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 筑 企 業 流 動 資 金 借建 筑 企 業 流 動 資 金 借 款 合 同款 合 同 編號: 字第 號 簽訂合同單位: 借款單位: (簡稱借款方) 貸款單位:中國人民建設銀行 行(簡稱貸款方) 根據建筑流動資金貸款辦法(以下簡稱貸款辦法的規定,借款方為保證施工生 產正常進行,向貸款方申請建筑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發放,為明確各 方權責,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合同規定 年貸款額為人民幣 (大寫) 萬元, 用于 。 第二條 借款方和貸款方必須共同遵守貸款辦法,有關貸款事項按貸款辦法規定 辦理。 第三條 貸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收利息,利率為月息 ,超計劃
2、貸款的,超過部分利息為月息 ,逾期還款的加計利息 ,挪用 貸款的,對挪用部分加收罰息 。 第四條 貸款方保證按照合同的規定供應資金,貸款方如因工作差錯貽誤放款,以致借款 方遭受損失時,應按直接經濟損失,由貸款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檢查時,借款方對調閱有關文件、賬冊、憑證和 報表,查核物資庫存和施工生產情況等,必須給予方便。 第六條 借款方如違反合同和貸款辦法的規定,貸款方有權停止貸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 部貸款。 第七條 借款方的擔保單位是 ,對借款方歸還貸款本息承擔連帶責任,借款方 未按期清償貸款本息時, 擔保方應在接到貸款方還款通知后 個月內負責歸還。 第八條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 3 份,借款方、貸款方、擔保單位各執 1 份;副本 份, 、 、 等單位各執 1 份。 借 款 方:(公章) 貸 款 方:(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人代表:(簽名) 法人代表:(簽名) 開戶銀行及賬號: 擔保單位:(公章) 地 址: 法人代表:(簽名) 開戶銀行及賬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說明簽訂借款合同,什么樣的情況下要有擔保單位,由建設銀行各省、市、自 治區分行決定。合同副本份數,可由借貸雙方根據需要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