任何員工都不能運用或試圖運用公司授予的權力來使得供應 商獲得特殊待遇。 第三條 員工不可任意變更在公司同用戶簽訂合同后對客戶的服務內容或合 同條款。若因市場競爭原因須更改內容或條款,則首先應當報請適 當的管理者的同意。 第四條 員工對競爭對手的產品和服務不得有意貶低或影射。公司的政策是 以產品或服務的優異來爭取客戶。在競爭對手沒有同客戶簽訂法律 上可執行的合同時,公司絕不允許自己的員工放棄對該用戶和合 同的競
46、爭。 第五條 員工應通過各種合法渠道收集競爭對手的資料,以評估對方的產品、 服務及營銷方法的相對優點,這是正常的商業活動,并非不道德的 行為。公司反對用任何不正當的手段來獲取競爭對手的資料。 第六條 員工在管理者同意的條件下,可以接受或給予他人符合商業慣例的 款待,如餐宴及其他娛樂,但費用必須合理、合法。 第七條 員工及其家人不應接受可能影響或足以令人懷疑將影響他們同公司 之間業務關系的饋贈。員工無論是在任何場合收到金錢或異于一般 習慣的禮物時,務必報告主管經理,由公司決定如何處置這份饋贈。 在工余時間行為規范第一條 員工絕對擁有自己的私生活,但公司不允許任何犧牲公司的利益來 從某些活動或籍以
47、增進個人私利。第二條 未經公司同意,員工不可在其他公司任職,特別是在競爭對手的公 司任職和享有經濟利益。第三條 員工利用公余時間從事一些涉及個人計算機、軟件或其他信息產品 活動時,不能同公司的產品或服務產生競爭,也不能以商業形式銷 售這些產品或服務,即不得以直接或間接形式獲取任何形式的酬勞。第四條 員工不能在公司辦公場所或有薪時間內從事非本公司指派的工作, 也不得使用公司的資產(包括設備、電話、用品、資源及公司擁有 的信息等)來從事非本公司指派的工作。第五條 員工不得利用公司未公開的消息來謀取自身利益。 修訂注釋 公司因國家政策及企業管理的要求,對員工手冊予以修改。 公司人事部對員工手冊擁有解釋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