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目的:確保小區消防系統處于受控狀態,能正常、可靠的運行。2.0適用范圍:所有涉及到小區消防系統的活動及消防值班人員的資格認定及培訓。3.0職責:3.1總經理為小區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小區的消防工作;3.2工程部負責消防設施的日常維護;3.3工程部、護衛部負責消防設施的日常檢查;3.4全體人員為小區義務消防員,全體義務消防隊員必須參加小區的消防培訓和消防突發事件的處理活動。4.0流程:4.1消防系統維修、改造流程工程部長提出維修改造方案公司領導批準綜合事務部備案報消防部門批準、備案實施維修、改造試驗合格并投入使用4.2 消防系統全部或部分功能停用流程工程部長提出停用申請公司領導批準
2、報消防部門批準、備案綜合事務部備案停 用4.3 消防試驗(演習)流程消防試驗(演習)周期每半年進行一次全面消防試驗,系統 恢復正常狀態時,進行一次消防試驗。 試驗(演習)方案制定 工程部長和護衛部長負責 公司領導批準 綜合事務部備案 通知住戶有關事項 客戶中心提前一天通知各業主(住戶) 試驗(演習)前培訓 實 施總結并通報結果 分析存在問題原因形成書面報告并存檔4.4 消防專項檢查流程檢查周期 每年至少兩次消防專項檢查 編制策劃書 工程部、護衛部負責組織編制 公司領導批準 通報各部門 檢 查 綜合事務部組織實施 形成書面報告并通報各部門 工程部、護衛部組織匯總檢查報告并通告相關部門存在問題整改及跟蹤檢查 相關部門在規定期限內對存在問題整改, 綜合事務部負責跟蹤檢查。 編制: 審核: 批準: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