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利水電工程驗收工作手冊水利水電工程驗收工作手冊目目錄錄一一 驗收工作綱要驗收工作綱要水利工程驗收工作大綱工程竣工驗收申請報告編制大綱水利工程建設資料目錄及移交單位表水利工程驗收程序二二 驗收工作報告編寫提綱驗收工作報告編寫提綱工程建設管理工作報告編寫提綱工程建設監理工作報告編寫提綱工程設計工作報告編寫提綱建設征地移民安置工作報告編寫提綱工程施工管理工作報告編寫提綱工程質量評定工作報告編寫提綱工程檔案資料自檢報告編寫提綱竣工初步驗收工作報告編寫提綱工程運行管理準備工作報告編寫提綱專家技術評價工作報告編寫提綱三三 驗收鑒定報告驗收鑒定報告工程驗收鑒定書提綱水利工程驗收工作大綱水利工程驗收工作大綱
2、根據水利水電建設工程驗收規程(SL2231999,以下簡稱規程),制訂本大綱。一、驗收工作的依據驗收工作的依據是國家有關部門頒發的有關政策法規、規范、規程及標準,批準的設計文件、設計圖紙和技術要求以及相應的設計變更和修改文件,工程施工合同及由監理單位簽發的文件,設備技術說明書,審計報告及審計決定(或審計意見)等。二、驗收工作主要內容1、檢查工程是否按照批準的設計進行建設。2、檢查已完工程在設計、施工及設備制造安裝等方面的質量,并對工程施工質量做出評價;對驗收遺留問題提出處理要求。3、檢查工程是否具備運行或進行下一階段建設的條件。4、總結工程建設中的經驗教訓,并對工程作出評價。5、及時移交工程,
3、發揮工程效益。三、驗收工作程序驗收分為分部工程驗收、階段驗收、單位工程驗收、專項驗收、竣工驗收等階段。1、分部工程驗收:分部工程中所有單元工程全部完成,且質量合格,應進行分部工程驗收。分部工程含多個標段的,可先進行標段工程的完工驗收,再進行分部工程驗收。2、階段驗收:當工程施工達到一定關鍵階段時(一般包括基礎處理完成、截流、水庫蓄水、機組啟動、輸水工程通水等),應進行階段驗收,主持單位可根據工程實施情況確定階段驗收時間,主體工程更換施工單位以及停、緩建時,應及時組織階段驗收。水庫加固工程蓄水安全鑒定按水利部有關規定執行,因水源不足等原因不具備機組啟動驗收條件的,由竣工驗收主持單位決定機組啟動驗收的時間。3、單位工程驗收:包括單位工程完工驗收和單位工程投入使用驗收。(1)一個項目僅有一個單位工程的,經竣工驗收主持單位批準,可以只進行單位工程驗收,不進行竣工初驗,也可將單位工程完工驗收與竣工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