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章第一章總則總則1.1說說 明明1.1.1為全面、高效地履行施工合同,規范施工項目管理和生產要素市場行為,提高項目效益,促進項目管理的科學化、規范化,以適應市場經濟以及建設公司“五年發展規劃”的需要,特制定本實施手冊。1.1.2本手冊依據 GB/T50326-2001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規范 、建設公司 2004年實施的工程項目管理辦法 、參照集團公司其它冶建施工單位的項目管理要求和做法,結合目前我公司項目管理的實際,按施工項目管理程序和各階段的工作內容、在建設公司工程項目管理辦法的基礎上進行修訂、完善而編制的。力求做到文字敘述簡潔,輔助表樣實用、易于填寫,提高可操作性。1.1.3本手冊要求實
2、施項目管理必須堅持“以市場為指導、以項目為核心、以效益為根本”的原則,以顧客為關注焦點,信守合同,依法經營,效益優先。1.1.4本手冊不僅要求項目管理要規范運作, 更進一步要求項目責任人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科學地把握項目規律,創造性地工作,要以項目管理目標責任書為依據,以質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為基礎,以控制施工成本為核心,以實現合同約定、提高盈利水平、提升社會形象為目標全面開展項目管理工作。1.1.5本手冊適用于全公司范圍內的所有施工項目。(包括建設公司直管施工項目、分公司管理的施工項目和各專業公司管理的施工項目。)1.1.6經營部項目管理處為建設公司項目管理主管部門, 負責和組織對建設公司
3、直管項目的管理實行日常服務、監控以及項目階段性和結束時的考核評價,同時對非直管項目的業務進行指導性管理。1.2術語術語1.2.1施工項目建筑施工企業自工程施工投標開始到保修期滿為止的全過程中完成的項目。1.2.2施工項目管理建筑施工企業運用系統的觀點、理論和科學技術對施工項目進行的計劃、組織、監督、控制、協調等全過程管理。 (建設部于 1994 年決定將“項目法施工”更名為“施工項目管理” 。 )1.2.3項目發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 具有項目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或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1.2.4項目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被項目發包人接受的具有項目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或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1.2.5項目分包人(分承包商)項目承包人根據施工合同的約定, 將承包的部分項目分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當事人(分承包商)。1.2.6項目經理企業法定代表人在承包的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