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圖紙管理細則 一、設計文件更改的提出 1、甲方提出反映在甲方同設計單位日常工作聯系函當中。 2、設計單位提出由設計單位以設計變更形式傳遞。 3、施工方提出通過施工方同甲方的工作聯系函、監理例會報告、進度計劃及供 貨計劃傳遞。 二、設計更改的實施 1、設計變更形式: 由甲方提出的變更為“項目變更通知” 。 由設計單位提出的及施工方提出的變更為“設計變更通知” 。 2、設計變更的運行: 設計院發出的“設計變更通知”由設計部經理在“設計變更通知”上簽 字、蓋章,由設計部該工程工程主管人員將其變更通知發放至工程部, 接收人在變更通知原件上簽收,原件交檔案室保存,設計部保留簽收記 錄的復印件一份。 工程
2、部發放“設計變更通知”至施工及監理,接收人在設計變更通知上 簽收。 “設計變更通知”和“項目變更通知”的有效性,等同于施工圖紙,在 竣工資料中一并體現。 三、圖紙發放規定 1、設計圖紙發放范圍: 每家施工單位 8 套施工圖,監理公司 2 套,各工種工程師 1 套。 2、施工圖紙一經發放,不再回心,失去時效,自動作廢。 3、設計圖紙接收與發放,記錄在“文件收發記錄”表上。 4、圖紙發放有效性標識: 施工圖紙以設計單位有效圖章為準。 零星工程圖紙以設計部受控章為準。 四、零星圖紙的管理 1、零星工程圖紙經設計部經理在設計部“設計通知單”上簽字確認。 2、零星工程圖紙發放范圍為工程部、配套部一份,領用人在“設計通知單”上 簽收。 3、修改變更圖紙的發放范圍按原發放范圍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