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消防檔案管理制度消防檔案管理制度 編制部門:編制部門:物業部物業部 文件制作:文件制作: 文件審核:文件審核: 文件審批:文件審批: 批準日期:批準日期: 1 1、消防檔案管理制度、消防檔案管理制度 本單位作為消防安全重點單位,依法應當建立健全消防檔案。消防檔案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況和消 防安全管理情況。 1.1 消防檔案必須詳實,全面反映單位消防工作的基本情況,并附有必要的圖表,根據情況變化及 時更新。 1.2 單位對消防檔案實行統一保管,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管理,消防主管負責消防檔案的日常維 護和更新。 1.3 消防檔案的內容: 1.3.1 消防安全基本情況包括以下內容: 1.3.1.1
2、單位基本概況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情況; 1.3.1.2 建筑物或者場所施工、 使用或者開業前的消防設計審核、 消防驗收以及消防安全檢查的文件、 資料; 1.3.1.3 消防管理組織機構和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 1.3.1.4 消防安全制度; 1.3.1.5 消防設施、滅火器材情況; 1.3.1.6 專職消防隊、義務消防隊人員及其消防裝備配備情況; 1.3.1.7 與消防安全有關的重點工種人員情況; 1.3.1.8 新增消防產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證明材料; 1.3.1.9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1.3.2 消防安全管理情況包括以下內容: 1.3.2.1 公安消防機構填發的各種法律文書; 1.3.2.2 消防設施定期檢查記錄、自動消防設施全面檢查測試的報告以及維修保養的記錄; 1.3.2.3 火災隱患及其整改情況記錄; 1.3.2.4 防火檢查、巡查記錄; 1.3.2.5 有關燃氣、電氣設備檢測(包括防雷、防靜電)等記錄資料; 1.3.2.6 消防安全培訓記錄; 1.3.2.7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記錄; 1.3.2.8 火災情況記錄; 1.3.2.9 消防獎懲情況記錄。 審批人簽署/印章: 管理辦公室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