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適用范圍:新建房屋的接管驗收2.0接管驗收標準參照建設部ZBP30001-90標準執行3.0質量與使用功能檢驗3.1房屋的質量及使用功能檢驗3.1.1房屋的質量及使用功能檢驗包括主體結構、屋面、樓地面、地下室、樓內外裝修等方面。3.1.2根據設計要求,每棟每層每戶逐個房間(包括配套公共設施、設備用房)按設計要求清點物件及進行外觀檢查。根據情況編制小區房屋質量驗收記錄表。3.1.2.1確定物件數據量是否符合,外觀上有無人為損壞。3.1.2.2房屋建筑或屋內物件有無明顯不符合標準要求。3.1.2.3主體結構是否有較明顯的裂縫,外墻是否有參水現象。3.1.2.4屋面、樓地面、衛生間、陽臺、廚房
2、等是否有積水、滲漏現象。3.1.2.5門窗安裝是否牢固縫隙嚴密,有無變形,是否靈活,門窗玻璃是否安裝牢固。3.1.2.6屋內墻面是否平整,是否有明顯裂縫,油漆、刷漿是否色澤一致,是否有脫落、漏刷現象。3.2設備及配套設施的質量及使用功能檢驗3.2.1設備及配套設施檢驗包括電氣線路、室內外照明、供配電系統、室內外給排水系統、消防系統、防避雷系統、電梯、采暖、空調系統、門禁系統、閉路監控系統、車場管理系統、其他智能化系統、娛樂設施及相關配套的設備房等附屬工程。3.2.2設備及配套設施的驗收可分項進行,根據情況編制相關小區的設備設施驗收記錄表,每項驗收均須有單獨驗收結果。3.2.3每項驗收時根據設計
3、要求逐一進行檢查。3.2.3.1檢驗設備設施功能是否符合規定要求(可測試運行應現場檢驗運行情況)。3.2.3.2管道線路是否正常、暢通、各類閥閘是否靈活。3.2.3.3各類配件、支架、管線是否齊全、完好。3.2.3.3相關的儀表、儀器是否齊全、精確,裝置是否良好。3.2.3.4所有的設備設施是否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標準,是否有相關的安全防護裝置。3.2.3.5對于消防、采暖、電梯等須有政府許可的專業部門的驗收合格證。3.2.3.6對于高噪音設備如空調、發電機、電梯機房等須有環保部門的環保驗收合格證。3.2.3.7相關的附屬設施如溝、井等符合規定要求。3.3小區環境工程驗收3.3.1小區環境驗收包
4、括小區道路、圍墻、停車場、園林綠化工程等。3.3.2環境工程驗收可分項進行,根據情況編制相關環境、綠化工程驗收記錄表,每項驗收均須有單獨驗收結果。3.3.3每項工程根據設計要求逐一進行驗收,確定是否符合要求。3.3.3.1小區內道路、圍墻是否完整,是否與主干道相通完整。3.3.3.2小區內場地是否清理干凈、臨時設施及過渡用房是否已拆除清理完畢。3.3.3.3停車場是否有符合交通管理局要求的交通設施標志、減速設施。3.3.3.4綠化面積、施工是否符合設計要求,草坪、花卉、喬灌木等長勢是否良好、是否有病蟲害,是否有黃土裸露現象、園林小品是否完好等。4.0接管驗收記錄4.1接管驗收記錄分為房屋質量驗收記錄、設施設備驗收記錄、環境驗收記錄、綠化工程驗收記錄等四大類,各小區可根據本小區的具體情況設計驗收記錄表的內容。4.2表格名稱可由管理處自行確定,根據小區的情況將以上四類驗收記錄分解細化。4.3驗收記錄表必須包括:驗收項目、驗收時間、驗收具體內容、驗收人簽字、驗收結論、存在問題、整改單位、跟蹤結果等。 編制: 審核: 批準: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