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酒店酒店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度一、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1 1、入店培訓教育、入店培訓教育 入店新員工及轉崗酒店均須經過酒店、部門、班組三級安全教育。 (1)酒店級教育:由酒店培訓部負責,教育內容包括: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方針、 政策, 本酒店安全生產特點和正、 反兩方面的經驗教訓及有關防火、 防爆、 防毒、 食品衛生等安全技術知識和急救常識, 本酒店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安全技術 操作規程,安全防護和勞動保護用品的正確使用方法。 (2)部門級教育:由部門經理負責,教育內容包括:本部門安全生產特點、設備 設施狀況特點,預防事故的措施,部門對安全生產的有關規定,部門常
2、用的勞動 用品及消防器材的正常使用等。 (3)班組級教育:由主管、領班負責,教育的內容包括:崗位工作職責、特點、 流程及服務特性,服務標準及安全控制要點,工作注意事項,崗位責任制,崗位 安全操作規程,事故案例及預防措施,安全裝置和工(器)具的使用方法和疏散逃 生通道的位置及疏散客人逃生的技巧等。 (4)酒店內調動(轉崗、換崗)及脫崗半年以上的員工重新上崗前,必須對其重新 進行二級和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后方可上崗。 2 2、日常培訓教育、日常培訓教育 (1)總經理、安全員、部門經理要對員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意識、安全生 產技術和遵章守紀教育,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定期研究員工安全教 育中的
3、有關問題。 (2)充分利用談心、板報、培訓等形式,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教育。 (3)定期開展勞動和安全競賽活動,廣泛開展宣傳教育,大力表彰先進,對違章 者進行教育和處理。 (4)抓好大修或重點項目檢修及危險作業項目施工前的安全教育。 (5)抓好員工違章及事故責任者和工傷人員復工前的安全教育。 3 3、特殊培訓教育、特殊培訓教育 (1)對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考核,取得 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并按規定進行復審或換證。 (2)增加新的服務項目、服務設施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規程,對崗位作業人員和 有關人員進行專門培訓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進行獨立作業。 (3)發生重大事故和惡性未遂事故后,必須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嚴肅查處, 酒店主管部門和酒店安全負責人要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現場教育,吸取事故教訓, 防止類似事故重復發生。 二、安全生產投入保障制度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