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第四部分第四部分 建業住宅集團綜合管理制度建業住宅集團綜合管理制度 建業住宅集團經營管理總則建業住宅集團經營管理總則 第一條第一條 根據建業住宅集團(以下簡稱集團)發展戰略規劃的需要,為了實現集團在房地 產開發、經營、銷售、服務上的一體化,并充分發揮集團在產業化、專業化、集約化和規模化 經營方面的綜合優勢,特制定本總則。 第二條第二條 制定集團經營管理的指導思想 一、有利于強化責任,確保集團戰略目標的實現。 二、有利于簡化流程,快速響應顧客的需求和市場的變化。 三、有利于提高協作效率,降低管理成本。 四、有利于信息的交流,實現資源共享。 第三條第三條 集團的組織結構 一、職能專業化原則是
2、建立集團各職能部門的基本原則。集團直屬各職能部門在集團業務 運作流程所確定的業務范圍內, 承擔各自的職責; 集團直屬各職能部門作為決策中心、 成本 (控 制)中心、協調服務中心代表集團總裁(董事會)對集團的公共資源進行管理,對各下屬子公 司進行指導與監控。集團的公共資源包括集團的財政資源、人力資源、信息資源、管理資源、 品牌資源和客戶資源等有形與無形資源。 二、服務對象專業化原則是建立集團下屬子公司的基本原則。各下屬子公司是按地區劃分 的、全資或由集團控股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公司。各下屬子公司是集團的利潤中心。作為利潤中 心,各下屬子公司在規定的區域市場內,充分運用集團分派的資源和盡量調動集團的公
3、共資源 尋求發展,對實現利潤承擔主要責任。 第四條第四條 集團經營管理所遵循原則 一、分層原則。集團的經營管理必須分層實施。越級或越權控制都將破壞管理控制賴以建 立的責任基礎。 二、例外原則。凡具有重復性質的日常性工作,都應制定出操作程序和規章制度,授權下 級處理。上級主要處置例外事件。 三、成果導向原則。集團對直屬職能部門實行工作目標責任制,對各下屬子公司實行經營 目標責任制。集團對不同性質的單位實行不同的績效考核體系。要求各單位的責任人按照集團 整體利益最大化的原則進行決策。 四、資產責任人格化原則。集團各下屬子公司總經理為所擁有資產的人格化責任主體。責 任人的個人利益,與資產的保值增值狀況相關聯。若群體共同負責,則要具體劃定群體中各人 的責任邊界。 第五條第五條 集團的權利與義務 一、集團的權利 集團直屬各職能部門作為集團決策執行和資產兼管機構,代表集團總裁(董事會)行使重 大事項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