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方/分包商評價標準1.0物資供應商(簡稱供方)1.1評價周期:每年一次(原則上每年初對上年度已存在供貨關系的物資供應商組織一次供方重新評價和選擇活動;對新的物資供應商則在采購其物資之前進行評價和選擇活動,新供方評價和選擇活動的根據公司實際需要適時進行,時間和周期不定。)1.2評價方法:(1)對供方提供的文件資料進行評價。(2)對供方提供的材料樣品實物進行評價。(3)有條件及必要時,對供方現場進行評價。1.3評價方式:(1)新供方評價。(2)已存在供應關系的供方重新評價。1.4合格標準1.4.1新供方評價合格標準1.4.1.1供方文件資料合格標準:a.必須具有合格法人地位(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
2、記證等復印件);b. 必須具有提供相關產品的資格證明(如: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企業資質證書、產品專利證書、產品生產許可證、產品在有關權威部門組織的有關產品評比中獲獎的證明等);c.同類產品的價格優勢對比:比其競爭對手價格低;d.同行中與其競爭對手相比的業績對比:比其競爭對手在市場占有份額大;新產品開發能力比其競爭對手開發周期短、品種多、功能強、檔次高;e.在資本市場上信譽優良1.4.1.2供方樣品實物合格標準:a.提供的物資樣品經試驗滿足公司規定的技術要求;b.提供的物資樣品經考察滿足公司規定的時間要求;c.提供的物資樣品經檢驗滿足公司規定的質量要求;d.提供的物資樣品經試驗滿足公司有關設備設施
3、的適應要求。1.4.1.3供方現場評價合格標準:a.供方管理人員和員工相關法律法規意識較強并積極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b.供方管理人員和員工質量意識較強并積極遵守相關質量體系文件;c.供方(僅限重大或特殊物資項目)質量管理體系運行良好(經對供方進行第二方審核,未發現嚴重不符合項;d.供方現場管理井井有條,標識明晰,生產、經營秩序良好;e.供方生產或銷售場所、設施和人力資源充足,供貨能力較強;1.4.2已存在供應關系的供方重新評價1.4.2.1供方重新評價合格標準:a.同比自身前一年價格下降或比其競爭對手價格低;b. 上年度供貨質量穩定,未出現重大質量事故;c. 上年度供貨交期及時,未
4、出現交期延遲;d.在資本市場上信譽持續優良,履約能力較強;e. 上年度供貨服務良好,對公司提出的任何服務要求能及時予以回應,并提供優質服務;f.上年度供方質量體系運行良好,未發生重大質量事故。2.0外協、外包服務供方(簡稱分包商)2.1評價周期:每年一次(原則上每年初對上年度已存在分包關系的分包商組織一次分包商重新評價和選擇活動;對新分包商則在確定由其提供外協、外包服務之前進行新分包商評價和選擇活動,新分包商評價和選擇活動的根據公司實際需要適時進行,時間和周期不定。)2.2評價方法:(1)對分包商提供的文件資料進行評價。(2)對分包商現場進行評價。2.3評價方式:(1)新分包商評價。(2)已存
5、在供應關系的分包商重新評價。2.4合格標準2.4.1新分包商評價合格標準 2.4.1.1分包商文件資料合格標準:a. 必須具有合格法人地位(企業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等);b. 必須具有提供相關服務的資質證明(如: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企業資質證書、企業技術等級證書、主要服務經歷和正在服務的項目等);c.具有提供服務的技術能力證明(如企業技術力量簡況、服務設備設施簡況和服務質量保證措施等);d.同類服務的價格優勢對比:比其競爭對手價格低;e.同行中與其競爭對手相比的業績對比:比其競爭對手在市場占有份額上大;f.在資本市場上信譽優良。2.4.1.2分包商現場評價合格標準:a.分包商管理人員和員工相
6、關法律法規意識較強并積極遵守相關法律法規;b.分包商管理人員和員工質量意識較強并積極遵守相關質量體系文件;c.分包商質量管理體系運行良好(經對分包方進行第二方審核,未發現嚴重不符合項; d.分包商現正在服務項目的現場管理井井有條,標識明晰,生產秩序良好,無重大安全事故;e.分包商經營場所、設備設施先進、人力資源充足,質量保證能力較強;2.4.2已存在供應關系的分包商重新評價2.4.2.1分包商重新評價合格標準:a.有關資質、技術水平和服務質量持續得到保持或提升b.同比自身上年度價格有所下降或持續比其競爭對手價格低;c.在資本市場上信譽持續優良,履約能力較強;d.未出現重大安全事故;e.上年度分包商質量體系運行良好,未發生重大質量事故。