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同編號: 住宅小區電力配套工程施工合同 2018 年 12 月 日甲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第一條 工程項目一、工程名稱:住宅小區電力配套工程二、工程地點:三、工程概況:本工程為住宅小區供電設施工程,包括北區1和北區2的全部住宅、儲藏室一戶一表工程和柴油發電機系統工程。總建筑面積約9.0萬m2,地上約6.2萬m2,地下約2.8萬m2;16棟居民樓(洋房,6F-8F),1棟配套用房(1F);東西區住宅共575戶,儲藏室共185戶;東西區分開設置高低壓配電用房;設計形式為市政單電源與單臺柴油發電機供
2、電。四、承包范圍:(一)、生活用電:1、生活用電一戶一表的設計、施工(含高壓進線、高低壓設備、低壓出線及電表箱供貨安裝);2、物業用電的高壓進線、高低壓設備的供貨安裝;3、紅線外從北京路10KV付家線接至小區的高壓設施的架設施工;4、變配電室內照明深化設計及施工;5、變配電室內防雷接地深化設計及施工;6、紅線外北側80米內電力線桿的移除;7、變配電室設計及施工要求同時滿足小區站及物業配電間所需負荷的全部要求,保證物業配電間不需再設置高壓設施。8、配電室的槽鋼基礎、照明系統、接地系統、全套配電用具、相關標識、擋鼠板、絕緣板等全套附屬設施;9、確保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膠州市供電公司的順利驗收及免費移
3、交。(二)、儲藏室用電:儲藏室用電一戶一表的設計、施工(含高壓進線、高低壓設備、低壓出線及電表箱供貨安裝);相應要求同(一)。(三)、發電機系統:柴油發電機系統的供貨及安裝,單臺柴油發電機系統須滿足東西兩區的用電需要,滿足消防驗收要求。柴油發電機的發電機、發動機、油系統、水系統、排煙系統、環保隔音、控制柜、ATS雙電源柜、室外電纜管網及電纜等整套系統。以上內容包含但不限于設計費、施工費、監理費、驗收費、移交費等所有的費用。本工程為包括工程的設計、施工、關系協調、設備供貨、吊裝、運輸、安裝、后期協調、驗收、通電及移交等一攬子工程。五、品牌要求:元氣件全部采用上海人民電器,電纜采用豪邁牌、華青牌或
4、裕華牌,高低壓柜采用春旭品牌,變壓器采用中電品牌或施耐德品牌,直流屏采用順益品牌,柴油發電機采用玉柴或康明斯。施工單位須確保所供設備的安全可靠、正常使用,確保施工質量,符合供電公司等相關單位的驗收及移交規定,并負責相關設備的驗收及移交。六、承包方式:固定總價包干(包工、包料、包設計、包施工、包驗收、包移交)。 七、資金來源:自籌。八、本工程合同固定總價(含10增值稅)為: 元(大寫: 萬整),不含稅價為: 元,增值稅額為: 元,該總價為工程一次性包死價,結算不再調整。本工程固定總價(含10增值稅)為: 元,其中生活用電: 元,儲藏室用電: 元,柴油發電機系統: 元。九、調整的方式:如有調整,按
5、相關定額標準進行調整。第二條 工程期限一、根據國家有關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總工期為91天,自 2019 年 5 月 1 日開工至 2019 年 7 月 30日竣工驗收并通電。二、如遇下列情況,經甲方現場代表認可簽字后,工期相應順延: 1、因甲方原因影響正常施工。(包括水、電、道路暢通、場地使用等)。 2、不可抗力影響。第三條 工程質量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范、規程和標準進行施工,并接受甲方派駐代表的監督。第四條 設備材料的供應由乙方供應以下材料設備見附表:工程預算書。第五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一)簽訂合同后進場前一個月支付至總工程款的20%( 元)。
6、(二)施工單位進場施工后一個月內支付至工程款的50%( 元)。(三)工程施工完成后支付至工程款的70%( 元),(四)完成正式通電、供電公司的驗收移交、提供供電公司維保協議及完成工程結算后,生活用電和儲藏室用電的部分支付至相應工程款結算價的100%( 元),發電機系統支付至相應工程款結算價的95%( 元),發電機系統預留5%( 元)作為質保金,質保期兩年,質保期滿(驗收合格后兩年)后無息支付相應質保金( 元)。每次付款前乙方需提供合規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及收據,待甲方審核無誤后支付。第六條 工程竣工驗收移交一、生活用電及儲藏室用電一戶一表工程:本工程全部施工內容完工后,乙方認為符合工程驗收條件,須
7、向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膠州市供電公司提出驗收申請,驗收合格后須取得住宅一戶一表相關驗收備案證明文件。乙方將合同約定施工范圍內的設施經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膠州市供電公司驗收合格后,提供相關要求資料,達到接管條件后,產權同時移交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膠州市供電公司(物業配電間及柴油發電機房的設施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膠州市供電公司不接管),并出具小區配電資產移交協議或相關證明。2、 柴油發電機系統:本系統施工內容完工后,乙方認為符合工程驗收條件,可向甲方提出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甲方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后7日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對于甲方在驗收中提出需要整改的部分乙方應及時按要求整改,并承擔相關費
