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抹水泥砂漿 1 范圍 本工藝標準適用于工業(yè)與民用建筑的室內(nèi)外抹水泥砂漿。 2 施工準備 2.1 主要材料和機具: 2.1.1 水泥:325 號及其以上礦渣水泥或普通水泥,顏色一致,宜采用同一批號的產(chǎn) 品。 2.1.2 砂:平均粒徑 0.350.5mm 的中砂,砂顆粒要求堅硬潔凈,不得含有粘土、草 根、樹葉、堿質(zhì)及其它有機物等有害物質(zhì)。砂在使用前應根據(jù)使用要求過不同孔徑的篩子, 篩好備用。 2.1.3 石灰膏:應用塊狀生石灰淋制,淋制時使用的篩子其孔徑不大于 3mm3mm, 并應貯存在沉淀池中。熟化時間,常溫一般不少于 15d;用于罩面灰時,熟化時間不應少于 30d,使用時石灰膏內(nèi)不應含有未熟化
2、顆粒和其它雜質(zhì)。 2.1.4 磨細生石灰粉:其細度過 0.125mm 的方孔篩,累計篩余量不大于 13%。使用前 用水泡透使其充分熟化,熟化時間不少于 3d。 浸泡方法:應提前備好一個大容器,均勻地往容器中撒一層生石灰粉,澆一層水,然后 再撒一層生石灰粉,再澆水,依此進行。直至達到容器體積的 2/3,隨后,將容器內(nèi)放滿水, 將生石灰粉全部浸泡在水中,使之熟化。 2.1.5 磨細粉煤灰:細度過 0.08mm 的方孔篩,其篩余量不大于 5%,粉煤灰可取代水 泥來拌制砂漿,其最多摻量不大于水泥用量的 25%,若在砂漿中取代白灰膏,最大摻料不 宜大于 50%。 2.1.6 其它摻合料:107 膠、外加
3、劑,其摻入量應通過試驗決定。 2.1.7 主要機具:攪拌機、5mm 及 2mm 孔徑的篩子、大平鍬、小平鍬,除抹灰工一 般常用的工具外,還應備有軟毛刷、鋼絲刷、筷子筆、粉線包、噴壺、小水壺、水桶、分格 條、笤帚、錘子、鏨子等。 2.2 作業(yè)條件: 2.2.1 結(jié)構(gòu)工程全部完成,并經(jīng)有關(guān)部門驗收,達到合格標準。 2.2.2 抹灰前應檢查門窗框的位置是否正確,與墻體連接是否牢固。連接處的縫隙應 用 13 水泥砂漿或 116 水泥混合砂漿分層嵌塞密實。若縫隙較大時,應在砂漿中摻入 少量麻刀嵌塞,使其塞縫嚴實。鋁合金門窗縫隙處理按設計要求嵌填。 2.2.3 磚墻、混凝土墻、加氣混凝土墻基體表面的灰塵、污垢和油漬等,應清理干凈, 并灑水濕潤。 2.2.4 陽臺欄桿、掛衣鐵件、預埋鐵件、管道等應提前安裝好,結(jié)構(gòu)施工時墻面上的 預留孔洞應提前堵塞嚴實,將柱、過梁等凸出墻面的混凝土剔平,凹處提前刷凈,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