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xx 地產集團地區公司管理辦法地產集團地區公司管理辦法第一章第一章 人事管理人事管理第一條第一條 各地區公司組織機構設置、定崗定編方案及薪資結構體系由集團公司統一制定并發文執行。第二條第二條 各地區公司員工年度薪資調整方案經集團人力資源中心審核后,報集團董事局主席審批后實施。第三條第三條 各地區公司協助總經理助理及以上干部的錄用及定薪、轉正定級、任免、解聘等經地區公司董事長(或主持工作一把手)審批后,由集團人力資源中心匯總,每月 1 日報集團董事局主席審批后實施,其中董事長(或主持工作一把手)的解聘即時報集團董事局主席審批后實施。第四條第四條 各地區公司三線城市項目總經理及其他員工(物業公
2、司領導班子以下員工除外)的錄用及定薪、轉正定級、內部調動、任免、獎懲、解聘等由各地區公司董事長(或主持工作一把手)審批后實施,不符合公司入職及提拔晉升條件的由集團人力資源中心匯總、審核,每月 1 日報集團董事局主席審批后實施。第五條第五條 凡在集團系統被辭退及自行離職的人員,各地區公司一律不得錄用,特殊情況由集團人力資源中心匯總、審核,每月 1 日報集團董事局主席審批后實施。第六條第六條 各地區公司領導班子職能分工調整須報集團人力資源中心,并由人力資源中心匯總上報集團各業務直管副總裁審核、報集團分管領導簽署意見, 每季度首月 1 日再報集團董事局主席審批后執行。各地區公司三線城市項目總經理的調
3、整及項目分管情況須每月底 25 日前報備集團人力資源中心。第七條第七條 集團公司對地區公司員工因嚴重違反公司制度、指令或工作失職,從而決定給予的警告、通報批評、扣罰獎金、降薪、降職、免職、辭退等處分由集團直管副總裁審批執行。第八條第八條 各地區公司之間及與集團系統其他單位之間的人事調動每月 1 日審批, 其中地區公司領導班子成員及三線項目總經理的調動報集團董事局主席審批后實施; 地區公司其他員工的調動由集團人力資源中心總經理審核、審查、審批后實施,并每月呈集團董事局主席閱。第九條第九條 員工請假及出差各地區公司董事長(或主持工作一把手)的考勤情況由集團人力資源中心匯總于次月 15 日前報董事局主席閱;各地區公司領導班子成員及三線城市項目總經理的請假由董事長審批, 國內出差報上一級領導審閱,每月 31 日前由行政人事部匯總報董事長審批。部門一把手的請假、國內出差由上一級領導審批;部門副職及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