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NO: 曳引驅動電梯施工自檢報告書曳引驅動電梯施工自檢報告書 無機房電梯無機房電梯 使用單位 施工單位 制造單位 設備名稱 設備類型 施工類別 (安裝、改造、重大維修) 內部編號 告知書編號 工程地點 檢驗時間 (印制自檢單位名稱) 填寫說明填寫說明 一、填寫要求一、填寫要求 1、本自檢報告適用于電力驅動的曳引式與強制式電梯(防爆電梯、消防員電梯、雜物電梯除外)安裝 過程自檢,也適用于電梯的改造、重大維修工程的自檢。 2、自檢單位應對報告中填寫內容的真實性及其與實物的一致性負責,表格中需要(施工隊隊長、質檢 人員、施工單位負責人、使用單位負責人)簽字的必須由本人簽字,不準代簽。 3、本自檢報
2、告應當由計算機打印(A4 紙)輸出,或者用鋼筆、簽字筆填寫,確需更正時,應在 原錯誤處劃刪除線“” ,并簽章、標注更改日期,在上方書寫正確內容。 4、報告中不應遺留空白表格,對于要求測試數據的項目,在“自檢結果”欄中填寫實測或者計算處理 后的數據;對于未要求測試數據的項目,如果經檢驗符合要求,在“自檢結果”欄中填寫“符合” ;如 果經檢驗不符合要求,填寫“不符合” ;對于需要說明情況的項目,在“自檢結果”欄中做簡要說明, 難以表述清楚的,在檢驗報告中另加附頁描述, “自檢結果”欄中填寫“見附頁 XX” ;對于不適用的項目, 在“自檢結果”欄中填寫“無此項” ; “自檢結論”欄只填寫“合格” 、
3、 “不合格” 、 “” (表示無此項) 等單項結論。 5、自檢報告中的結論是對被檢設備安全狀況的綜合評定,只允許使用“合格” 、 “不合格” 、 “復檢合格” 、 “復檢不合格”四種檢驗結論。 二、管理要求二、管理要求 1、本報告須由施工單位蓋章并由負責人簽字確認。 2、本報告須由使用單位蓋章并由負責人簽字確認。 3、檢驗機構在施工單位自檢合格的基礎上實施監督檢驗。 4、本報告一式三份,由檢驗機構、施工單位和使用單位分別保存。 三、檢驗現場條件三、檢驗現場條件 1、機房或者機器設備間的空氣溫度保持在 5-40之間; 2、電源輸入電壓波動在額定電壓值7%的范圍內; 3、環境空氣中沒有腐蝕性和易燃性氣體及導電塵埃; 4、檢驗現場(主要指機房或者機器設備間、井道、轎頂、底坑)清潔,沒有與電梯工作無關的物品和設 備,基站、相關層站等檢驗現場放置表明正在進行檢驗的警示牌。 四、檢驗依據四、檢驗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