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重慶重慶 xxxx 連鎖店連鎖店員工管理制度員工管理制度總總則則第一條為樹立重慶 xx 連鎖店整體形象,加強和規范員工行為,造就和培養一支紀律嚴明、素質過硬的員工隊伍,促進重慶 xx 連鎖店持續、穩定、健康發展,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店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條凡本店員工在遵守法律、法規、治安管理條例時均應遵守本制度。第一章第一章違反法律法規、治安管理條例違反法律法規、治安管理條例第一條員工在上班時或下班后不得做任何違反法律、法規的事情,如發現違反者,一律送交公安機關處理,同時開除該名員工,本店對該名員工行為所造成的后果不負任何責任。第二條對于違反治安管理條例情節較輕者,在公安
2、機關對其處理后, 視情節輕重給予該員工 4 種由重到輕的處理方式:一、開除二、扣款 300 元,留店察看 1 個月三、扣款 200 元,給予警告處分2四、扣款 100 元,對該員工進行批評教導。店內領行政工資人員降 100 元/次,扣發當月獎金;浴足技師降工資提成點:一個檔次降提成點 5%/次。注:降點最低至基數點 35%,降薪最低至試用期工資。如該名員工在給予其警告、扣款、留店察看、降薪(提成點)等處分后,還無視法律法規、治安管理條例的嚴重性,一年內再次違反時將作開除處理。第三條嚴禁員工借工作之便和顧客做敗壞社會倫理道德的事,例如賣淫嫖娼,違者開除并送交公安機關處理。第四條員工撿到顧客、同事
3、遺失、遺忘在店內的財物應及時歸還失主或交到吧臺,收銀員做好失物登記并報告值班部長,由值班部長幫助尋找失主,如員工在撿到財物后隱瞞不報或據為已有,將嚴肅處理,嚴重者開除并送交公安機關處理,對于情節較輕能主動承認錯誤并退還或原價賠償者,給予批評教導,扣款 100 元,如該員工違反第二次,責令其退還或原價賠償財物后開除。第五條嚴禁員工借工作之便偷盜顧客、 同事、 店內的財物,嚴禁員工借工作之便盜用店內的財物。1、偷盜顧客、同事和店內財物的員工,店子幫助追回財物、挽回損失、如無法追加回財物,由該名員工原價賠償,店子視情節嚴重給予開除或送交公安機關處理。2、盜用、盜吃店內財物的員工,扣款 50 元,并按所盜用財3物的最小合理計量單位(質量)原價的 2-5 倍賠償。違反本章規定,對店子造成了經濟、名譽損失的,重慶 xx 連鎖店有權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及經濟損失。第二章第二章上下班制度上下班制度第一條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