8、用和工期責任。已竣工驗收的工程,甲方予以驗收并確認后作為雙方結算的依據。工程竣工驗收后與甲方和本小區的物業公司進行工程最終的驗收交接,由甲方和物業公司確認后,乙方將工程移交給物業公司。3、 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及有關部門制定的竣工驗收規定、竣工圖紙及說明書、施工技術文件等協議附件及相關資料為依據,進行現場驗收。第七條 工程保修一、生活用電及儲藏室用電一戶一表工程:乙方向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膠州市供電公司辦理完驗收及移交手續后,需與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膠州市供電公司簽訂小區供配電設施代維協議,負責供配電設施的維護保養,質保期不少于兩年。二、柴油發電機系統:乙方辦理完竣工驗收及移交物業公司后,質保期兩
9、年,質保期內對于所施工工程,應該定期檢查,對發現的質量問題及時整改維修。三、保修的內容、范圍:如確實屬于乙方提供的設備質量和安裝失誤等因素或不可抗力原因所造成的故障,乙方負責保修,并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如因甲方責任造成的運行故障,乙方不予保修,而實行有償維修。第八條 施工安全一、甲乙雙方各自確定該工程施工過程中的代表人,全權負責施工過程中的工程質量、工程進度、工程協調、施工安全等所有方面的事務。甲方: 電話: 乙方: 電話: 二、施工過程中甲方需要在施工現場進行作業,在不影響乙方施工作業的情況下,必須經乙方批準后方可進入相應施工現場進行作業。乙方應向甲方人員交待清楚帶電設備、帶電范圍。甲
10、、乙雙方對各自工作人員的安全負責。三、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過程中所需的電源,該電源僅限乙方使用,嚴禁其他任何人操作和使用,因使用該電源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使用人一方承擔。四、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對現場的設備、工器具負責,如有丟失、損壞,乙方承擔賠償;施工中止,乙方工作人員離開施工現場后,如有丟失、損壞,乙方自行負責。五、室外的變壓器、線路等供電設施安裝就位并通過驗收后,由乙方負責看護,如有丟失、損壞,乙方自行負責。六、在工程驗收交付使用之前,禁止甲方人員擅自操作電器設備,由此發生的事故由甲方負責。七、進入施工現場后,由于乙方不按操作規程進行施工,或采取措施不當,給自己或給甲方,或其他第三方造成傷害,其
11、責任和甲方無關。由此給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第九條 違約責任一、如甲方違約,乙方可相應順延工期,按合同條款支付違約金和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窩工等損失。如乙方違約,不能按合同期完工,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和規范的要求,或發生其它違約行為,乙方應按合同條款支付違約金并賠償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二、違約金數額:工期違約,雙方約定每日的違約金數額為工程總額的1;逾期付款違約,雙方約定每日的違約金數額為未付工程款的0.5。三、工程的清苗、清障及群眾協調工作由乙方負責解決。因協調工作延誤工期,工期不予順延。第十條 糾紛解決辦法一、解決的程序:協商、調解、訴訟。二、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協商的原
12、則解決糾紛爭議,協商未果后可以向合同簽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第十一條 附則一、本合同一式6份,合同附件6份,甲方執4份,乙方執2份。二、 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即生效。三、 合同的終止:在工程竣工、驗收達標并交付甲方使用后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生效外,其余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后,有關保修條款終止。四、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若要提出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委托代表人(簽章): 委托代表人(簽章):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帳 號: 帳 號:稅號:稅 號:電 話: 電 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