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 1 頁 / 共 2 頁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編制部門:編制部門:物業部物業部 文件制作:文件制作: 文件審核:文件審核: 文件審批:文件審批: 批準日期:批準日期: 第 2 頁 / 共 2 頁 1 1、火災隱患整改制度、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火災隱患包括公安消防機構監督檢查指出的、內部防火檢查、巡查發現的、各部門崗位自查發現的 火災隱患。 1.1 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 1.1.1 防火巡查或防火檢查中發現如下火災隱患,應責成有關人員或部門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 1.1.1.1 違章進入生產、貯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的。 1.1.1.2 違章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場所吸煙
2、、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 1.1.1.3 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 1.1.1.4 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挪作它用的。 1.1.1.5 常閉式防火門處于常開狀態,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1.1.1.6 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1.1.1.7 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1.1.2 巡查、檢查人員在檢查記錄中載明火災隱患的情況并督促有關部門和個人當場落實。 1.1.3 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收對有關責任部門或人員提出處理意見。 1.1.4 消防安全責任人對處理意見核準后執行。 1.2 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 1.2.1 在防火巡查、 或防火檢查中發現存在無法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時應在檢查記錄中載明, 并上報 消防安全責任人。 1.2.2 消防安全責任人確定整改隱患的期限、措施、確定整改隱患的部門,落實整改隱患的經費。對 存在易引起火災或易造成人員傷亡的隱患部位,在整改期間,消防安全責任人應決定該部位 停止使用。 1.2.3 對涉及城市消防安全布局或酒店自身無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 酒店應向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 人民政府報告,并制定相應的整改計劃。 審批人簽署/印章: 管理辦公室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