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機械回填土 1 范圍 本工藝標準適用于工業及民用建筑物、 構筑物大面積平整場地、 大型基坑和管溝等回填 土。 2 施工準備 2.l 材料及主要機具: 2.1.1 碎石類土、砂土(使用細砂、粉砂時應取得設計單位同意)和爆破石碴,可用 作表層以下填料。它最大粒徑不得超過每層鋪填厚度的 2/3 或 3/4(使用振動碾時) ,含水率 應符合規定。 2.1.2 粘性土應檢驗其含水率,必須達到設計控制范圍,方可使用。 2.1.3 鹽漬土一般不可使用。但填料中不含有鹽晶、鹽塊或含鹽植物的根莖,并符合 土方與爆破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附表 1.8 的規定的鹽漬土則可以使用。 2.1.4 主要機具: 2.1.4.1
2、 裝運土方機械有:鏟土機、自卸汽車、推土機、鏟運機及翻斗車等。 2.1.4.2 碾壓機械有:平碾、羊足碾和振動碾等。 2.1.4.3 一般機具有:蛙式或柴油打夯機、手推車、鐵鍬(平頭或尖頭) 、2m 鋼尺、 20 號鉛絲、膠皮管等。 2.2 作業條件: 2.2.1 施工前應根據工程特點、填方土料種類、密實度要求、施工條件等,合理地確 定填方土料含水量控制范圍、虛鋪厚度和壓實遍數等參數;重要回填土方工程,其參數應通 過壓實試驗來確定。 2.2.2 填土前應對填方基底和已完工程進行檢查和中間驗收,合格后要作好隱蔽檢查 和驗收手續。 2.2.3 施工前,應做好水平高程標志布置。如大型基坑或溝邊上每隔
3、 1m 釘上水平樁 橛或在鄰近的固定建筑物上抄上標準高程點。大面積場地上或地坪每隔一定距離釘上水平 樁。 2.2.4 確定好土方機械、車輛的行走路線,應事先經過檢查,必要時要進行加固加寬 等準備工作。同時要編好施工方案。 3 操作工藝 工藝流程: 基坑底地坪上清理 檢驗土質 分層鋪土 分層碾壓密實 檢驗密實度 修整找平驗收 3.1 填土前,應將基土上的洞穴或基底表面上的樹根、垃圾等雜物都處理完畢,清除 干凈。 3.2 檢驗土質。檢驗回填土料的種類、粒徑,有無雜物,是否符合規定,以及土料的 含水量是否在控制范圍內;如含水量偏高,可采用翻松、晾曬或均勻摻入干土等措施;如遇 填料含水量偏低,可采用預先灑水潤濕等措施。 3.3 填土應分層鋪攤。每層鋪土的厚度應根據土質、密實度要求和機具性能確定。或 按表 1-8 選用。 填土每層的鋪土厚度和壓實遍數 表 1-8 壓 實 機 具 每層鋪土厚度 (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