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理化建議管理合理化建議管理辦法辦法 第一章第一章 總則總則 為充分調動 xx 住宅集團(中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全體職員 創新的積極性,改善集團管理狀況,提高經營效益,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第二章 合理化建議的合理化建議的范圍范圍 第一條第一條 以下范圍的建議是鼓勵并可以接受的: 一、經營管理思路和方法的改進; 二、各種工作流程、規程的改進; 三、新項目開發、營銷、市場開拓的建議; 四、施工工藝、設備、技術的改進; 五、材料節約、廢物利用; 六、經科學論證的新技術、新材料的推廣應用; 七、品質的改進; 八、降低成本和各種消耗; 九、安全生產; 十、加強集團企業文化建設、提高企業凝聚
2、力; 十一、其他任何有利于集團發展的改進事項。 第二條第二條 以下范圍的建議不予受理: 一、夸夸其談、無實質內容的; 二、建議無新意的; 三、公認的事實或正在改善的; 四、已被采用過或前已有的重復建議; 五、在正常工作渠道被指令執行的; 六、針對個人及私生活的; 七、違反國家有關法令的。 第三章第三章 組織機構組織機構及工作內容及工作內容 第三條第三條 涉及集團合理化建議方面的工作由 “合理化建議委員會” 全權負責。 該委員會設主席一人,由集團管理中心總經理擔任;副主席二人,由投資中心、 財務結算中心總經理擔任;委員五人,由集團各職能中心總經理組成。 合理化建議委員會的職責范圍是: 一、制定和
3、修改集團合理化建議活動的政策方針和總體規劃; 二、批準合理化建議活動的年度經費預算; 三、制定合理化建議活動的工作流程; 四、確定“合理化建議評審委員會”的組成資格,對合理化建議的評審工作 進行監督指導; 五、審查和監督重大合理化建議的實施; 六、總結、評估、獎勵每年的合理化建議活動。 第四條第四條 合理化建議委員會下設常務理事會, 由集團管理中心經營管理部代 為行使其職責,負責提案的征集、登記、整理、評審、傳遞、總評存檔、監督執 行等日常工作。 集團同時開通網上“合理化建議信箱”(Email:), 由合理化建議常務理事會負責日常管理。 第五條第五條 “合理化建議評審委員會”為非常設機構。在對合理化建議進行復 審時, 由合理化建議常務理事會根據所需審核的具體內容,提出評審委員會的組 成,報請“合理化建議委員會”批準后開展工作。 第四章第四章 合理化建議提交辦法合理化建議提交辦法 第六條第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