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施工階段成本控制工作細則 1.目的: 控制項目施工階段成本,將項目總成本控制在成本目標以內 2.適用范圍: 適用于金地集團深圳地產公司進行的新建、改建和擴建項目 3.定義: 3.1 成本估算:對設計部提出的補充設計方案及設計變更、施工方案(含施 工組織設計)及方案變更、材料選型方案及選型變更等進行的供領導決策參考的 成本測算。 3.2 成本比選:對設計部提出的多個補充設計方案及設計變更、多個施工方 案(含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方案變更、多個材料選型方案及選型變更進行成本 測算,并提出成本控制建議,供領導決策。 4.職責: 4.1 成本部經理: 4.1.1 負責審核補充預算; 4.1.2 負
2、責審核工程進度款; 4.1.3 負責審核超過 10 萬元以上的補充設計的成本估算及成本比選 4.1.4負責審核超成本目標的設計變更及材料設備采購以及金額在10萬元以 上的設計變更、施工方案變更及材料選型變更的成本估算及成本比選 - 4.1.5 負責審核項目成本分析報告 4.2 項目成本負責人 4.2.1 負責安排編制、復核補充預算; 4.2.2 負責安排編制、復核工程進度款; 4.2.3 負責安排編制、審核成本估算及成本比選; 4.2.4 負責編制項目成本分析報告; 5.程序 5.3 合同執行 5.3.1、合同交底 5.3.1.1 項目主體工程合同簽訂五天內由項目成本負責人組織對工程部進行 合
3、同交底,重點針對成本控制、質量控制關鍵條款; 5.3.1.2 分包工程由項目成本負責人會同設計部在招標結束三天內以書面形 式對監理進行合同交底。 5.3.2 補充預算 5.3.2.1 由項目成本負責人在月度計劃中安排補充預算編制工作; 5.3.2.2每月10日前由項目信息資料員負責收集全上月所發生的補充預算資 料; 5.3.2.3項目成本負責人必須在每月20日前向部門負責人提交復核過的補充 預算; 5.3.2.4 經部門經理總經理審批后, 該補充預算作為合同結算價的組成部分; 5.3.2.5 總經理審批后的補充預算交項目資料員存檔并錄入成本信息庫。 5.3.2.6 項目成本負責人每月組織一至二次合同工作交流會,對正在執行的 - 合同履行情況進行跟蹤管理、并填寫_項目_月合同價款變更情況匯總 表 (見 GFI-CB-12-F1) 5.3.3 成本估算及成本比選 5.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