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總包商(全稱) :總包商(全稱) : 分包商(全稱) :分包商(全稱) :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為明確甲乙 雙方職責,保證工程質量,按期完工。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合作共贏的原則,就 我 公司承建的XX綜合實驗樓項目(以下簡稱本工程)的斷橋鋁合金門窗、鋁合金玻璃幕墻等安裝工程(以 下簡稱本分包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雙方應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一、勞務分包工程基本概況:一、勞務分包工程基本概況: 1.1 工程名稱:XX綜合實驗樓項目 1.2 工程地點: 1.3 門窗面積:2704(含幕墻暫估量) ;
2、 1.4 分包范圍:斷橋鋁合金門窗、鋁合金玻璃幕墻工程(具體詳見第二條承包范圍) 1.5 合同單價:斷橋鋁合金門窗:697.5元/,鋁合金幕墻單價: 797.9元/ 1.6 工 期:40天,要求2015年10月25日前完成合同所有內容 1.7 質量標準:達到國家現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 (50300-2013)和各專項施工驗 收規范的合格標準,同時滿足技術規范及圖紙要求。 1.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杜絕重傷以上安全生產事故、食物中毒、火災,嚴格按照綠色文明安全施 工標準化的要求組織施工,創綠色安全文明工地。 1.9 勞務作業人數:50人 二、承包范圍:二、承包范圍: 2.1 本合同分
3、包作業范圍為: 2.1.1 包括本工程設計圖紙范圍內的斷橋鋁合金門窗、鋁合金玻璃幕墻項目,以及門窗相關圖集及規 范規程中明確或隱含的為達到交工要求的全部施工內容及相關洽商變更的全部項目的施工。 2.1.2 具體作業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測量放線定位;鋁合金門窗制作、安裝;門窗安裝固定所需的固定 件的安裝;門窗框、扇(含紗扇) 、玻璃、五金及配件的制作、安裝;門窗框與墻體間隙的處理(包括填 充材料) ;安裝后與墻體交接處的填充密封打膠工作;工程交工前的門窗框及玻璃的保潔工作,確保保潔 質量通過業主竣工驗收;以上施工所需的所有材料的裝卸及倒運。 2.1.3 施工設備及用具:門窗工程安裝所涉及到的所有設備及用具自行承擔,包括但不限于手電鉆、 手持工具、機具、測量定位工具、對講機、水平運輸工具、電錘、鐵鍬、消防工具、配電箱、安全防護用 具、其他輔助工具等項目,并達到國家規范要求及總包商各項質量要求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