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質量管理制度 建工有限公司 質量管理制度目錄 一:施工測量復核制度 二:施工圖現場核對制度 三:施工技術交底制度 四:分包和勞務用工管理制度 五:材料、設備、構配件進場檢驗及儲存管理制度 六:檢驗批、分項、分部、單位工程質量檢查、申報、簽認制度 七:隱蔽工程及關鍵部位驗收制度 八:成品保護制度 九:關鍵崗位培訓、持證上崗制度 十:質量信息管理制度 十一:質量事故、報告、調查處理制度 十二:基礎技術資料管理制度 十三:開工報告申請制度 十四: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編制管理制度 十五:質量檢查制度 一、施工測量復核制度施工測量復核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 1 條 為適應公司實體經理部的管理要求
2、,滿足施工需要,嚴 格執行測量復核制度。 第 2 條 測量工作質量控制的核心是測量復核制度,其運作依靠自 檢、 外檢和抽檢以及驗收制度。 測量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測量復核制度的 基本要求。 2. 1. 施工復測由項目總工程師組織實施。 2. 2.復測工作應在開工前完成,中樁、基線樁、導線樁、水 準基點樁加密應滿足施工放樣的需要,涵洞、墩臺定位(中心樁撅) 宜在復測中完成,以便在正式灌注混凝土基礎(或襯砌)時引用其 成果。 2. 3.復測成果應系統地整理成文,由項目總工程師簽發,及 時發至作業層技術部門據以引用,同時報上級主管部門核備。 2. 4.各類樁撅要妥善保護,根據情況加固,并在現場作明顯 標
3、識,以防誤用;在施工影響范圍內的樁要釘設護樁或外移樁,繪 制護樁示意圖;定期檢查樁撅是否移動、下沉,發現后應采用可靠 方法重新補設定位,重新測量。 第 3 條 測量復核制是質量控制的核心,測量人員都必須遵循復 核制的基本要求,在測量工作中認真貫徹執行。 第 4 條 測量復核制的基本要求 執行有關測量技術規范和標準, 按照規范技術要求進行測量設 計、作業、檢查和驗收,保證各項成果的精度和可靠性。 測量樁點的交接必須由雙方持交樁表在現場核對、交接確認。 遺失的堅持補樁,無樁名者視為廢樁,資料與現場不符的應予更正。 用于測量的圖紙資料應認真研究復核,必要時應作現場核對, 確認無誤無疑后,方可使用。抄錄已知數據資料,必須核對,兩計算 人應分別獨立查閱抄錄,并互相核實。 各種測量的原始觀測記錄(含電子記錄)必須在現場同步作出, 嚴禁事后補記、補繪。原始資料不允許涂改。不合格時,應按規范要 求補測或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