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產預購協議書房產預購協議書 出售人(甲方):出售人(甲方): 購買人(乙方):購買人(乙方):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地地 址:址: 地地 址:址: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見證方:(丙方) 甲方名下位于攀枝花市 房產擬轉讓給乙方; 雙方根 據合同法合同法、擔保法擔保法等規定,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和守信的原則,就該房產轉讓事宜簽訂以 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房產概況:一、房產概況: 甲方 與 簽訂 房產預購協議書房產預購協議書 根據該合同規定, 甲方成為攀枝花市 房產的買受人,該房產用途為 , 合同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 該房產已交付使用;
2、該房產原合同價為人民幣人民幣 佰佰 拾拾 萬萬 仟仟 佰佰 拾拾 元整(¥:元整(¥: 元)元)。截止本協議簽訂之日,該房屋已辦 理房屋所有權證、土地房屋權證(以下簡稱產權證),乙方對該房產的權屬及有關情況已充分了解清 楚,自愿購買上述房屋。 二、成交價格成交價格: 甲、乙雙方約定上述房產成交價按以下方式計算: 以總價人民幣人民幣 元整(¥:元整(¥: 元)元)轉讓給乙方;該成交總價為不變 數,無論日后該地段同類房產市場價格如何變化,甲乙雙方均不得提出異議; 本協議簽訂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購房定金人民幣人民幣 元整(¥:元整(¥: 元)元),作為 履行本協議的擔保,購房定金將在乙方第二次付款時
3、沖抵房價款。 三、付款方式付款方式、產權辦理、過戶、稅費承擔及房屋交付的約定產權辦理、過戶、稅費承擔及房屋交付的約定: 1、乙方于 年年 月月 日日 將購房定金款人民幣人民幣 元整(¥:元整(¥: 元)元)支付 給甲方。 2、乙方于過戶手續辦理完畢后過戶手續辦理完畢后將第二筆將第二筆購購房款人民幣房款人民幣 元元 整(¥:整(¥: 元)支元)支 付給甲方。付給甲方。 3、 甲、 乙方約定于 年年 月月 日日前去房地產管理局辦理房屋過戶手續, 甲方應當在 年年 月月 日日 前將該套房產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購房發票及相關票據交給乙方保管。 4、甲方配合乙方到攀枝花市房地產管理局辦理房產買賣全部手續,在辦理完畢房屋過戶手續后,甲方當 日支付乙方第 筆房款。 5、房屋過戶所發生的稅費由 方承擔。 6、甲方應在過戶手續辦理完畢后 日日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使用,如甲方原因造成無法交付房屋, 應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