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廣場商業裝修守則 第一部分:設備介紹與施工要求第一部分:設備介紹與施工要求 1.1 結構 本建筑物采用鋼筋混凝土結構。 承租方裝修施工單位應在平面圖上標明所有設備 的安裝位置、尺寸以及重量。租戶如因裝修需要增加或更改結構,則需要由業主 或管理公司指定專業的結構工程師進行設計。 任何更改都必須得到業主或管理公 司書面認可,并且所發生的費用由租戶承擔。在臨時或永久性的基礎上,租戶任 何施加在結構上的負荷,不應超過如下允許的負荷: 地上 1 層: 400 kg/m2 2 - 5 層: 350 kg/m2 租戶地面裝修材料最大允許重量為 120 kg/m2 1.2 機電設備及裝修材料機電設備及裝修材料
2、 1.2.1 電氣系統: - 租戶租賃區域用電計算負荷,不能超過業主或管理公司與租戶商定的電力負 荷,更不能超過斷路器的容量和規定的電纜的安全載流量。 - 按設計標準,業主將提供單相 3 線 220V 或三相 5 線 380V 的電源。如租戶在 設計施工中有特殊要求或其它相關電力服務需求,應提交用電設計計算,并附上 說明。管理公司有認可決定權,所產生之費用由租戶承擔。 - 業主將提供獨立單元單獨計量表,租戶的配電箱,供電量一般商鋪按照出租 面積 100w/m2 計算,餐飲配套商鋪按照出租面積 200w/m2 計算,電源插座, 電源開關,燈具等自理。配電箱內張貼系統圖。 - 業主只提供公共部位緊
3、急照明用的電源,租戶應負責自己鋪位內的緊急照明、 疏散指示照明裝置的安裝,并符合國家有關消防規范。 - 租戶如使用不可中斷供電的電器設備(如電腦終端),須自備 UPS(不間斷 電源)。 - 租戶在電氣系統的設計施工中必須按照國家規范進行操作,并使其達到業主 和管理公司的安裝要求和上海市現行規范的要求。 1.2.2 電氣工程施工標準 - 嚴禁商戶擅自增容,如經營需要必需增容的應當申請,獲得商管公司批準后 方能增容; - 每戶應設分戶配電箱,配電箱內應設置電源總斷路器,該總斷路器額定電流 應小于其供電回路安全載流量,并應具有過載短路保護功能。 - 建筑內部的配電箱不應直接安裝在低于 B1 級的裝修材料上。 - 照明燈具的高溫部位,當靠近非 A 級裝修材料時,應采取隔熱、 散熱等防火保護 措施.燈飾所用材料的燃燒性能等級不應低于 B1 級。 - 各類電源插座及照明電源均應設計單獨回路。各配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