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樂購商業流通集團商品配置與陳列規范文件類別: 營運作業規范 文件編號: OP -016 撰寫單位: 總公司營運管理部 版 本: 第 一 版發行日期: 2004/機密等級: 機密 一般合計頁數: 共 7 頁核 準審 核制 定文件名稱商品配置與陳列規范修改日期修改頁次修改頁序/版本更改內容提要/文件修正履歷表名稱商品配置與陳列規范文件編號: OP-016一、 目的:為明確各分店商品陳列符合關連性及商品組合,特訂定之二、 適用范圍:樂購公司所屬各營運區/店群/分店適用之。三、 內容:3.1商品配置基本原則3.1.1本公司為一自助式大賣場,故商品配置應配合商品標示說明(如價格卡、POP)及各種指示牌,
2、使顧客易看、易拿、易買。3.1.2貨架陳列空間的規劃,應配合商品的組合,體現區塊概念,并考慮商品包裝、規格、特性、顏色。3.2商品配置與動線設計 3.2.1于賣場入口處制作簡易平面圖,使顧客初步了解賣場各區域位置。 3.2.2靠近入口處配置的商品必須是高回轉的商品,使顧客一進入賣場,便開始購買商品。 3.2.3可利用設立專區如音像書籍、家電區、服飾區或專柜區及其他等容易吸引顧客進入貨架間的走道。 3.2.4屬性相同的商品陳列在相鄰區域。 3.2.5暢銷商品(DMS高的商品)應配置于貨架兩端近走道處,以易于吸引顧客進入貨架間的走道。 3.2.6屬于沖動性購買的商品,配置在主動線走道附近(含結帳區
3、)。可利用收銀端架以及賣場包柱來陳列。 3.2.7賣場入口的主通道應保證在6米以上。區塊間走道保證在5米以上。 3.2.8貨架之間走道原則上應不小于2.4米,生鮮區通道應在3.5米。 3.2.9利用貨架內縮方式增加區塊內促銷區域,使區塊更具完整性。 3.2.10除過年及周年性之外,原則上主通道以及生鮮次通道不得作促銷使用。(十字路口絕對禁止) 3.3商品陳列基本原則 3.3.1商品陳列應考慮屬性及分類,其次才是品牌。但品牌效應大于屬性時也可按品牌陳列。陳列的觀念:一切從消費者角度出發。生效日期2004/頁 次1/3核 準表號:名稱商品配置與陳列規范文件編號: OP-016 3.3.2商品行銷部
4、應制定標準臺帳供門店作為商品陳列的依據,并保證商品有進有出,及時更新資料。 3.3.3基本陳列方式:1) 價格:陳列時應考慮售價高低順序陳列,將價格較接近的商品陳列在一起,可依價格從上而下,從左至右,由低至高陳列。 售價低售價中(A圖) (B圖)2) 包裝:盡量作垂直陳列,陳列方式為上小下大、上輕下重、上組下箱。垂直陳列時,同一商品應上下排列整齊,才能將商品清楚呈現,使排面美觀(突出整齊線)。CCAABBDDCCAABBDDCCAABBDDCCAABBDDCABDCABD高高中低對齊(O) 不對齊() 3) 尺寸:同一商品有不同尺寸規格時,垂直陳列應以上大下小方式陳列。4) 顏色:以顏色區分容
5、易吸引顧客,使其停留購買,通常垂直陳列比較能表現出美感。5) 主題:為配合節慶推出促銷主題、廠商周活動,可相關商品集中陳列便于挑選。生效日期2004/頁 次2/3核 準表號:名稱商品配置與陳列規范文件編號: OP-0163.3.4其他陳列原則:1) 采用貨架牽就商品的方式,適當調整層板的間距,以不露背板,方便顧客拿取為原則。2) 體積龐大、笨重及低毛利商品陳列在貨架下層。3) 陳列于促銷區之商品落地高度最高1.4M。靠墻陳列的應有階梯狀。4) 商品必須陳列在顧客能拿到的地方(原則1.8M以上為庫存區)。5) 不要經常改變商品陳列位置,避免顧客找不到商品。6) 盡量減少樣品的使用,使用時應小心維
6、護樣品,控管提貨卡及庫存。7) 所有商品的正面面向顧客,每一項商品陳列面應盡量大于20公分,且分上、下垂直陳列。(特殊品應保證有2個陳列面)8) 高毛利的商品陳列在和顧客視線相同高度的貨架上(約110-140公分,一般稱為黃金線)。9) 為了商品結構,屬性相關的商品可以陳列在一起;例如:濾紙、咖啡陳列在一起(此種陳列方式只限于單一用途的商品)10) 商品與商品之間應相連陳列,避免間隙。11) 商品在促銷狀態時,其正常排面應較平時擴大1至2倍。12) 可根據商品的銷售狀況來確定此商品合理陳列面。3.3.5吊掛式陳列:1) 吊掛式陳列較為美觀,且易操作,但包裝須能配合。2) 吊掛式陳列如陳列米數允許,盡量陳列到頂部(即庫存區亦使用吊掛)。3) 吊掛式陳列最少應有一個排面的陳列面,同一個垂直線可有2-3種不同商品。 (差)O (正確)四、 使用表單4.1商品臺帳圖(附件一)4.2陳列規范檢核重點(附件二)生效日期2004/頁 次3/3核 準附件一商品臺帳圖大分類中分類小分類貨架編號走道編號采購員陳列面陳列量品名:貨號:規格: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