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商業綜合體可租賃物業面積計算原則商業綜合體可租賃物業面積計算原則 本計算原則為商業綜合體中持有商鋪的租賃面積計算原則, 所有本計算原則為商業綜合體中持有商鋪的租賃面積計算原則, 所有 新城控股集團所屬綜合體中涉及的商鋪租賃面積的計算原則均以此新城控股集團所屬綜合體中涉及的商鋪租賃面積的計算原則均以此 原則為準。原則為準。 一、一、 室內步行街商鋪:室內步行街商鋪: 1、 計算原則:以套內建筑面積為計算結果。 所有的公共區域和共同用房等公攤面積單獨另行計算不計入 租賃面積。 2、 計算方法: 1) 步行街商鋪之間的內分隔墻:取分隔墻中線。 2) 步行街商鋪的山墻:取維護結構的外墻外邊線。
2、3) 步行街商鋪的與步行街走廊的隔墻(大多是玻璃隔墻) :取 隔墻靠走廊一側的外邊線。 4) 步行街商鋪與主力店等其他的分隔墻:取分隔墻中線。 5) 步行街商鋪的外墻:取維護結構的外墻外邊線。 (如玻璃幕 墻兼圍護結構時,應取玻璃幕墻的外邊線。 ) 二、二、 商業主力店:商業主力店: 1、 計算原則: 以主力店租賃區域的建筑面積為計算結果并作為租賃面積。 2 2、 計算方法: 公式:建筑面積 = 套內建筑面積 + 分攤面積 2.1 套內建筑面積的計算方法: 1) 計算主力店的套內建筑面積=店鋪套內建筑面積+獨用套內建筑 面積 2) 首先計算出店鋪套內建筑面積(同室內步行街商鋪) 。 3) 其次
3、計算出獨用套內建筑面積:獨用的設備用房以及其他所有 為其配置的獨用區域(如直通該主力店的獨用通道;獨用的卸 貨區、門廳、樓梯間、夾層、垃圾房;獨用的垂直電梯、扶梯 等等) 。 4) 上兩項合并計算出該主力店的套內建筑面積。 2.2 分攤面積的計算方法: 1) 計算主力店的分攤面積=地上分攤面積+地下分攤面積。 2) 各主力店需共同分攤的面積均按各自套內建筑面積比例分攤。 2.2.1 地上分攤面積: 首層主力店門廳:由各層共同使用的主力店共同分攤,門廳 范圍為出入口門斗區。 其它樓層僅供主力店合用的公共區域:由本層共同使用的主 力店共同分攤。 步行街直通各主力店的通道:各主力店共同分攤通道面積 (步行街通向公共區域的,通道面積全部歸步行街) 。 主力店之間合用的公共用房(樓梯間、衛生間等)在本層內 3 共同分攤(公共樓梯間出屋面部分不計) 。 屋頂面積:屋頂供整個商業共用的用房面積不計入分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